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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廢黜殉葬制 並非他英明而是出於私心

明英宗廢黜殉葬制 並非他英明而是出於私心

朱元璋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輝煌的大明帝國,功過千秋。然而,有一件事卻讓人詬病,即重新恢復殉葬制度。如果說唐太宗臨終時要求未生育的妃嬪出家有些冰冷無情的話,那麼朱元璋此舉則充斥著殘酷和血腥。

明英宗廢黜殉葬制 並非他英明而是出於私心

據《明史·后妃傳》載,“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至於數量,《勝朝彤史拾遺記》雲“其中所殉,惟宮人十數人。”也就是說有十幾個受到寵幸而未生育的妃嬪,在朱元璋死後被迫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此後,殉葬制度在大明帝國開始延續,“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用殉”,從史料記載看,不僅皇帝的妃嬪殉葬,“當時王府皆然”,王妃、王嬪也要殉葬,“至英宗遺詔,始罷之”。

明英宗為何摒棄祖法,廢黜殉葬制度?眾說紛紜。其中一種觀點,說明英宗英明偉大、寬厚仁慈,不忍心后妃活生生地被剝奪生命,追隨他而去。這個說法,細細推敲,恐怕站不住腳。最具說服力的例子,就是明代宗后妃的結局。

《明史》載,明英宗復辟後,重登皇位,不久便廢明代宗朱祁鈺為郕王。郕王暴死後,明英宗下令“以其後宮唐氏等殉”,逼迫郕王后宮妃嬪殉葬;《勝朝彤史拾遺記》《明史紀事本末》也有此類記載。如果明英宗真是一個寬仁之主,既然冤家對頭郕王已死,他犯不著跟這幾個剛剛守寡的女人過不去,非要置她們於死地;就連明代宗廢后汪皇后,這個曾經舍位保護過朱見深(明英宗長子)的有功女人,若非眾人極力勸諫,明英宗也要逼其殉葬。從這件事上看,此時的明英宗,對殉葬制度仍不折不扣地貫徹。當然,這其中也有報復和仇恨的心理。

有人說,明英宗早在正統四年(1439年)六月,就有禁止殉葬的事蹟,其實不然。當時,周憲王朱有燉病死,膝下無子,其兄弟朱有爝嗣位,明英宗賜書朱有爝:“周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按,明英宗生於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此時只有十三虛歲,還是個不太懂事的孩子,且尚未理政,朝政掌控在太皇太后張氏和幾個輔臣手中,與其說是明英宗“賜書有爝”,還不如說是張太后或朝廷“賜書有爝”。總之,“賜書有爝”一事跟明英宗沒什麼關係或關係不大。

筆者認為,明英宗之所以在彌留之際詔令廢黜殉葬制度,與一個女人有直接關係。這個女人就是明英宗的錢皇后。明朝自建國以來,錢皇后是第一個直接嫁給皇帝的皇后。錢皇后雖然出身寒微,但品質極佳,自律嚴範,深得明英宗傾心。不過,遺憾的是,錢皇后未生育,這是錢皇后的憾事,也是明英宗的憾事。

明英宗被俘後,錢皇后心焦如焚,“傾中宮貲佐迎帝。夜哀泣籲天,倦即臥地,損一股。以哭泣復損一目”,日夜哀號禱告以至於身殘;明英宗歸國後,被軟禁在南宮,失去了自由,錢皇后“曲為慰解”,給了明英宗莫大安慰和鼓勵;軟禁期間,明英宗受到明代宗的薄遇,物資貧乏,生活拮据,錢皇后“手作女紅賣,以供玉食”,默默奉獻,相依為命。此恩此情,明英宗終生難忘,在復辟後越發寵愛錢皇后,但錢皇后一直沒有生育。後來,有人為了討好太子朱見深及其生母周氏,建議廢掉錢皇后,另立周氏為皇后,結果遭到了明英宗的嚴詞拒絕。

沒有生育,是錢皇后的致命弱點,甚至明英宗在世時就有人打起廢掉錢皇后的主意,可見錢皇后在後宮的地位有多麼飄搖。如果明英宗離世,剩下孤零零的錢皇后,無兒無女,沒有依靠,她會遭到何種冷遇,可想而知;再者,按照祖制,沒有生育的錢皇后,應當為明英宗殉葬。這些,都是明英宗不希望發生的。為了保全錢皇后,明英宗臨終時遺命“錢皇后千秋萬歲後,與朕同葬”,遺詔“罷宮妃殉葬”,旨在保障錢皇后今後的名號、地位,讓她好好活著。

為了保全錢皇后,明英宗還對太子朱見深做了專門囑咐,“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子孫勿復為之”,言罷與世長辭。明英宗駕崩後,朱見深即位,是為明憲宗。明憲宗謹遵遺詔,沒有逼迫妃嬪和宮人殉葬。錢皇后的命算是保住了,但還是受到了皇太后周氏的排擠和仇視,幸虧群臣誓死捍衛,錢皇后才得以淡然度日,並如願以償地與明英宗合葬。明憲宗臨終時,效仿明英宗的做法,再次重申禁止殉葬,直至明亡,逼迫妃嬪殉葬之事幾絕。為了保全一個女人,出於一個私心,明英宗廢黜殉葬制度,無形中也保全了更多無辜女人,故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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