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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該不該談論孩子的隱私

家長該不該談論孩子的隱私

出糗的“事”

家長該不該談論孩子的隱私

在成長的過程中,孩子肯定有不少出糗的事,比如,穿衣分不清正反面,說話口齒不清,總分不清“灰”和“飛”,登臺唱歌忘詞,等等。出洋相的事家長不應再提,否則,會讓孩子感到尷尬,也會打擊孩子的自信心。千萬不要把孩子的糗事當笑料,家長一笑了之,孩子卻可能耿耿於懷。

幹不好的事

有些平常小事,一般孩子都能幹好而自家孩子卻幹不好,比如2歲了還不會走路,3歲不會開童車,5歲不會搭積木,6歲不會吃魚,等等。這些事孩子沒幹好,可能是因為自家孩子發育比同齡人慢半拍,這是正常現象。如果過分渲染就會讓孩子產生自卑心理,對自己進行消極的暗示,給自己貼上“低能兒”的標籤,從而影響今後的成長。

隱私的“事”

家長不要公開暴露孩子的隱私,不能當眾說寶寶尿床,也不能把寶寶和你說的私密話抖出去,孩子可能說不喜歡某個人,也可能說長大後與某某結婚等。家長不要以為孩子小,說給別人聽也無妨。當眾暴露孩子的隱私,既傷了其自尊,又會讓他缺乏安全感,也不再信任你,融洽的親子關係被扭曲,不利於以後的家教。

被愚弄的“事”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遭到成人或大孩子的欺騙,比如,大孩子把洗衣粉用彩紙包好騙小孩子說“好吃”,小孩子真吃了,大孩子哈哈大笑,小孩子方知上當受騙。家長如果在小孩子面前提起這件事,既讓孩子感到難堪、後悔,又讓他感到人心複雜,不敢與人交往。被愚弄的事,家長不能拿出來嘲笑孩子,否則會讓孩子憎恨那個騙他的人,並對家長產生不滿。

被打罵的“事”

以前孩子犯了錯,家長打罵了他,如今又在別人面前提起,甚至把打罵的情形逼真地描述出來,無形中造成了對孩子的“二次傷害”。被打被罵,對孩子來說是不堪回首的“屈辱史”。往事再提,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會增加孩子對家長的反感,孩子可能會故意和家長對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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