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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巡撫劉坤 洩密受處分後反而官運亨通

晚清巡撫劉坤 洩密受處分後反而官運亨通

時任江西巡撫劉坤一洩密事件

晚清巡撫劉坤 洩密受處分後反而官運亨通

同治九年(1870)“庚申,劉坤一以漏洩密諭,褫職留任”。劉坤一時任江西巡撫,作為封疆大吏,竟然洩露了皇帝的祕密諭旨,問題很嚴重,處理結果是“褫職留任”,此事被白紙黑字地記錄在《清史稿》中。

《大清穆宗實錄》也記錄了這起事件:同治九年,“吏部奏,江西巡撫劉坤一漏洩密寄,遵旨嚴議。劉坤一應比照例案,於降一級留任例上從嚴加等。議以革職留任。從之”。

上述兩文獻所載劉坤一洩密事件,都是“同治九年”。然而,另一部清朝史料《清史列傳》卷五十九中記載的是同治四年(1865)五月,劉坤一“擢江西巡撫。旋因洩露寄諭,部議革職留任”。對劉坤一的處分,同樣是“革職留任”,但時間相差了五年。

此三史料均非雜史,或許有兩種可能:其一,劉坤一在1865年和1870年各違紀洩密一次,都受到了公開處分;其二,以上三史料所記均為同一事件。但可以肯定的是,劉坤一在擔任江西一把手期間,確實因洩密事件被處分過。

有意思的是,劉坤一在洩密受到處分後,仕途不僅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官運亨通。1875年,劉坤一署任兩江總督,翌年晉為兩廣總督。1880年起,任兩年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與張之洞一起成為後期洋務運動的主導者,並在晚清諸多歷史事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香港和上海報紙洩露軍事機密

同治十三年(1874)二月,日本政府派兵三千進攻臺灣。三月二十三日,日軍在琅喬強行登陸,遭到高山族人民的英勇反擊。

三月二十九日,清廷發出密旨:“日本使臣上年在京換約時並未議及派員前赴臺灣生番地方之事,今忽興兵到閩,聲稱借地操兵,心懷叵測……生番地方本系中國轄境,豈容日本窺伺!該處情形如何?必須詳細檢視,妥籌佈置,以期有備無患……著派沈葆楨帶領輪船兵弁,以巡閱為名,前往臺灣生番一帶察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應如何調撥兵弁之處?著會商文煜、李鶴年及提督羅大春等酌量調撥……並著李鴻章、李宗羲隨時諮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核辦。”

這份密諭顯然屬於國家軍事機密。但不到半月,五月十二日香港《華字日報》即將全文刊載。此後,“林華書院新報、上海彙報,一系五月二十三日刊發,一系五月二十八日刊發”。而且還刊發了沈葆楨四月十九日的奏摺。對此,清政府大為惱火。

上海屬於兩江總督管轄地。六月二十日和七月二十五日,清政府連發兩道諭旨,令兩江總督李宗羲嚴查,並嚴格規定了檔案管理辦法:“嗣後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務當益加慎重,不得稍涉疏虞,致幹咎戾。並著照該大臣所請,嗣後奉到諭旨及陳奏摺片,除抄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及應行函寄各處外,其餘均不必抄諮,以昭嚴密。”

九月二十日,兩江總督彙報朝廷:“檢核上海林華書院新報,載有三月二十九日廷寄一道,及閩省擬購鐵甲輪船等事,據刊系由香港華字日報中鈔來。飭據蘇鬆太道沈秉成查覆,香港華字日報內有臺灣訊息一條,已載明由福州寄來字樣……此次漏洩並非由於上海,已無疑義。嗣後辦理交涉事宜,自當遵旨格外嚴密,以昭慎重。”

兩江總督李宗羲把“皮球”踢到了福州,洩密事件並非起源於上海,兩江衙門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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