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是食品不是靈丹妙藥
- 養生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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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市民都喜歡買一些保健品送給親友長輩,昨日,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局食品稽查分局發出温馨提示: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藥品,更不是治病的靈丹妙藥。
近期,西安市藥監局食品稽查分局檢查發現,個別保健食品推銷商在一些公共場所,以中老年人羣為主要對象,宣傳銷售保健食品。推銷商均誇大宣傳產品功效及療效,甚至宣傳預防和治療疾病作用,引誘中老年人高價購買,一個“療程”動輒數千元甚至上萬元,欺騙消費者。
食品稽查分局特別提醒,每一種保健食品都有其特定保健功能和特定的適宜人羣,因此在選用保健食品時,要根據自身情況,有針對性地科學合理選用。
如何識別保健食品?
一看批准文號:國產保健食品的批號為上下兩行,上行為“衞食健字 (××)第××號”或“國食健字”,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部批准”。
二看標識:保健食品的標識為天藍色專用標識,與其批號並列或上下排列。
三看標籤説明:除儲存方法、批號、生產廠家外,保健食品的標籤上標有配料名稱、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適宜人羣、食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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