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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酷吏張湯:將法律當成整治他人的工具

漢初酷吏張湯:將法律當成整治他人的工具

公元前二世紀的某一天,在西漢都城長安,一個男孩連同他正在做的一場遊戲,被歷史永遠地記錄下來。男孩的遊戲是審理一起盜竊案,一隻被拴住的老鼠是賊,一塊被撕咬過的乾肉是贓證。按照漢代堂審規則,經過一番起訴、具書保證、訊問、筆錄、宣讀和判決等複雜程式,並使用了那時特有的酷刑逼供,最終人證物證俱全,判處鼠賊磔刑(分屍)立即執行。這個男孩就是童年張湯,因家裡丟失乾肉捱了父親的打,於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為自己申冤報仇。這份沾滿老鼠鮮血的“判決書”隨後“上報”,他的身為長安丞的父親“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在“大驚”之餘,竟“遂使書獄”,讓他書寫決獄文書以示獎掖。

漢初酷吏張湯:將法律當成整治他人的工具

轉眼到了公元前130年(元光五年),漢武帝后宮暴發陳皇后巫蠱案,“上遂窮治之”。此案承辦人正是張湯,此時他已身為御史,奉武帝欽命查案。最終,陳皇后以“惑於巫蠱,不可以承天命”被罷退長門宮;幫陳皇后“祠祭祝詛” 蠱害衛夫人的女子楚服等人,以“大逆無道”被梟首於市。張湯還拿出兒時掘穴得鼠和虐刑逼訊的“酷”勁,“深竟黨與”,此案有罪和株連者共計三百餘人被殺,一時血流成河。與童年那次遊戲相比,這次同樣沾滿鮮血的戰果,為他博來的則是帝王的青睞:“上以為能,稍遷至太中大夫。”

從當年一介“酷少”,成長為一代酷吏,張湯的一生彷彿註定要“冷酷到底”。而身逢鐵血時代,相伴強悍的武帝,又使張湯備受重用,步步高昇:

巫蠱案後,張湯受命與中大夫趙禹共同修訂法律,“論定諸律令。”趙禹也是武帝時代著名酷吏之一,兩“酷”相加,二人合作相當愉快。按照武帝意欲從嚴律治、“務在深文”的立法原則,他們搜檢漢興以來幾十年廢棄不用的秦代苛法,“發揚光大”,還制定《沈命法》和《見知故縱法》,規定“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弗捕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以及“見知人犯法不舉告為故縱,而所盜臨部主有罪並連坐也”,從而加重對地方官員的督責。兩位酷吏都被武帝加官晉爵:“趙禹遷為中尉,徙為少府,而張湯為廷尉。”他們的“成果”,卻是導致此後一系列惡法的出臺,“用法益刻,蓋自此始。”

西漢元狩年間,接連出現了淮南王、衡山王和江都王叛亂的政治事件。時已位列九卿、掌管全國刑獄的廷尉張湯,更是大顯身手,對這三起大案每案“皆窮根本”,三王家族近戚、左右官屬有罪無罪都被株連,大量無辜的人被殺。其中僅淮南王劉安謀反一案被殺者就有數千人之眾。劉安的謀士伍被多次不贊成謀反,以吳楚之亂教訓勸諫劉安,並在最後關頭告發劉安,已獲得武帝原諒,卻終因張湯的一句話被殺。朝臣嚴助長於辭賦深得武帝欣賞,只因與愛好風雅的劉安有文墨之交,也被張湯以“交私諸侯”、“弗誅,後不可治”為由處死。踏著這條鮮血染成的“紅地毯”,張湯最終登上御史大夫高位,列次朝堂三公。

酷吏打的都是冠冕堂皇的旗號,但在張湯苛急酷烈的從政形象後面,卻也有巧佞的心機和媚上的嘴臉。據《史記·酷吏列傳》載,在武帝繼位前,剛剛出道在長安當地方官的張湯,看準了太子的兩位孃舅:田蚡和田勝。當時田勝在長安落難,“湯傾身為之”。武帝繼位,田氏外戚封侯,周陽侯田勝因感恩而“大與湯交,遍見湯貴人”,使張湯得以由一名刀筆小吏進入上流社會視野。其後,田勝又與他的哥哥武安侯田蚡聯手,徵調張湯入朝,“補御史,使案”,才有了他在“巫蠱案”中的表現機會。藉此案一舉成名後,為獲得更多表現機會,張湯便經常以一些疑難案件“上請”。在皇上面前,他為自己巧妙設計了一副奇特的憨相:皇上批評他,他就說“我真蠢!其實屬下某某早就勸告過我。”皇上表揚他,他也說:“多虧聽了某某的主張,這都歸功於他們!”武帝覺得這人還挺實誠、蠻可愛。

張湯攀著法律職業之路迅速躥升,但與其兒時一脈相承之處則在於,法律仍是他手中兒戲。很快,他又發明了幾種新的玩法——

玩法之一:玩“AB劇”。張湯在自己的手下,佈置了一嚴一寬的A、B兩套監史班子。每請示一案,看皇上的意圖:“上意所欲罪”,就交給A班辦案,其結果自然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上意所欲釋”,就交給B班辦理,結果也就不了了之。

玩法之二:扮御前“鷹犬”。漢武帝大舉興兵伐匈奴,又兼各地災荒,國中財用緊張,便採取收回造幣權大量造幣,徵收鹽鐵稅等政策充實國庫。張湯積極配合有關詔令立法出臺,對於官家與民爭利引發的民變騷動,一律“痛繩以罪”,為苛政“保駕護航”。

玩法之三:發明“春秋決獄”。武帝一朝一改漢初至文景二帝奉行的道家理念,轉而獨尊儒術,張湯對此極力逢迎。他招請儒生介入辦案,用《尚書》、《春秋》經義牽強附會,使法律標準更加混亂,裁量更加隨意,法制史上“論心定罪”惡潮從此蔓延。

張湯倚仗皇威弄權瀆法,害了很多人,自己的仕途也終於四面楚歌,危機爆發:

張湯表面道貌岸然,卻早在作長安小吏時就搞“權力尋租”,與富商田甲、魚翁叔等“交私”。張湯成為皇帝身邊重臣後,又將一些重要經濟情報私告商人田信,田信“居物致富,與湯分之”。後因張湯意欲彈劾丞相青翟,此事遂被相府內朱買臣、王朝、邊通“三長史”揭出。武帝曾就此當面盤問張湯,被他以巧言騙過;

張湯閣僚中有個叫李文的御史中丞,因夙有舊隙,時常與張湯作對。張湯就串通一個叫魯謁居的屬吏捏造罪名,製造冤案,最終“做”掉了這個死對頭。武帝當時就對這起冤案有疑,被張湯用假話混過。後來張湯因鹽鐵稅案排擠趙王,引起趙王反撲,又將此事告發。在較多證據面前,張湯又拒不承認。武帝聯想起博士狄山曾當朝大罵張湯是“詐忠”,料定自己到底是被這個信任已久的“忠臣”給騙了,一怒將其下獄。不久,張湯就在獄中自殺。

《史記·酷吏列傳》載:“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又說,張湯的老母堅持認為張湯是“被汙惡言而死”,死得冤,不願對他厚葬。武帝感嘆“非此母不能生此子”,於是殺了揭發張湯的“三長吏”,並重用了張湯的兒子張安世。但有人據此認為張湯生前廉潔,死得冤枉,又未免證據不足:張湯弄法一世,在處理罪贓上不會沒有一兩手反偵查手段;何況他還面臨徇私枉法等多罪指證,自己也認為申辯無望了。至於其身後所蒙種種厚待,只能算作武帝對這位鷹犬愛臣的“君臣情誼”吧。

兩千多年後,張湯墓在西北政法大學基建工地出土,這樣的“巧合”,冥冥中似有深長意味。這個以斷案兒戲“入門”,又終生以法律為兒戲的漢代首席大法官,應被世代法律人引為永遠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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