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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花錢 離婚是燒錢

結婚是花錢 離婚是燒錢

結婚是收穫,離婚是損失。正因離婚代價太高,不少網友如此總結兩者關聯。

結婚是花錢 離婚是燒錢

網路“離婚計算器”

因離婚人數增多,最近網上出現的“離婚計算器”頗受關注。記者注意到,“離婚計算器”通過測試者回答房屋價值、家裡貴重物價品價值、當前工資收入、找多少律師、有幾個小孩等10個問題後,就迅速計算出了離婚中需要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撫養費等開支,最後累加出離婚總成本。當然,這只是網上娛樂測試而已,測試者可對其一笑而過。

諾獎得主給出“離婚公式”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加里·貝克爾在1981年首次把經濟學方法引入對婚姻行為的分析,寫了《家庭論》。如果離婚決策值大於零,那不必猶豫了;如果離婚決策值小於或等於零,那就從頭到尾再讀讀本報道吧,再深入些瞭解下“拉豁”成本和代價。

離婚資料:35-44歲是“高危”

成都市統計局調查顯示今年前10月20個區(市、縣)共有38772對夫妻離婚雙流、彭州、青白江列前三成華區、金牛區均超兩千對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成都中年人離婚呈上升趨勢離婚人群主要在30-54歲佔總離婚人數的77.78%其中,35-44歲佔比41.3%高新法院調研結果顯示兩年來共受理離婚案件465件數量逐年走高並快速上升今年僅前5月受理219件較去年同期增長四成多

離婚賬本:

訴訟離婚,成本貌似比結婚還要貴

訴訟離婚,他要掏120多萬

財產分割,付出101.25萬

住房評估費,支付1.5萬

律師費,講價後支付1.5萬

訴訟費,向法院支付3000餘元

撫養費,支付11年需近20萬

四川致高律師事務所陳世洪律師給記者舉例算了一筆離婚賬,離婚的當事人是今年38歲的汪先生。因妻子懷疑其有外遇,兩人經歷多次吵架等“家庭戰爭”後,最終走上離婚之路。

財產分割:135萬總財產3/4判給妻女

離婚時,家庭主要財產有一套110多平方米的住房,一輛購買價為18萬元的轎車,有包括股票折價後及現金財產大約15萬元,另外還有臺式電腦、筆記本及家電傢俱等。由於雙方對住房、轎車財產分割互不相讓,爭議較大。於是,汪先生花了1.5萬元請評估機構估價,住房價值評估為105萬元,轎車價值10萬元,包括電腦在內的家電傢俱估價5萬元。家庭總共財產為135萬元。

最終,法院判決汪先生分得四分之一的財產,房子和車子由他所有,另外四分之三的財產由他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妻子,現年11歲的女兒由妻子撫養,汪先生每月需支付撫養費,資產評估費由汪先生承擔。這樣,離婚讓汪先生失去101.25萬元家庭財產,加上評估費,他總付出了102.75萬元。

律師費:請律師又花去了1.5萬元

因工作繁忙,汪先生在離婚過程中請了一位律師為其代理。根據我省2008年出臺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係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一千至一萬元,具體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涉及財產關係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共劃分六檔,其中5萬元以下的收費1至3千元,100萬至500萬元的按4%-3%比例收取。但經協商,律師只象徵性收取了他1.5萬元律師費。

訴訟費:上法院支付3000多元

按國家《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訴訟費用中,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汪先生通過訴訟離婚,與妻子各承擔了一半的訴訟費,為3000多元。

據瞭解,如果個別案件由於涉案爭議標的價值高,案件疑難複雜等原因,法院會收取較多的訴訟費用。

撫養費:支付11年又要花去近20萬元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子女由一方撫養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在司法實踐中撫養費一般會以一方收入的20%左右確定。

汪先生與妻子協商後,他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1500元,直至其大學畢業。汪先生初步算了一下,他還得支付女兒11年的撫養費,共計19.8萬元。當然,這還不算他今後為女兒支付學費、購買東西等其他花費。

陳世洪律師稱,如果汪先生拿不出這一百多萬元現金,離婚過程中還會產生拍賣房產的費用。“現在住房價格較高,拍賣費也會花上萬元。”陳世洪說,根據他所代理的離婚案,平均每對產生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財產分割費等直接費用都在萬元以上(如婚前進行了財產公證,離婚時另當別論)。

協議離婚:看起來省隱性費用算過沒有哦?

協議離婚真的只要9元?離婚證工本費、登記費9元,加上照相費、交通費總共不到50元,但結婚付出了近十萬元,還有多年的感情,以及再婚還將產生費用……

“相比之下,協議離婚比訴訟離婚更省成本,但是離婚的代價也不低。”陳世洪律師稱,在辦理離婚程式上,協議離婚一般只需交納工本費和登記費共9元。看似離婚成本很低,但雙方付出的代價是“痛苦”的。

從外地來蓉打工的潘先生和米女士去年5月份結婚,因兩人性格不和,於今年3月份宣告“拉豁”。雙人因不涉及財產分割,也無小孩,所以離婚過程也非常簡單,在民政局登記後就各自東西飛,加上照相費、交通費等總共花了不到50元。然而,幾年來培育的感情付出在領《離婚證》瞬間變為零,其實“離婚隱性成本不小”。潘先生說,拍婚紗照、買鑽戒、辦婚宴花了近十萬元沒有了,離婚後還得再談戀愛、再婚成家,這些花費都是不少的,難以估量。“我認為,結婚是收穫,離婚是損失。”潘先生總結稱,若真要算成本費用,離婚甚至高於結婚。

離婚結論:結婚是花錢離婚是燒錢

其實,離婚過程中還會牽涉到誤工費、交通費、人情費(結婚時,親朋好友送過彩禮,離婚後就得由一人承擔還送彩禮)。前面提到的汪先生離婚案,對於其前妻來說,似乎付出較少,但是離婚後她還得重新租房或購房,重置家庭生活必需品,也得支付律師費、訴訟費等。有的夫妻在離婚過程中,一方為了取得對己有利的對方證據,還花錢聘請調查機構取證,甚至還可能產生財產損失、醫療費用等。

昨日,本報算的成都人結婚賬,僅婚禮當天一般就要花9萬元,算上車子、房子等組建家庭的“硬體”需要上百萬元。由此可見,離婚成本不低於結婚,付出花費是一方面,更需注意的則是:結婚是“笑”,離婚是“哭”。一名網友更是如此總結:結婚是花錢,離婚是燒錢。

婚前都是浪漫婚後都是浪費

以前提到結婚想到“天長地久”;現在提到結婚,想到“能撐多久”。

當初會結婚說是“看上眼”;後來會離婚,說是“看走眼”。

婚前情侶做什麼都是浪漫;婚後,夫妻做什麼都是浪費。

婚前男人常給女人空白支票;婚後,男人常給女人空頭支票。

想結婚是自己已能獨立;想離婚,是子女已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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