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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須知 婚後財產問題

夫妻須知 婚後財產問題

婚後買房子,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須知 婚後財產問題

司法實踐當中存在很多爭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明確了夫妻之間簽定了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該是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夫妻之間的借款協議就類似於夫妻對共同財產的一種處分行為,法院可以認為借款協議有效,按照協議來進行處理。

案例:食品公司林總的太太出資四百多萬為兒子買了一套房屋,零九年兒子結婚了,並且住在這個房子裡面。兒子揹著父母把妻子名字給加上去,過了三年夫妻兩人吵架,準備離婚,但是對房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意見。

首先,房子是結婚之前買的,登記在個人名下,而且是父母出全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一個贈與,是個人的婚前財產。如果是結婚之後,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那麼寫的是雙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寫了一方的名字,而且父母是出全資,也是個人財產。

再闡述一下。

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出了全款給孩子買房,寫的是自己的兒子的名字,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即使婚後買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雙方的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一方的子女名下,因為雙方父母都有出資,這種情況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屬於按份共有,即誰的父母出錢多,誰就份額就大一些。

總結一下父母為子女提供財富支援的技巧:

第一是為子女買房子,父母最好自己保留一些產權。產證上有父母的名字,可以起到一定的管控作用。因為沒有父母的名字,兒子要加上自己妻子的名字是很容易的。

第二為子女婚前買房,如果有貸款,最好在子女結婚之前還清貸款,防止離婚的時候,對方分割共同還貸和相應的增值部分。

第三婚後買房最好一次性付全款。通過銀行轉賬要保留清晰的流水憑證,也儘量寫自己的名字。

第四建議彩禮最好不要給現金而通過銀行轉賬。

第五,婚後給子女存款,最好給子女單獨開設一個帳戶,而不是直接匯入子女一方或者對方的賬戶。

第六,贈與公司股權的,建議股權的先別做變更登記,先放在父母自己名下做一個隱名持有,日後再進行變更登記。

丈夫揹著我賣房可以追回嗎

案例:再婚老人婚後買了一套房子,雙方子女反對,雙方長期爭吵。在女兒的建議下男方就把房子出售,欠款轉移。女方可以追回房子嗎?在這個案例中,要看買方是不是善意第三人,如果說第三人市場上是善意購買的,給了合理的對價,比如說房子價值一百萬,支付了一百萬,並且辦理了產權登記手續的,另一方主張要回房子,法院是不會支援的。被賣掉房子一方可以向他的配偶主張損失,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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