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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關係難以處理的心理因素

婆媳關係難以處理的心理因素

家庭關係中,親子關係是一種血緣關係,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裡,親子關係顯得尤為重要。

婆媳關係難以處理的心理因素

為什麼婆媳關係不大容易相處和諧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從婆媳對兒子兼丈夫的情感佔有慾及“戀母情結”等角度去解釋。當我們嘗試用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去分析時,又會得到什麼結論呢

婆媳雙方常常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結果兩方都不滿意。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在對各種人際關係分類時,會採用一個雙維度的標準。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身份角色的距離,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的真情交換和義務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關係中,親子關係是一種血緣關係,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裡,親子關係顯得尤為重要。而夫妻關係、兄弟姐妹關係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會弱一些。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這些關係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來的。因此,我們對這些關係在情感表達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區別。

對此,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等差之愛”。意思是說,在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手足之間都有來自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說的“應有之情”。不同的關係有不同的倫理規範,也有不同的情感型別。

一般來說,在家庭生活中,由於家庭成員不僅有很近的血緣關係,而且還耳鬢廝磨,朝夕相處,同時具有最切近的應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當原本沒有親緣關係,“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於相愛“走進一家門”的時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動的。婚姻不僅帶來了夫妻關係,而且也帶來了一大串家庭關係身份,新娘子一下掉進了一張關係網當中,需要四面應付。婆媳關係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關係。而對於媳婦來說,婚前與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較少,所以,對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對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員就只有應有之情。

應有之情只是一種根據角色規定的情感,例如傳統倫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這種義務之情由於僅僅是義務,很容易讓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婦心裡會想,我們之間沒有交情,我不是你從小帶大的,因為結婚,我就要對你百般照顧,我自己的父母我還沒來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現在這樣我就很不錯了。婆婆心裡會想,你在我家裡出出進進,就是一家人了,你應該像個兒媳婦的樣子啊!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兩方都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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