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科普幫 >

歷史 >歷史解密 >

明朝也積極反腐?看看朱元璋當年是怎麼反腐的?

明朝也積極反腐?看看朱元璋當年是怎麼反腐的?

作為中國古代史上,一位極其充滿爭議的帝王。明太祖朱元璋一件尤其充滿爭議的大功業,便是那場終其整個執政生涯的反貪風暴。

明朝也積極反腐?看看朱元璋當年是怎麼反腐的?

對於歷代開國帝王而言,反貪本不是個稀奇事。中國每個完成大一統的封建王朝,開基建國之後,都會把整肅吏治,當成頭等大事來抓。流傳至今的業績與美談,也從來都不少。

對這件事,朱元璋的認真程度,卻堪稱前無古人,甚至創下了各種中國歷史之最:最嚴苛的量刑標準,貪汙六十兩白銀就是死刑。最殘暴到酷烈的多種刑罰,從凌遲處死到扒皮塞草,再到砍手砍腳勞動改造,可謂聳人聽聞。還有最早的“群眾反貪運動”,平頭百姓只要頭頂一本國家法典《大誥》,就能大張旗鼓,把貪腐官員送到京城治罪。更有最長的持續時間和最徹底嚴格的查辦: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發現一個就追查到底,冒頭一個就抓一大批,鬧出大案多起,數萬官員落馬,酷烈的反貪整肅,持續近三十年。

這是中國古代史上持續時間最長、涉及官員數目最多、波及範圍最廣的一次大規模懲貪行動,也是政治強人朱元璋,至今爭議不斷的事蹟之一:褒獎者認為,這場運動懲治了腐敗,弘揚了正義,縱然幾百年後的好些後人讀來,也深感揚眉吐氣。但貶低者同樣大有人在,好些人認為,雖然懲貪沒錯,但手段太殘暴,株連無辜也太多,矯枉卻更過正。更有人言之鑿鑿認定:饒是朱元璋手段用盡,可後來的明王朝,卻依舊貪腐腐敗嚴重。所以如此暴烈的反貪,其實最後還是失敗收場。

到底是轟轟烈烈的成功,還是勞而無功的失敗,且讓我們從頭梳理一下。

一、明初腐敗很嚴重

朱元璋對於腐敗的痛恨,很大程度上,來自早年悲苦的記憶:那個給予了成長苦難的元王朝,堪稱整個中國古代史上,最為腐敗的朝代之一,正如朱元璋稱帝后的多次回憶中所說:那時候的官員,只知道敲詐勒索,暴虐害民,從不知為民解憂。他自己的父母兄長,雖說是死於饑荒,但本該發下的救濟糧,正是被貪官汙吏們剋扣。所以腐敗,便是他的切齒仇敵。

然而當朱元璋歷經奮鬥,終於君臨天下後,卻吃驚的發現:這個他切齒的仇敵,非但沒有隨著元朝的覆滅而消亡,反而如毒素一般,正在大明王朝新生的肌體裡迅猛擴散。

明朝開國後的困難局面,眾所周知的一條,便是“窮”:元朝的失敗統治,經濟崩潰,天災頻繁。外加元末十多年戰亂破壞。到處都是焦土荒地,戰前幾萬人的鄉鎮,經常戰後就剩幾百人。農民更大量逃亡,好多村莊空空蕩蕩,大明朝的所謂萬里江山,其實建立在一片破磚爛瓦的廢墟上。

這樣的爛攤子,想要穩定政權,甚至開創盛世。沒有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幾乎就是痴人說夢。但這時明朝面臨的比“窮”更大的難題,卻是“貪”。

元朝的貪腐風氣,好比頑固的病毒,一有風吹草動,蟄伏期後便能傳染。偏偏明朝開國後,不但制度上早期沿襲元制,各級官員,好多也都是元朝的舊臣,衙門裡的小吏們,更多是混多了的老油條,搞起貪汙腐敗,從來輕車熟路。

有了如上便利條件,隨著明朝政權穩固,腐敗的“平臺”,也就隨即搭起。雖說朱元璋一心體恤民力,登基之後就出臺各種優惠政策,田賦定到最低,新墾土地更免三年徭役,匠籍制度下的工匠們,更給改善生活,給予補貼。甚至連佃農的地位也提升,不再是地主家的奴才,真個是一心一意解放生產力。

但隨著腐敗抬頭,這樣的好經,也就給念歪了。比如朝廷收稅,地方官吏們便勾搭連環,各種加碼,在浙江地區,老百姓除了交國家稅賦外,各種攤派的附加稅,就多達七八種,總數比朝廷規定的田賦,更多處一輩多。國家的公款稅糧,更經常被人層層扒皮剋扣,甚至老百姓明明交了稅,還沒送到京城,路上稅糧就被各級官員分光,像潁州衛指揮使陳勝,一次性貪汙衛所稅糧,就多達三十八萬石。

發展到後來,風氣就更惡劣。地方上的豪強大戶們,和官府勾搭連環,做起事情來,更是橫行霸道,各種顛倒黑白的事情遍上演了:像浙江的地主趙淑,憑著一張元朝過期的地契,花錢疏通了官府,便輕易霸佔了大批糧田。好些原本有了土地,終於可以安居樂業的農民們,再次流離失所。蘇州地區到了洪武三年(1370年),被世豪大戶們拖欠的稅糧,竟多達七十五萬石,後來被朝廷逼得急了,蘇州知府陳應竟把這批地主欠的糧食,轉給窮百姓買單,誰家要是交不上,就拿燒紅的烙鐵燙,人送綽號“陳烙鐵”……

地方腐敗滋生,京城也好不到哪去。中央六部的官員,好些平時就是混日子,聽憑衙門小吏們糊弄,學起撈錢來,卻一個賽一個快。競相開發貪腐新花樣:比如戶部發行寶鈔(紙幣),每次都截留私分一百多萬。刑部尚書開濟,收了錢後竟能把死刑犯掉包,犯了死罪的人,硬讓他給撈出來。兵部侍郎王志更有商業頭腦,從提拔官員到追捕逃軍,件件都能明碼標價,花多少錢辦多少事,一次受賄就是二十二萬。

腐敗如此橫行,好不容易穩定的大明朝局,也又開始動盪不安。僅明朝立國頭三年,各地軍戶逃亡就有四萬多人。農民逃亡更是天文數字。然後湖北蘄州,羅縣,外加四川廣東,先後爆發數萬人規模的農民起義。僅《明實錄》統計,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就多達一百多起。雖然陣仗沒法和元末比,但照此狀況下去,重演元末農民大起義,只能是時間問題。

如果說如上狀況,已足讓朱元璋暴怒,那麼另一件情況,更讓朱元璋怒極:那些跟隨他南征北戰,為他立下無數汗馬功勞的功臣宿將們,不但沒起好作用,反而競相墮落加速度,成了貪腐的“重災區”。

明朝開國的時候,為了表彰諸多功臣的貢獻,開始大行封賞,從公爵到子爵,前後陸續封了一百多人,其中公爵便有二十五位。這些大功臣們,不但有豐厚爵位和肥沃良田,很多人位高權重,極其顯赫囂張。

這樣一來,貪腐風氣的香風一薰,好些大功臣就飄飄然。眼看著刀槍入庫,不但忙不迭地開始享受,辦事也越發囂張。比如名將涼國公藍玉,從來喜歡霸佔良田,而且還經常搶掠百姓為奴,民憤一直極大。永嘉候朱亮祖,駐兵廣東的時候不但貪爆害民,更羅織罪名,將阻攔其違法的縣令道同陷害致死。濟寧侯顧時,每天除了喝得花天酒地,就是到處兼併土地,正當軍務從來不管。剩下的好些功臣也更如此,從攀比享樂到搶男霸女,歪事辦得一籮筐。

要是這群人,都是宋初“杯酒釋兵權”後的的土地主,危害也未必大,偏偏這群人除了有錢有爵位,手裡更有兵有權,於是互相勾連,搞起腐敗同盟,甚至走私不法,都成了家常便飯。比如丞相胡惟庸,連他家的家奴,都成天出去公開走私貨物,沿途官吏誰敢阻攔,接著就是一頓暴打。

如上嚴峻的事實,從明朝開國起,就不斷傳到朱元璋的耳朵裡。也終於因此下了決心。以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要革這個“弊”,也只有幹一件事:反貪!

二、反腐先把制度抓

洪武二年(1367年)二月二十九日,朱元璋突然給群臣,發了一份奇特的詔書。

這詔書說奇特,是因為它更像一番表白。

“我當年還在民間的時候,經常看到元朝的官員欺辱百姓,敲詐勒索,現在想來,依然深惡痛絕啊。我希望大明朝的官員們,遇到類似的情況,都能夠嚴懲不貸。每一個官員,都可以奉公守法。你們要知道,如果你們廉潔奉公,清白做人,那就像走在坦途大道上一樣,但是,如果你們膽敢貪汙腐敗,那麼就像走進荊棘密佈之中,就算能活著出去,也是遍體鱗傷。”

這份詔書,先追憶童年,再提要求,最後發警告。核心就是一件事:朝廷要反腐敗了。

後人說起之後的這場反貪風暴,批評非常多的一點就是:這場反貪運動,抓人很多,殺人不少,但是制度建設,卻極其缺失。

而如果仔細看史實,我們卻會發現一個不一樣的答案:朱元璋首先整頓的,不是貪官們,卻恰是制度。

這裡首當其衝的,便是官吏考課制度。通俗點說,就是官員的工作評估。

在這件事上,朱元璋一個對症下藥的舉措,便是首先制定了《授職到任須知》,也就是先抓教育。

明初腐敗滋生的一大原因,不是官員沒道德,而是官員沒能耐。各地的衙門小吏,全是貪腐老手。官員卻是外面來的,到任後倆眼一抹黑,就算想捲起袖子反腐,也是心有餘力不足。

而這個問題,正是《授職到任須知》的編訂原因:沒能耐?那就要加強學習。這本冊子上,詳列了地方官員為官一地,必須要完成了三十一項工作,包括地方司法行政,稅賦徵收,乃至民生管理等各方面。尤其厲害的是,這不是普通的流水賬,相反每一項工作要務中,還仔細羅列了其中應當注意的多種問題。比如徵收稅賦,不但要懂你在任的地方,有多少田畝,更要搞清楚其中軍田,民田,官田各有多少,每一種賦稅徵收中,貪官汙吏們可能會撈錢貪腐的手段有哪些。如此細緻,堪稱官場規則的百科全書。如果學過了這東西,依然禍害了老百姓,那就不是能力問題了。

而這“百科全書”的另一大作用,就是給官員套緊箍咒。其中每一條工作內容,都是考核官員的硬標準。工作評定的時候,每個地方官都要參照此冊子,一條一條對照評估,哪條不符合,就等著倒黴吧。而後朱元璋又編訂《六部執掌》和《責任條例》,上級考核下級,全按照裡面的規矩來。有章可循,犯法必究。

而隨著學習的深入,明王朝的官員考核模式,也逐步固定下來。首先是考滿制度,也就是官員每三年一次考核,三次考核為“滿”,成績好就能升官。這制度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基本固定下來:京城六部五品以下官員的“考滿”,本部官員負責寫評語,然後監察御史稽核,最後戶部再審查。軍中文職官員“考滿”,監察御史負責,軍職首領由布政司稽核,按察司再審查。至於御史和布政司,則由皇帝親自稽核。就這樣相互審查考核,各部門之間,也就互相制衡牽制。

與“考滿”制度相輔相成的,便是“考察”制度。“考滿”抓的是官員任期滿後的考核,“考察”則抓的是官員任職期間的工作評估。考核京官的叫“京察”,考核地方官的叫“外察”,同樣是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制度和模式基本固定下來,京官不定期考核,地方官每三年一次進京,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聯合考核,發現政績不合格,就可立刻撤職,“考滿”就沒指望了。

倆項考核模式的完善,也使朱元璋逐步建立起一個完整的監督體系,全國官員的一舉一動,便處在牢牢掌握下。這期間另一個制度修正,便是罷掉了元朝的御史臺,建立了大明的都察院。雖說都是御史,但跟御史臺比,都察院的話語權顯然更大,可以巡視地方,考核官員,彈劾不法行為。這個改變,與明朝“考滿”“考察”的變遷一脈相承。官小權大的御史們,便好似反腐的利器,割除腐敗,十分方便有效。

經過這一系列苦心積慮的經營,在修正了元朝體制漏洞後,朱元璋逐步建立一套監管嚴格,執行力強大的督查體制。舉國官員,便已是案板上的魚肉,一經發現不法,立刻就能拿下。

三、反貪風暴,冤案祭旗

在完善督查體制的同時,從洪武四年(1371年)開始,朱元璋又完成了另一件事:機構精簡。從這年開始,明朝各級衙門,官員大規模縮編,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原先全國四千四百九十三個官員,已經減到了五百五十一人,算上衙門裡的吏,總共也就五六千。

也幾乎是在同時,一直加溫的反腐行動,在洪武九年(1376年)正式爆發:空印案。

空印案,號稱“洪武四大案”之一。也是朱元璋時代諸多官場大案中,最先爆發的一個。然而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場拉開反腐大風暴的整肅事件,卻是徹底的冤案。牽涉其中的官員,非但沒有所謂的貪腐分子,相反,卻不乏以廉潔奉公著稱的楷模人物。

“空印案”的發生,起自明朝開國後一項財政制度:明朝地方官每年都要到京,向戶部彙報是年的財政賬目。地方官的財務報表,必須要和戶部稽核的完全無誤,這樣才算過關。

這看似是個簡單的事,但放在當時,卻極其折騰人:明朝財務制度極嚴,戶部和地方的財務報表,哪怕有一個地方核算的不對,就要重新造冊申報。造冊倒還好辦,蓋章卻是難題。地方官造好圖冊,在地方上蓋好印章,等到了京城核對,一旦發現有錯,就要再回到任地,重新造好冊後再蓋章,然後再跑京城。在沒有現代化交通工具的年月裡,這就是一場玩命折騰的折返跑。

被折騰的久了,好些機靈的官員,也就想出了辦法。公章當然不能帶到京城,但可以先拿公章,預選蓋好幾個空白圖冊,帶到京城備用。一旦發現有錯,就可現場辦公修改,十分方便容易。

日久天長,這個好經驗就推廣開來,成了明朝財政工作裡一個心知肚明的潛規則。而一直到了洪武八年(1375年)末,朱元璋本人,也無意中發現了這個規則。

幾乎所有人看來,這不是什麼大事,往最大了說,也不過是鑽規則空子。一沒貪汙二沒腐敗,頂多是個工作失誤。而且自從明朝建國後,雖然考核制度嚴格,但對工作失誤,朱元璋一向還算寬容。之前幾年,出現過的官員失職問題,只要沒有貪腐行為,處罰基本也寬容。

但這次卻真不同,朱元璋聞訊後竟然暴怒,立刻下令嚴查。很快查清來龍去脈,有個膽大的平民鄭士利,一看要出大事,也壯著膽子上奏摺,繞彎子賠小心說情,意思是官員也是為了幹工作,您就網開一面吧。

誰知這奏摺送上去,本想著滅火,卻更像火上澆油。朱元璋立刻火速出手:說好話的鄭士利,被罰去做了苦力。而涉事的官員更慘:戶部尚書周肅以及各地衙門管理印章的官員,全部被處死刑。副手統統被杖責後充軍。外加事件爆發後,上奏摺說情講好話的官員,以及涉案各省的按察司主官,也都統統論罪。整一年折騰下來,僅判死刑的官員就有數百,因為此事獲罪的各級官吏,更多達數千人。

特別冤枉的是,這件事牽涉進來的官員,貪官鳳毛麟角,絕大多數都是兢兢業業幹活的好官。其中竟還有幾位大明知名的廉政標兵:典型就是濟寧知府方克勤,此人是明初著名的清官,治理濟寧三年,把原本破敗不堪的城市,變成欣欣向榮的樂土,素來是百姓稱道的父母官。就因為負責管理印章,也慘遭無辜躺槍,結果被蒙冤殺害。遇難的時候,濟寧百姓家家白衣素裝,自發哀悼。

而對這場冤案,工於心計的朱元璋,也並非不知實情。但以他自己的話說:“如此作弊瞞我,此蓋部官容私,所以布政司敢將空印執填寫,尚書與布政司官盡誅之。”他最憤怒的,不是這個工作方式問題,而是眼皮底下,被騙的好苦。藉此大辦一場,就是為了立威。

威風立起來了,接下來的事,就更成了雷霆風暴,從洪武九年(1376年)起,各地打擊官場歪風的力度,一天比一天嚴苛,從中央到地方,相繼有官員落馬。僅就這一年,按照御史韓宜可的奏報,在鳳陽因為犯貪汙罪被罰勞改的官員,數量就已經突破萬人。而這僅僅是開始,到了第二年,連線各地的驛道上,擠滿了流放充軍的犯官,連朱元璋本人都承認:今年各地都缺官員,好不容易補充上一批,沒多久又快全抓光了。

大明王朝號稱史上最嚴苛的法律,也以極強的執行力推廣:六十兩白銀就是死刑,受賄一百二十貫就是充軍。逮著的真貪官也格外多,僅中央官員,就有戶部尚書趙逸和工部侍郎韓鐸相繼論死,地方上抓出來的貪官更是一大批,好些都是罪大惡極者:比如大名通判劉汝霖勒索百姓,被論罪處死,福建布政使陳泰下鄉擾民,被抓到京城梟首示眾。新科進士陳昇等三人,去崑山水災地區賑災,跟當地士紳吃了頓飯,收了一千多貫錢的禮物,朱元璋二話不說,立刻派錦衣衛送來繩索,勒令三人自盡。臨淮和嵩山倆縣,當地官員接受賄賂,逼他人代服勞役,事發後朱元璋大手一揮:倆縣所有官員,全部處死!

轟轟烈烈的懲貪行動,就這樣全國展開,當時各地的土地廟,都用來處決貪官。處決的方式,便是“扒皮塞草”,人殺了,然後剝皮塞草做成標本,擺在衙門裡警戒後來者。期間又有胡惟庸案發,大批功臣宿將被整頓,王朝上下,一片血雨腥風。

持續的整肅風暴,在洪武九年的大案後,曾一度漸漸平靜。到洪武十六年左右的時候,風聲也漸漸鬆了。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又設立三法司,更制定《府州縣官為政八事》,作為地方官員行政準則。大案鬧過了,貪官殺過了,規矩樹立了,恐怖的懲貪風暴,似乎也該過去了。

然而到了洪武十八年(1385年),一月初九,吏部奏報官員考核結果,舉國四千多官員,稱職的只有四百三十九人,有貪腐行為的,竟還有一百七十多人。這個不太高的比例,卻再次激起朱元璋的大怒。不久之後,他用一份新的昭告,再次公佈了肅貪的決心:我執政已經十八年了,一心要任用賢才,開創盛世。然而各地的官員,大多都不稱職,而且好多官員還內外勾結,貪腐害民,這樣的情況,我怎麼能不憂慮啊!

於是雄心勃勃的朱元璋,再次發動了一場規模空前的反貪大整肅:郭桓案。

比起諸多無辜官員躺槍的空印案,郭桓案倒不是太冤:這年三月,御史餘敏等人,告發戶部侍郎郭桓有貪汙行為,朱元璋立刻重手追查,一番順藤摸瓜,果然查出了大收穫:郭桓一干人等,不但貪汙糧食四千多萬石,而且勾搭連環,涉及到了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高官。而且郭桓本人還收受地方賄賂,協助當地地主逃避國家賦稅,侵吞國家錢糧。沒查幾天,案子越查越大。

但朱元璋是真不怕事情大,既然要查,那就往根子裡刨。結果刨到最後,不但刨出了朝廷的大蛀蟲,還挖出了地方腐敗的潛規則:這幫人上下勾結,每年收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加徵攤派勒索百姓,收錢的花樣有十多種不說。還幫助豪強地主兼併土地,鬧得大批農民傾家蕩產。

事情清楚了,朱元璋處理也迅速:中央六部涉事的主犯,一律統統處死。禮部,兵部,工部,戶部四個部的主犯,也就是郭桓,王志,麥至德,王惠迪四人,統統判了死刑,這樣還不算,六部凡是涉及此事的辦事官員,也一律統統處死。這堪稱是大明官場有史以來最驚天的大地震:此時胡惟庸已伏法,宰相制度廢除,六部便是明朝政府最高機關,如此一鬧,高官幾乎全殺光。

各基層官員自然也無法倖免,從六部開始,各州府縣鄉一路查,查到誰辦誰,就連地方上與之勾結的富戶地主們,好些也都被治罪。如貴溪夏氏,蘇州姚氏,這幾個當地有名的豪強地主,統統被砍了頭。前後算起來,整個案件中僅處死刑者,數目竟高達三萬人。

也因為這案子鬧得動靜太大,又發生在經濟富庶的江南地區,以至於當地人人自危,好些富戶更紛紛求告,一看殺得差不多了。朱元璋又用了一種特殊的辦法結案:從頭到尾審理此案,判決人犯上萬的右審刑吳庸,也被朱元璋處死。罪名是株連太多,擾民過度。

比起“立威”的“空印案”來,株連更多的郭桓案,也有著更深的意味:在郭桓案之前,明王朝雖然重手治貪,也懲辦眾多腐敗分子,但都是冒出一個抓一個,而這一次,朱元璋的整肅,卻指向了盤根錯節的貪腐系統:江南豪強地主的威脅,一直令朱元璋頭大,借這樣一個案子,打壓各地豪強,同時摧毀地方腐敗的勾連繫統,才是他要做的事。

而在地主豪強的威風被滅掉後,雖說為了安撫人心,拿吳庸當了替罪羊。但與此同時,朱元璋的另一個行動,卻轟轟烈烈展開:發動群眾。

這年十月,朱元璋親自作序的《御製大誥》全國頒發,這部法律典籍,用活靈活現的案例,解釋了各類法律條文,更收錄了自朱元璋登基之後,全國各地發生的種種貪腐案件。且文字以白話為主,通俗易懂。朱元璋下令,全國人民,特別是農民們,都要人手一本《大誥》,不識字的,就要找各村德高望重的老人,集合大家當場講讀學習。就連監獄裡的犯人,誰讀這個讀的好,還能獲得減刑。尤其厲害的是,只要老百姓發現官員貪腐,頭頂這本寶典,就能把官員捆了送京城治罪。其中還真有這麼幹的:一個叫陳壽六的農民,綁了腐敗分子到京城,得到全國通報表揚。

而這件事情,也更折射了朱元璋如上折騰的終極目標:他不僅僅是因為痛恨腐敗,更是要一心一意,建設一個他理想中的世界。

於是終其一生,他一直在動作,伴隨著貪腐風暴的進行,官員的威風,地主的威風,統統被掃下去了。然後規定官員不能輕易下鄉,農村找德高望重的長者來管理。而且村村都要有老人走街串巷,每天傳達朱元璋的指示。這正是他心目中的“大明新農村。”

而與全國上下學《大誥》熱潮對應的,是更加猛烈的懲貪風暴,郭桓案後,在他執政生涯的最後十二年裡,肅貪的力度,再也沒有放鬆過,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是他反貪風暴的最高潮時期,每年都有大批官員不幸落馬。而這時他的矛頭,又藉著藍玉案的時機,對準了剩餘的功臣宿將們,如傅友德等戰功卓著的功臣們,其獲罪身死的主要罪名,都離不開“貪汙”二字。

而持續的整肅,也成了官場的不二噩夢。如江西等地的地方官,在這十年之中,竟然沒有一個能平安做到任期滿的。按照許多野史的說法,他執政的最後十年,幾乎到了“無日不殺人”的地步。更邪乎的說法是,那時朱元璋每天,只要玉帶在腰下面,就要多殺人,玉帶在腰上面,還能少殺一點。雖說傳言不足信。但真實的記錄中:官員每天早晨上班,晚上能平安回來,全家就像過節一般高興——高興多活一天。

而在這種大清洗般的圍剿下,貪官固然殺了不少,清官卻也好多陪綁,除了空印案中的諸多冤魂外,戶部尚書滕德懋,出名的清官廉吏,也因被告發捲入了貪腐案,被安了“盜用軍糧十萬石”的罪名含冤遇害。等著事情過去了,一次朱元璋去滕德懋家,竟發現滕家極度窮苦,然後剝開滕德懋的屍體,又發現他腹中只有野草,半顆糧食都沒有,這才明白自己辦錯了案。

之所以出現類似的冤屈,除了株連過多,冤假錯案難免外,卻也由於晚年朱元璋偏激的性格:垂暮之年的他,性格也越發暴烈,特別是在太子朱標與妻子馬皇后相繼離世後,處理起類似案子來,更是從速從重。如此一來,好些人更視做官為畏途,好多詩書傳家的書香門第,為了逃避做官,竟不讓子女讀書。好多官員為了能平安退休,放著官位不做,不惜裝瘋賣傻,只求朱元璋放自己回家養老。典型如御史袁凱,為了求退休裝瘋,為了裝瘋裝得像,更當著朱元璋使者的面啃狗屎,一番賣力表演,終於換來告老還鄉。按照《明史》的說法,到了二十多年後的明朝宣德年間,很多親歷過那個時代的官員,回憶起那場血雨腥風,依然連連後怕。

四、非議難掩大功業

朱元璋的反貪風暴,雖說有各種問題,也招來爭論不斷。但無論多少汙點,卻也難掩其驕人的成果。

經過數場浩大的反腐風暴,元末貪腐的流毒,在大明王朝的國土上,終於開始艱難的刮除。以《二十四史札記》裡的稱讚,便是“整頓一代之作用”。在朱元璋執政的後半段,以《明史》裡的說法,哪怕是窮鄉僻壤,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官員也不敢胡作非為。更湧現出了一批清官廉吏。正是這清明的吏治,奠定了明朝百年的盛世。

而尤其影響最直接的,便是與反腐風暴同時鋪展的,大明王朝三十年的經濟建設:在朱元璋執政的三十年裡,包括興修水利,修築驛站,乃至動用數十萬人的洪武大移民。樣樣都是中國古代史上空前的工程。如此浩大的動用民力,卻能穩妥完成,沒有發生各類動亂。一個重要原因,便是清明的吏治。明朝,在一片廢墟的開國基礎上,用三十年的時間,實現了經濟的騰飛,締造了富庶太平的洪武盛世。這場爭議洶洶的懲貪風暴,實為重要強心針。

標籤: 反腐 朱元璋 明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kpb.com/lishi/jiemi/mzlgw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