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科普幫 >

歷史 >野史祕聞 >

紀曉嵐自稱是野怪投胎 因此需每天至少交合五次

紀曉嵐自稱是野怪投胎 因此需每天至少交合五次

一日五御

紀曉嵐自稱是野怪投胎 因此需每天至少交合五次

個人的稟賦不同。紀曉嵐曾說他是野怪來投胎的,以肉當飯,平日只吃肉而不吃飯,而且每天都要和幾個女人交合。在五更入朝前一次,退朝回家後一次,中午時一次,黃昏時又一次,晚上睡覺前再一次。這一天五次,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其他時候隨興之所至而交合的,亦所在多有。

另外,袁枚也說他的大半生,除非生病,否則都不離女色。這兩個人都好色,但卻也都能長壽。常聽人說“色有色福”,喜歡情色,也需要有這方面的本錢,實在有道理。(清·採蘅子《蟲鳴漫錄》)

兩邊不是人

有一位主人出言勾引家中某位僕婦,僕婦不予理睬。主人生氣地說:“你若再拒絕,我就將你活活打死。”

僕婦流著眼淚向丈夫哭訴,正喝醉酒的丈夫聽了,憤怒地說:“如果你敢做出對不起我的事,我就用刀子活活剖開你的胸膛!”

僕婦憤怒地說:“答應不答應都是死,那不如自己先死算了!”結果竟自己上吊自殺。官府來驗屍,屍體找不到傷痕,而主人對她的惡言也死無對證,兼又死在自己丈夫身旁,無法歸罪主人,最後就不了了之。(清·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貞童與烈女

乾隆甲子年,江南鄉試,常熟地方一位姓程的書生,四十多歲的年紀,第一場考試已入號就坐,到半夜忽然發出驚叫聲,好像得了瘋病。和他同號的一位先生關心地問他,但他卻低頭不應。第二天未到中午,程生就收拾考籃,準備交白卷離開考場。

同號的考生不解其意,拉著他的衣服追問,程生才說:“我曾做過一件虧心事,如今已東窗事發。我還不到三十歲時,曾在某士紳家裡開館授徒,學生有四名,都是主人的子侄輩。其中有一位柳姓學生,年方十九歲,長得非常俊美,我心裡喜歡,想要和他苟且,但苦無機會。到了清明節時,眾學生都回家掃墓,只有柳生和我做伴。我遂寫了一首詩挑逗他:繡被憑誰寢,相逢自有因。亭亭臨玉樹,可許鳳棲身。柳生見了滿臉通紅,將詩揉成一團,吞到肚子裡。

當時我以為他也有意,於是強邀他喝酒,等到他酒醉了,我和他做後庭之戲。五更時分,柳生醒來,知道已被我姦汙,悲傷地哭泣,我對他安慰一陣後,又沉沉睡去。想不到天亮醒來,卻發現他已在床頭上吊自盡。家人不知道他為底事輕生,我也不敢說,只能暗中飲泣。不料昨晚進入考場時,我看見柳生就坐在號子裡,身旁還有一名差役。他將我和柳生一齊帶到地府陰司。我看見堂上高坐著一名官員,柳生向他控訴,我也認罪了。

最後,那位神官判決說:按法律,雞姦者比照以穢物入人口定罪,判決打一百大板。你身為人師,卻居心淫邪,應罪加一等,察你命中本能高中兩榜,且有官祿,現在全部削去。柳生不服,爭辯說:他應該一命抵一命,只判杖責,刑罰太輕了!神官笑著說:你雖然死了,但畢竟不是程某所殺。如果是程某因你不從而殺了你,那才需抵命。而且你生為男人,上有老母需奉養,此身責任重大,怎麼去學婦人之見,動不動就羞憤自殺?自古以來,朝廷只表揚烈女,卻不表揚貞童。聖人立法的深意,你怎麼不仔細三思呢?

柳生聽了以後非常悔恨,不停地用雙手捶胸,淚如雨下。神官笑著說:看你迂腐拘謹,就罰你投胎到山西蔣善人家中,來生做個守節的婦女,替他謹守閨門,享受朝廷的表揚。判決完畢,我被打了一百大板,放回陽間。現在我下身痛楚難當,不能作文,即使作文也無法上榜,不走還等什麼呢?”說完就憔悴呻吟著離開了。(清·袁枚《子不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kpb.com/lishi/yeshi/om6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