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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裏惡霸多:有些被收拾 有些成梁山好漢

《水滸》裏惡霸多:有些被收拾 有些成梁山好漢

《水滸傳》裏的惡霸、地痞、流氓等人特別多,因此也就生髮出許多故事來。沒有這些惡霸、地痞,看不出來宋代社會的黑暗;沒有這些惡霸、地痞,也張顯不出英雄、好漢的仗義、愛打不平的本色。有了這些人物,《水滸傳》裏的故事才豐富多彩、曲折跌宕。可是,你仔細讀讀《水滸傳》就會發現,作者在處置這些人物時,標準是雙重的。 渭洲狀元橋下賣肉的鄭屠,因投靠在小經略相公門下,僱了十幾個刀手,卻敢自號“鎮關西”,成了市井一霸。他強媒硬保、虛錢實契,便強佔了金翠蓮為妾,玩膩了,便把人家打出了家門,反而追要“當初不曾得到他一文”的所謂典身錢。沒奈何,父女倆只得以賣唱的辛苦錢來還,錢少了,還被鄭屠辱罵。父女倆苦楚無處訴,只能是以淚洗面,因而驚動魯提轄。魯提轄義憤不平,找鄭屠算賬時,失手將其打死。

《水滸》裏惡霸多:有些被收拾 有些成梁山好漢

東京街頭的牛二,號稱沒毛大蟲,“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開封府也治他不了,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這個地痞,也是一霸。楊志因生活無着,只得賣掉祖上傳下來的寶刀,賣刀時有巧遇這潑皮牛二。牛二胡攪蠻纏,以致動手搶刀,楊志火起將他殺了,可謂替京城除了一害。

陽谷縣開藥鋪的西門慶,也算是一霸。他“專在縣裏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説事過錢,排陷官吏,因此滿縣人都饒讓他些個。”他為了與潘金蓮私通,不擇手段,參與謀害了武大郎,還有那個“專一靠些雜趁養口”,説風情、做馬泊六的女流氓王婆,貪財成性,專門糟殘婦女,又害人,他們最後不是被武松殺了,就是被官府剮了。

還有蜈蚣嶺下的飛天蜈蚣王道人,身為道門中人,乾的都是無恥之勾當。投宿張太公家,借能識風水之名,看中張太公之女,殺死張太公全家,掠走太公之女,結果被武松殺了。另外還不能不提到另外的兩個淫道、淫僧,這便是瓦罐寺的生鐵佛崔道成及飛天夜叉丘飛。這兩個主兒,“把這出家影占身體”、“都是殺人放火的人”。他們一出場,書中寫到:丘小飛挑着魚肉和酒,口裏還唱着無聊的嘲歌:“你在東時我在西,你無男子我無妻,我無妻時猶閒可,你無夫時好孤恤。”而崔道成是身邊坐着一個年幼的婦人。這那裏是道佛之徒,完全是兩個披着道袍佛袍、靈魂骯髒的酒色之徒,結果被魯智深、楊志殺了。這是他們應有的下場,《水滸傳》作者對這批社會渣滓的處置是深得人心的。這是一重標準。

上述惡人大家都知曉了,可《水滸傳》裏,其實還有一類惡霸、地痞、流氓,他們的罪行,往往與上述之人不相上下,有的甚至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是《水滸傳》作者處置的辦法卻是大打折扣,不是嚴懲,而是寬容、放任。同是惡霸之類的壞人,一嚴一鬆,尺度不一,這就顯得太不公允了。

孟洲十字坡下開黑店的母夜叉孫二孃,是個十惡不赦的歹人。她把殺人當成兒戲,把人肉當成賺錢的資源,兇殘以極。她丈夫菜園子張青跟她定的是“三不殺”的店規,可説是個最低的底線,她完全當成耳邊風。過路的頭陀,她殺了;魯智深因長的肥胖,可冒充牛肉賣,她也下手了,魯智深差點死於她的刀下;武松作為一個流配的犯人,就因為包裹比較沉重,她也下手了。她的狠毒,比鄭屠、牛二、西門慶及淫道淫僧們還要毒十倍、百倍,殺她一百次都不嫌多。可是,《水滸傳》的作者就讓武松把她放倒在地,打都沒打,就算是懲處了。

而潯陽江兩岸的店霸、山霸、水霸們,罪行也是不可饒恕的。比如揭陽嶺上開酒店的催命判官李立,看見宋江買單時交錢,發現宋江“包裹沉重,有些油水”,就起了歹心,放倒宋江三人,拖進人肉作坊準備開剝。這是書中公開寫出來的,李立以此為業,他謀財害命的勾當,還不知幹了多少回,殺的都是無辜的百姓。

揭陽嶺鎮上的穆氏兄弟,不也是一霸嗎?!就因為病大蟲薛永在鎮上賣藝賣藥,沒有孝敬他們,他們便吩咐鎮上人不準買藥,不準給賞錢,宋江給了薛永五兩銀子,結果是在鎮上買不到酒喝,住不上店,還遭他們的追殺,真是太霸道了。

潯陽江上的艄公船火兒張橫,就更兇狠了,接宋江等三人上船後,馬上亮出了惡賊的面目,不但劫財,而且害命,完全是江上的悍匪,在潯陽江上,被他害的又何止宋江三人。像以上提及的這些惡霸們,除穆春被薛永教訓倆一頓外,其他人毛髮無損,就這麼算了,這又是一重什麼標準呢?極不公正、又莫名其妙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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