禁毒法第四条规定 家庭生活 关注:1.32W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标签: 禁毒 第四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shkpb.com/zh-cn/baike/jiating/731n1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