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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已有皇帝給官員發年終獎先例 抵得上全年工資

漢代已有皇帝給官員發年終獎先例 抵得上全年工資

臨近年末,又到了歡度春節的時候。但春節能不能“歡度”,一方面取決於是否闔家團圓,心情舒暢,另一方面則要看手頭是否寬裕,年貨齊備。作為中國最重要沒有之一的節日,每逢春節,人們都希望老闆上司掏包解囊,發點福利。與此同時,員工下屬也心照不宣地在這時候走動往來,加深感情。如此一來,從上到下都心滿意足,皆大歡喜,高高興興回家過年。這種熟悉的流程,已在中國古代延續了數千年,成為春節期間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倘若打破了規矩,還會引來大家的不滿和抗議。

漢代已有皇帝給官員發年終獎先例 抵得上全年工資

皇帝發放年終獎

漢代“臘賜”超過全年工資,北宋官員年終獎少得可憐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漢代,皇帝給官員發放年終獎已經有了定例,稱為“臘賜”。顧名思義,就是在臘月賞賜錢物,以備過年之需。依照官員等級的不同,“臘賜”的數量多寡不一。據楊侃的《兩漢博聞》記載:“臘賜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進、候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三萬,侍中、將、大夫各二萬,千石、六百石(均是官名)各六千,虎賁、羽林郎二人共三千。”

其中提到的“錢”是五銖錢,據研究,漢代一枚五銖錢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4角。連同牛肉、粳米加一起,大將軍、三公獲得的年終獎勵差不多高達10萬元,最少的虎賁、羽林郎兩位也要過萬。對照一下當時官員們的工資,像大將軍、三公之類的高階官員,月薪約一萬七千五百枚五銖錢,合人民幣七千元,一年下來八萬四。也就是說,他們的年終獎勵超過了全年工資,福利之優厚讓人羨慕。

高額的年終獎勵,既是對官員們過去一年辛苦辦公的嘉獎,也勉勵百官來年擼起袖子加油幹。看了這些獎勵清單,真要佩服漢代的皇帝們,畢竟錢、肉、米都是出自國庫,相當於皇帝自掏腰包,倘若沒有十足的魄力,誰也捨不得這麼大方發放。這也讓後來人看得眼紅心動不已。清代的徐昂發先生,在比較了歷朝歷代的年終獎數額後,不禁感嘆說:“漢世優恤臣下,可謂厚矣。”

與漢代相反,北宋官員的工資相對較高,年終獎則少得可憐。以我們熟悉的包拯包青天來說,他任職開封府時的基本工資包括了月料(月薪)、餐錢(飯補)、茶湯錢(水補)、薪炭錢(取暖費)、公使錢(招待費)、添支錢(崗位津貼)等等,全部下來差不多已有萬貫,相當於人民幣五六百萬元之多。反觀當時官員的年終獎,即便是宰相級別的國家重臣,也不過五隻羊、五石面、兩石米、幾壇酒而已。相比他們的工資來說,真不知低到哪裡去了。

無論賞錢還是賞物,雖然形式不同,但都是非常實惠的東西,直接關係到官員們的春節消費。到了清代,賞賜的物品種類更為多樣。清宮有“冬至賜貂”的慣例,每逢冬至,在南書房、如意館、昇平署等部門上班的人都能得到數張貂皮。臨近年尾,各王公大臣以及部分外廷大臣還能得到皇帝賞賜的“福”字一幅,“歲歲平安”荷包一個,燈盞數對,以及從遼東運來的鹿尾等珍貴物品。福字、荷包雖然有點形式主義,但既然受賜於皇上,自然意義非凡,百官還是會引以為榮,格外珍惜。

官員自籌過節費

翰林院起草任命書有“潤筆費”,唐宋時期衙門可以放高利貸

在古代龐大的官僚系統之下,皇帝發放年終獎通常無法面面俱到,即便像漢代那種相當敞亮的發放標準,也難以兼顧到各個級別的官員。為了達到歡度春節的目的,官員們也不閒著,想出了各種辦法自籌經費,聽著總有點自我發放過節費的味道。

翰林院是歷代公認的“清水衙門”,負責起草文書諭旨,財權、事權都不怎麼突出,所以平時撈油水的機會本就不多。好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但凡遇到一些官員升遷上任,需要翰林院起草任命書,這些官員就會向翰林院送些禮物,權當“潤筆費”。一年下來,禮物積少成多,積零成整,成了翰林院一項相當可觀的收入來源。比如宋代,官員送來的謝禮包括絲綢、馬匹、銅錢等,動輒幾十匹、幾千貫的送,數量著實不少。收到的謝禮怎麼分配呢?一般來說,一年中分兩次發放,三伏天發一次,年末時發一次。為了分配平衡,翰林官員們在起草文書時會讓大家都參與進來,一個人能夠幹完的活兒,往往要分成數人去做——張三負責起草,李四幫忙潤色,王五隨後謄錄,再有個趙六完成審校。如此一來,年關歲尾分成時就能保證人人有份兒。

在造紙術還沒發明的秦漢魏晉各朝,書寫、傳遞公文主要是用竹簡來完成。為了防止竹簡丟失或有人篡改,各部門在發文時通常會在外邊套上布袋,然後加蓋封印進行加密。其中一些單位,如負責收集百官審查檔案的御史臺,一年下來能收到大量的布袋。這些廢舊布袋堆在辦公室,既佔地方,也無法再迴圈使用,官員們便在年底拿出去賣掉,賣布所得隨即分給內部同僚,算是年終分成,金額還算可觀。

唐宋時期,商品經濟發達,朝廷一度允許各衙門向民間放高利貸。放貸的本錢,既有公用款,也有官員們湊起來的集資款。按照當時的利率,月息能夠達到百分之三。一旦放出,包賺不賠。全年下來,很多衙門都有了自己的小金庫,拿出其中一部分用來打點上司,剩下的就成了本部門各官員的年終獎勵。正所謂古今皆有生財道,工資加上福利,古代官員們的生活水準其實也還不低。

從上到下需打點

清代官員流行送個小“紅包”,打個小“暗語”

單憑皇帝賞賜,或是同僚自籌,似乎還不能滿足官員們的春節消費需求。長久以來,官場形成了送禮打點的潛規則,春節尤其是下級孝敬上級的絕好時機。這種進項雖然不能稱為年終獎,但它也是官員們年終收益的重要來源。

明朝萬曆年間的周暉,有一年除夕前一天外出訪客,看到南京兵馬司衙門前聚集了浩浩蕩蕩一群人,每人手捧一個食盒。周暉好奇不已,忙上前打聽,才知道這些人都是來給兵馬司官員送禮的。這讓周暉大感詫異,畢竟當時兵馬司只是負責南京城的治安消防、看守囚犯等雜事,官員品級也不高,竟然有這麼多人前來送禮孝敬。這從側面也能反映出,其他衙門各官每逢年節定能收到不少過節費。

清代官場陋規更為常見,春節就成了上級官員收金斂銀的固定節點。說到送禮,清代官員們的智慧著實讓人佩服。既要送到位,還不能落於俗套。採取的辦法是:送荷包或者信封。當然,這不是普通的荷包或信封,學問和深意都體現在它們的名字上面。如果上寫著“強仕”二字,今人看了想必會一頭霧水,且放心,清代長官知道《禮記》中曾寫道“四十強而仕”,“強仕”當然代表四十兩銀;接下來是“大衍”,取自《周易》之中“大衍之數五十”一句,代表五十兩銀;“耳順”的意思好理解,《論語》有句“六十而耳順”,那就是六十兩銀。倘若你看到信封上寫“梅花詩八韻”,可真別以為是什麼梅花詩,那是暗示信封內有八十兩銀票;“四十賢人”當然也不是羅列了四十位賢人的名單,而是代指四十兩銀。

有些名目更雅、寓意更好的禮單,還會考驗一下收禮官員們的乘法口訣,好在都比較簡單。比如,“百壽圖一軸、兩軸、三軸”,分別是指銀子一百兩、二百兩、三百兩;“雙柏圖一座”,即二百兩;“秦關一座”,是一百二十兩,典故出自“函谷關高一百二十丈”;“毛詩一部”,等同於三百兩,蘊意來自《詩經》有三百零五首詩。所以說,提到送禮,我們還是隻服清朝。逢年過節收一圈禮,簡直能把傳統文化知識溫習一遍。當然也有鬧笑話的時候,據說末代皇帝溥儀的叔父載濤,曾在春節期間收到一個信封,上寫“千佛名經”四字。怎料這位皇叔父不明所以,還請人前來解讀有何佛法深意,直到開啟才知道,原來竟是一千兩銀票。

不發年獎就罷工

民國時期,上海工商界成立“年獎問題處委會”

年終獎勵不只是古代官員們的專利,一些供職於銀櫃票號、糧米油店、絲綢布莊的僱員或學徒,也會在春節來臨時收到老闆的過節獎勵。一名員工能夠得到多少年終獎,關鍵要看平日表現,也就是自我奮鬥和付出,但也要考慮到店面效益,以及老闆的人品秉性。

馮玉祥在河南開封時,曾注意到火車站附近有一個綢莊,老闆姓馬,對待員工就比較苛刻。馬老闆有個外號,叫馬三賴,意思是賴貸款、賴工資、賴年終獎。他給店員發年終獎,往往是三年一發,而且選在正月十六日才發,準確來說應該叫“年後獎”。馬老闆的這種管理方式相當精明,因為三年一發,所以店員很少有工作一兩年便辭職的,怎麼也要熬到三年週期,等待發了獎才會有出走的念頭。正月十六日發,則無形之中保證了夥計們年前能堅守陣地,不至於搞得綢莊最忙的時候缺少員工。等到三年之後的正月十六日,夥計們每人領到一筆獎金,又通常不想另謀他職了。

馬老闆雖然賴年終獎,但好歹還發,另外有些剝削嚴重的資本家就索性不發,以致往往引發員工們的罷工反抗。近代以來,外國資本相繼在我國沿海口岸開工設廠,大量招募本地民眾務工。要說這些外國資本家們,不知道是不瞭解中國人的規矩,還是剝削欲太過旺盛,經常剋扣工人們的年終獎勵。上世紀四十年代的上海,絲織業、郵政業、船舶業經常發生工人爭取年獎的罷工行動,以致上海工商界還聯合成立了“年獎問題處委會”,專門負責調解協商各工廠的年終獎發放問題。據1948年《工商法規》刊載的一份報告,年獎問題處委會曾出臺過四條決議,針對工廠不發年獎、工人罷工等問題提出了解決辦法。其中特意提到:“本年度工商業情形蕭條,該會為求瞭解實際情形起見,擇定重要各業,由工業會、市商會及各該工會領導人員,協助調查,並由年獎處理會指派委員參加,綜合勞、資、政府三方面調查所得,作該會調處工作之參考。”

看得出來,一些工廠不發放年終獎,倒也不是有意賴賬,也存在效益不景氣等客觀原因。但對中國人來說,有沒有這點獎金,數量還是其次的,關鍵是份誠意和問候,直接影響到過春節的心情。這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會動用多個部門來共同協商年終獎這件“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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