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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能跑死多少馬

古代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能跑死多少馬

古代的八百里加急檔案傳輸靠的是驛站,通常每隔20裡有一個驛站,一旦需要傳遞的公函上註明“立刻飛遞”字樣,按規則請求天天300裡,如遇緊迫狀況,可天天400裡、600裡,最快達800裡。

古代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能跑死多少馬

傳遞緊迫檔案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麼,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死命跑,也能夠日新月異,“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用來表明狀況緊迫程度。

按唐朝政府官方規則,快馬請求一天行180裡左右,再快些則請求日行300裡。最快的請求則為日馳500裡。天寶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祿山在范陽起兵暴亂。其時唐玄宗正在華清宮,兩地相隔三千里,6日以內唐玄宗就知道了這一音訊,傳遞速度就達到天天500裡。衙役們日夜星程最快要五天五夜,到每個站點都會換馬。

據載,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陽招搖過市,親自乘御驛馬,日行300裡。看來,唐朝的最緊迫通訊請求日行500裡,那無疑用的馬是御馬等級,難怪如此神速。唐代的—尺合如今0.303米,一里合454.2米,即是用如今的眼光看來,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兩天時刻。

據《大唐六典》記載,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共二萬多人,其中驛兵一萬七千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路吞併三種,各驛站設有驛舍,配有驛馬、驛驢、驛船和驛田。

在各種驛裡執役的人,通常叫做“驛丁”、“驛夫”,或稱“驛卒”、“驛隸”。從稱號來看,他們的身份比較低下。陸路上的驛丁,也相同遭到折磨。他們在烈日之下,在寒風凜冽的冬季,在滂沱大雨當中,都毫無例外地要身背文書袋,倉促奔跑在驛路上。

在唐朝法令中把郵遞過程中的各種失誤的處罰,都規則得很細。稍有差錯,便要遭到嚴峻的處置。唐朝規則,驛長應負有若干職責,首要有必要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瘠,呈報經費支出狀況。若有驛馬死損,驛長負責賠償;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則“杖一百”。

有人問:“執行八百里加急這麼的重要任務,被敵人或匪徒半道劫去了怎麼辦?”從這麼嚴峻的法令看,通常匪徒不會去動這些重要檔案,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殺。而在交戰時,應早料到敵方或會打匿伏阻攔情報,最少會多路徑多人帶著文書以防萬一。

《唐國史補》曾記載一個負責簽發公文的員外郎的官,他處理一從河北發配到嶺南的囚犯的文書,本應向河北、嶺南兩處發文,因夜間疏忽,只發了嶺南一地,河北未發。事發之後,這個員外郎遭到了免官的處分。而洩露重大機密者處以絞刑。從這樣嚴厲的法律看,一般強盜不會去動這些重要檔案,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殺。而在交戰時,應早料到敵方或會打埋伏攔截情報,至少會多途徑多人攜帶文書以防萬一。

所謂八百里加急相當於咱們現在的特急件,不同的級別馬匹也不同,在這當中不換馬,每到一站換一次,人的吃喝全在馬上,當級別達到八百里的時候,基本上是跑死馬的結果,往往將訊息送到目的地以後,送信人本身如果體質差一些的話,也會因為勞累過度而亡。因此,非到萬不得已(這當中最多的是邊關告急、大規模的聚眾造反)不會用八百里加急送信。

標籤: 加急 八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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