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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禮儀:在壯族的眾多禮儀中都有啥樣的禁忌

壯族禮儀:在壯族的眾多禮儀中都有啥樣的禁忌

一、待客

壯族禮儀:在壯族的眾多禮儀中都有啥樣的禁忌

壯族是個好客的民族,過去到壯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認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幾家輪流請吃飯,有時一餐飯吃五、六家。平時即有相互做客的習慣,比如一家殺豬,必定請全村各戶每家來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務必備酒,方顯隆重。敬酒的習俗為“喝交杯”,其實並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湯匙。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給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對客人中的長者和新客尤其熱情。用餐時須等最年長的老人入席後才能開飯;長輩未動的菜,晚輩不得先吃;給長輩和客人端茶、盛飯,必須雙手捧給,而且不能從客人面前遞,也不能從背後遞給長輩;先吃完的要逐個對長輩、客人說“慢吃”再離席;晚輩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後吃飯。

二、平常禮數

尊老愛幼是壯族的傳統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動打招呼、讓路,在老人面前不蹺二郎腿,不說汙言穢語,不從老人面前跨來跨去。殺雞時,雞頭、雞翹必須敬給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稱“公公”,女的則稱“奶奶”遇客人或負重者,要主動讓路,若遇負重的長者同行,要主動幫助並送到分手處。

結婚的男子和女子,只要見到見到長輩,男的就要叫“爹”,女的就要叫“媽”。在學堂裡一般見到老師都自稱學生,與老師或比自己年長的長輩談話中很少帶“我”字或儘量避免。

三、禁忌

有關社交方面的禁忌:公公不能進兒媳婦的臥室.識字人不敢給人寫離婚書。有客人在家女人不上桌同吃。下一代不能陪同客人慢慢喝酒。哥哥不能同弟媳隨便交談.有關生產方面的禁忌:陰曆五月份屬龍日不能挑糞、倒尿。六月六日忌下田做活。開工建房要看曆書。如果曆書上有“不宜動土”的意思,就另擇吉日。

有關迷信方面的禁忌:春節忌說不吉利的話。正月七年級不準吹火,不準掃地,不得串門,禁止舂米、洗衣服和動刀斧,不準外借東西.除夕前要還清借款和借物。不能坐門檻,不能用腳踩灶臺和火塘上的三腳架,不能抬著鋤頭或戴著斗笠進家,不能攀爬或砍伐龍山上的樹木。有關婦女方面的禁忌:結婚之家,孕婦不準看新娘.家有產婦時,門上掛草帽1頂,暗示外人不能人內.出嫁的婦女回到孃家時,不能取祭壇上的東西.不準在孕婦的廚房頂上蓋新瓦.婦女生孩子不滿3天,臥室內不得點燈.產婦的衣服不能和男子的放在一處洗.大年七年級女人不能梳頭。

四、家庭

壯族由一夫一妻組成家庭,解放前有個別多妻情況。家庭內多許三代同堂,兒子婚後有能力的另蓋新房分居。父母習慣留最小的兒子在老屋安家.小兒子有孝養父母及繼承祖房的權利和義務,其它財產則由全家兒子平分。婦女和男子作為家庭中的成員,共同操持家務,在生產勞動中男子多承擔耕犁、運肥、和修房蓋屋等工作,婦女多擔負插秧、除草、種棉、收棉、紡織及飼養畜禽等工作。壯族的家族觀念較深,只要打聽到祖輩弟兄們居住的地方,再遠都要去攀親聯絡。最先立寨的姓氏受到尊敬,該姓的長輩常被推舉為村寨的“長老”,主持調解民事糾紛和全村的祭祝活動。

五、節日

春節被壯族視為1年之中的大節.臘月中旬修路和打掃房屋、採辦新衣。臘月二十三過小年,近似漢族的“送灶”。小年之後,家家戶戶開始籌辦節日食品,殺雞宰豬,做年糕,泡米花糖,河口一帶還要包粽粑.大年七年級,爭先恐後地挑新水,邊走邊拖著草扎的象徵牛、馬、豬、雞等的頭,口裡模仿六畜叫聲,以求“六畜興旺”。有的地區七年級或九年級清早祭祖後,要讓兒童讀一會書,家長撥弄一下算盤,婦女則拿少量肥料、谷種撒到田裡,以示新年百業興旺,生計有成.河口縣居住在紅河和南溪河畔的多為“黑旗軍”的後裔,正月二十九日還要過“小年”,又叫“吃立節”(壯語意為過晚年)。

相傳中法戰爭時期,因戰爭繁忙不得如期過春節,戰爭勝利後已是正月二十八,人們方補過春節,共慶勝利.自稱“儂人”的每年到農曆二月七年級、八年級要進行拜年活動。

吃新米.每年在穀子收割前到稻穀黃熟後,各家自己選定吃新米飯的日子.穀子成熟後,到田裡選割4~6把稻穀揹回來加工成米,殺一隻紅公雞,做水豆腐,煮熟新挖回來的芋頭,抬到供桌上獻神及在飯桌上獻老祖宗。去割穀子的男子要早起,吃飽再下田,如餓著肚子割新谷,被認為當年全家要餓肚子。在往返路上,碰到人不準答話.吃新米飯時要把出嫁的姑娘接回來。長輩先吃一口後,其他的人才能去添飯。第一碗飯不能泡湯.

“土佬滿年”。箇舊、蒙自等地舊曆九月二十八日,為當年去世的老人過“滿年節”.節目前,老人的女兒同女婿要帶著雞、酒回孃家燒紙、獻飯,請親友上墳獻祖宗。過去,“滿年節”要連續舉行3年,現在一般只做1年。“滿年節”民間有兩種傳說:一是古時有1個皇帝,請壯族廚師做御膳.有一天皇帝問他:世上什麼最甜?”廚師說“鹽最甜”.皇帝一怒之下殺了廚師,又另請了1個廚師.這個廚師做菜不放鹽,皇帝問廚師:“為什麼不放鹽?”廚師回答:“皇上說鹽不甜,所以不敢放.”皇帝才知道錯殺了人,就給殺錯的廚師做“滿年節”。

二是古時有1個皇帝的妃子,是個土佬女子.有1年,妃子的母親去世.她選好啟程的日子(九月二十八)回家給母親送喪.皇帝說:“天下雨,你不回去.”妃子說:“再大的雨也要去.”皇帝說:“天要下雨,天要下雨.”到了這天真的下雨了.據說,後來每到九月二十八日這天都會下雨,不下雨也要陰3天,天不陰,收成就不會好.

六、喪葬

壯族曾實行木棺火葬。舊志載:“土僚”“人死掘窖,置棺於上,亂擊之,名日擊土鼓,三日舁出而焚之.”“沙人”“死用薄棺葬,女媳盛妝羅立,曰站場,畢,舁於野,焚而掩之.”“依人”“親死,素食麻衣,土巫卜朝火葬,不拘日月,歲終即除.”近代壯族普遍和漢族一樣實行木棺土葬。唯蒙自稱“依人”的分姓戴孝,如伍姓戴白帽,穿白色短衣;張姓包白頭,穿白色長衣;沈姓、陸姓戴麻布帽,穿麻衣;王姓,人死棺木橫停。

“濃人”人棺前要先用篩子篩灰於棺底,然後用手拍擊棺木檢視灰有無異樣痕跡,以斷定死者魂魄是否離家婦於祖宗處.死者的枕頭,要用三角形的白布裝進篩淨沒有谷稗的大米。

元陽壯族送葬時,長於肩掛裝有穀子、稻花的黑布包,抱1只母雞,跪在棺前,頭上放一把長刀,刀口朝內,叩頭3次後把刀抖落在地下看刀口方向,朝內表明死者不願出門,還要繼續叩拜,朝外說明死者已無牽掛.死者子女直至下葬後1個月內都要反穿孝衣。

下葬後的第三天和第30天要殺雞到墳上獻祭.河口“沙人”死3年以後,要擇吉日從棺木中把屍,骨撿出來,裝在瓦缸中重新安葬.彌勒的壯族人死,即敲起銅鼓,村民聽到鼓聲,便知死訊.女人死,須待孃家主要親人到場方裝棺木,來者攜祭幃、豬羊等。男人死,只須其同胞兄弟趕到即可人棺.無論男女死後人棺,均以糯米麵仿做成牛、羊、房屋等置棺前祭奠,以供死者“受用”.守孝之子,l年內不得理髮、刮鬍子.包頭孝布只可留為孫輩做衣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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