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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清朝太監製度比明朝更有效防止其亂政?

為何清朝太監製度比明朝更有效防止其亂政?

內監也叫宦官、太監、寺人,是在宮廷和少數王公、文武大臣家裡服役已經閹割了的男子。他們被稱為“病態社會的怪胎”。這些人的存在有很長的歷史,在殷代就有了。

為何清朝太監製度比明朝更有效防止其亂政?

內監中也有本事大、對國家作出過大貢獻的人,例如東漢發明造紙的蔡倫和明朝下西洋的鄭和就都是內監。清朝關心國家大事不顧個人安危的寇連才也是內監。不過這種人確實太少了。內監為患倒是不少。

歷史上內監為患最嚴重的,秦朝就有趙高,他殺皇長子扶蘇、丞相李斯,自為丞相,然後又逼二世自殺。唐朝宦官專權,加劇了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永貞革新流產,參與革新人員全部遭殃。後來的甘露之變,大批朝臣被殺。明朝內監為患就更觸目驚心。永樂年間重用內監,後來內監發展到十萬。明朝讓他們逐步掌握朝政,甚至享有批紅權。他們居內閣之上,導致政治腐敗,加快了明朝的崩潰。

清朝怎麼對待內監的,制度如何?

一言以蔽之:清朝對內監的管理是前緊後鬆。

關外時期後金沒有內監。入關後順治朝才開始引入內監:“依明宮寢舊制,裁定員額,數止千餘。”鑑於歷史上內監為患的教訓,順治帝用內監,但對他們警惕性很高,一開始就進行嚴格限制。順治十年(1653)諭:

唐虞夏商,未用寺人。至周僅具其職,司閽闥灑掃給令而已。秦漢以來,始假事權,加之爵祿。典兵干政,貽禍後代。小忠小信,固結主心;大憝大奸,潛持國柄。宮廷邃密,深居燕間。淆是非以溷賢奸,刺喜怒而張威福。變多中發,權乃下移。歷覽覆車,可為鑑戒。朕酌古準今,量為設定。級不過四品,非差遣不許擅出皇城。外官有與交結者,發覺一併論死。

上面這段話出自《清史稿·世祖本紀(十年)》。

順治十二年,皇帝在交泰殿特立鐵牌,告誡內監不許干預政事,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否則凌遲處死。他還規定內監不得廷賜臣宴時沿明制入班行禮。然而他有疏忽之處:聽信內監吳良輔的慫恿設立十三衙門:司禮監、御用監、御馬監、內官監、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司設監、尚方監、惜薪監、鐘鼓監、兵仗監、織補染監。十三衙門以宦官為主管,營私舞弊。順治臨死時曾為之後悔。康熙即位後立即撤銷了十三衙門,並殺吳良輔。

順治在世時就開始減少內監數目,到康熙時下降到七百。雍正時忽又增加到2400多人,最多時達3000多名。

乾隆帝為了讓自己和他人警惕內監的危害,以秦、趙、高三字為內監之姓。三字組合就是“秦趙高”。此外他又對內監定了11條處分條例。

對犯罪內監的處罰,有的遣送到吉林打牲烏拉為奴,有的遣送到黑龍江給官民為奴,有的罰款46個月的薪金。他們每月薪金是48兩。有個叫高雲從的內監,在乾隆二十三年(1774)洩露硃批機密,乾隆帝立即對他處以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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