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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拿感情換工作?

女大學生拿感情換工作?

眼下,正是眾多學子忙著求職找工作的時候。然而,有一部分尚未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卻紛紛走進婚介所,其中又尤以女生居多。“四有”新人(即有錢、有房、有車、有型)成為這些象牙塔內的女大學生前來徵婚的首要條件。

女大學生拿感情換工作?

日前,筆者聽說一位外經貿英語專業大四女學生在求職路上多次碰壁後,來到位於太陽宮的某家婚姻介紹所尋找自己今生的“另一半”。在這家婚介所,筆者在名曰“秀女”的名錄冊上看到了這樣一則徵婚啟示:“23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英語專業大四學生。急覓一位本科以上學歷,身高1.80米以上,相貌端莊、作風正派的未婚男士為婿。”其要求大致包括以下幾方面:需要有經濟基礎、有房、有車,並能為自己提供一份不錯的職業。在本頁最底部的日期欄清楚地寫著:2006年9月21日。

婚介所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近一段時間,前來徵婚的大學生人數不斷增加,男女生都有,且尤以女生居多。該婚介所的“花名冊”上本月就已登記在冊近30名在校大學生,且多為大三、大四的本科生,年齡多在22歲左右。

有著近20年婚介經驗的趙女士分析認為,當前大學生就業壓力大是學生們選擇徵婚的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此外,現在的大學生多是獨生子女,從小就是父母寵愛的掌上明珠,因此為其提前找到“依靠”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女大學生:

幫我找工作與你戀愛也無妨

“即將畢業的帥哥們注意啦:我們是××大學大四優秀的女孩,現有意與你們做到資源優勢互補,以達到雙贏的目的。如能幫我們與你們一起解決工作問題(者),請發e-mail,有意願者到時可電話聯絡和麵談。工作志願:市場營銷、廣告、公關、管理等。相信我們的才華依託於你們的力量,必能互放光芒。”當這則另類求職廣告近日出現在北京一些高校的宿舍樓下、公告欄裡時,再次激起人們對女生求職難的熱議。

知情人士告訴筆者,這樣的“求職廣告”已不是第一次出現了,“廣告”透露的另一層意思是:“如果你能幫助我找到工作,那麼和你戀愛也無妨。”這位知情人士告訴筆者,在一些大學,確實有一些比較冷門專業的女大學生為了尋求理想的工作,和一些容易找到工作的男大學生突擊談戀愛的現象。“我個人很鄙視這種行為”,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讀商務英語專業的大三女生小劉認為,這是道德問題,找工作還是應該靠自己的實力才行。

面臨畢業的女大學生婷婷儘管表示這種行為確實可以理解,“但是總有一些為了生存出賣自己,像把自己當做一種商品拿去交換”的感覺。據瞭解,有很多的女大學生和婷婷的看法很相近,“通過男生找工作可以理解,但是拿自己的感情去交換總不大好”。

“女生找工作太難!”同樣面臨畢業的陳霏霏對這樣的行為表示理解,她說之前她也參加過一些招聘會,發現很多大型私企基本上都只招男生。她的一位室友在此前一直很努力地投簡歷,但每一次結果都相同,“過幾天簡歷就被退了回來”。

看過那則“廣告”的還有北京理工大學的畢業生李穎。她認為,這位女生的做法“情有可原”。在她畢業的理工院校,沒有找到工作的女生還有很多。大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都會問一些“你是否已經有男朋友”等問題,或者乾脆就要求前來應聘的女生只准找某某專業的男生,這樣才能夠考慮對她的錄用問題。

不少接受採訪的女大學生告訴筆者,男生找工作時把女生帶出去的現象在理工院校比較常見,其中還是以同學幫忙者居多,真正考慮談戀愛的不會很多。

大學老師:性別差異會帶來就業不同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孫文博表示,出現這一現象的“核心問題就是女大學生找工作確實太困難”,許多用人單位對女大學生存在歧視。當然也有許多理工科的工作存在著更適合男生,而不適合女生的問題,這是現在的一個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容忽視,不可小視。清華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主任李偉也表示,經過大學教育的女生在面對就業時更應該表現得自立、自強,沒有必要把個人的發展寄託在別人身上。此外,大學生也需要調整自己的就業觀和期望值,眼光更應該實際一些。一定要向下看,要先求生存、再謀發展。李偉主任還分析指出,現如今,女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更多來說還是在市場化運作下的一種雙向選擇。企業通常都會有一定的用人標準,男女生性別之間的差異只會帶來就業的不同。因此,政府應該為大學生能夠深入到基層就業創造出一個更好的環境,拓寬大學生的就業空間,也期待著企業能夠有一個更好的用人體系、用人標準和用人環境,這樣才能更公平地引進人才。

另外,就業觀念陳舊也是影響女大學生順利就業的一個主要原因。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一位相關負責人說,受傳統就業觀念影響,相當一部分女大學生更願意選擇穩定、舒適、待遇好的單位,不願到條件較差的基層鍛鍊,也沒有勇氣和信心到高收入、高風險的行業中去工作。有的女大學生仍然嚮往“鐵飯碗”和“一業定終身”,缺乏動態的擇業觀念,導致了女大學生“高不成,低不就”。

北京師範大學就業中心主任張愛芹向筆者介紹說,一些女大學生在成績上雖然好於男生,但實際動手的能力卻普遍低於男生。一些女大學生在校期間注重理論知識學習,忽視實踐課、實驗課等鍛鍊機會,造成了男女大學生在實踐能力上的差異。用人單位往往很看重學生的動手實踐能力,因此導致一些女大學生失去就業機會。

專家:女大學生要敢於發揮長處

那麼,如何解決女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東城婦聯權益部張晶告訴筆者,針對女大學生就業難的現象,應該加大高等學校的教育改革力度,開發職業培訓,提高女大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嘗試因“女”施教,開設一些適合女大學生就業的課程和科目,方便女大學生設計自己的知識結構與能力結構。同時也需要加強引導正確的性別觀,獨立、自強仍然是大學女生的主流,女大學生要敢於發揮自己的長處。

北京市婦聯主席榮華表示,一方面,政府要調整產業結構,增加就業總量,開發就業崗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使女大學生獲得更多的就業途徑;另一方面,政府應當制定相應政策保護女性就業權。如果實行彈性就業政策,女大學生可以選擇日工作時間短的崗位,工資相應低於全日制崗位,其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應當有保障。這將有利於用人單位安排女大學生就業,並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女大學生。第三方面,勞動部門可以加強立法,規定用人單位中男女性別比例,加大男女平等的宣傳力度,提高女性權益保障水平和社會地位,改善女大學生就業的社會環境等等。此外,政府有責任利用經濟槓桿,促使用人單位不管是錄用男性還是女性都能獲得利益上的平衡。

儘管《婦女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但是具體操作起來難度不小。縮小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場主體的本性,而女性生理特徵決定了她們與男性相比在很多方面有差別,會給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所以一些企業甚至機關單位會找出種種藉口拒絕錄用女性。況且,用人單位在選拔人才時也享有一定自主權的。在這種情況下,解決女生就業難的問題,光靠輿論的呼籲與婦聯等組織的維權,實際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必須有政府部門參與其中,通過政策引導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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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者、北京惠澤人諮詢服務中心主任翟燕:企業追求的是經濟利益,不應該將婦女生育期間的損失全部由企業來承擔,國家也應該承擔一部分。應該對因生育和哺乳導致誤工的女性進行社會化補償,比如建立生育保險等,這樣就可以緩解企業的經濟壓力。國家應該發展一些民間組織,讓他們來承擔起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責任。

市婦聯某工作人員:這類問題的確不好解決,用人單位有自己的考慮,就算歧視女性也不會明著對我們說,一句“不合適”就夠了,最重要的是這方面的法律也不太健全。西方國家對就業歧視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我國的《憲法》和《勞動法》對此也有原則性的規定,但缺少可操作性強的細則和處罰標準,因此對就業歧視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女博士張金:《勞動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也沒有規定處罰性條款、當事人的救濟途徑以及解決各種糾紛的具體方式。因此,這對於違法主體起不到任何威懾和制裁的作用。要解決這個根本問題,還是有待於男女平等觀念不斷的深入人心。同時,應對現有法律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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