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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就有年終獎 “臘賜”相當於1年工資

漢代就有年終獎 “臘賜”相當於1年工資

每當冬日降臨,地方官員往往以為京官購置取暖木炭為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錢財,此謂“炭敬”。

漢代就有年終獎 “臘賜”相當於1年工資

每當年關將近,辛苦一年的職場人將目光聚焦在“年終獎”這個大紅包上。年終獎經歷了怎樣的歷史變遷?世界各國的年終獎有什麼區別嗎?

年終獎從何時興:

漢代“臘賜”相當厚

年終獎在我國很早就有。在東漢時期,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漢官儀》中記載“臘賜”一項為:大將軍、三公各錢20萬、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進、侯15萬,卿10萬,校尉5萬,尚書3萬,侍中、將、大夫各2萬,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賁郎、羽林郎3千。據說當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只有17500錢,領這一回年終獎,相當於一年的工資了。

宋代官員的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工資雖然很高,但年終獎卻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給高階官員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而已。

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賞賜大臣。《嘯亭續錄》載:乾嘉時期“歲暮時諸王公大臣皆有賜予;御前大臣皆賜‘歲歲平安’荷包一”。這賞賜的荷包裡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裡,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是挺豐厚的“年終獎”了。

民國時期,商店的夥計、公司的職員一般也都有年終獎。年終獎有多有少,掌櫃或者經理可能有個上千塊或者幾百塊大洋的年終獎,夥計和普通工人有個幾十塊或者幾塊大洋的年終獎已經很不錯了。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可是卻有年終獎。大方的老闆會給個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小氣的老闆會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是年終獎。那時候一年360日(陰曆),地主家的長工吃肉的日子大概有20多天。這些日子多數集中在正月,地主家給長工吃肉則是一種拉攏鼓勵的表示,而正月沒有給長工加肉的東家,會蒙上慳吝的惡名。這吃肉也可算是長工的年終獎了。

新中國成立後,計劃經濟時代的工廠和機關單位實行實物發放的福利制度,快過年的時候不發年終獎金,而是發食物或者票券,最典型的是大塊的凍帶魚、大塊的凍肉,或者讓大家排隊輪流獲得自行車票、縫紉機票。因為發了錢也沒用,大家有錢沒票買不了什麼好東西。大家的年終收穫取決於單位是不是“厲害部門”,廠長或者局長有沒有“本事”和“魄力”。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上商品極大豐富,實物獎勵逐漸取消,單位開始在年底發放年終獎金了。

年終獎從哪裡來

創收方式各不同

近日有媒體報道,深陷經濟危機的西班牙政府為了讓消防員們自籌年終獎金,免稅讓他們以自己為模特拍照做年曆出售。而在我國古代,高階官員的年終獎由朝廷發放,小官和小吏的年終獎則需要他們自己想辦法創收。

秦漢魏晉時期,公文寫在竹簡上,公文傳達過程中,用口袋把公文裝起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公文倒出來,裝公文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攢的口袋多了,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年終獎就有了。

唐朝和宋朝有一段時間允許各州府衙門向民間放高利貸。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官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地方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其中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明清時期官員的俸祿很低,京官的年終獎金不是朝廷發,而是來自地方官員。當時地方官員來錢渠道多,而京官就比較窮困一些。地方官員為獲取資訊和得到京官的照應,每當冬日降臨,往往以為京官購置取暖木炭為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錢財,此謂“炭敬”。有詩證曰:“瑞雪逍遙下九重,行衙吏部掛彩燈。頻叩朱門獻暖爐,玉做火塘熔炭紅。”

實際上,炭敬就是春節過節費,在地方上叫節敬。炭敬是“饋歲”(新年禮物)的意思,所以地方官員贈送所附的信裡一般不直接說數目,而以梅花詩八韻、十韻或數十韻來代替,如果是四十兩銀子就說是“四十賢人”,三百兩就說“毛詩一部”,顯得很儒雅。有人送貝勒載濤一千兩銀子,信封上寫的是“千佛名經”四個字,可是這個花花公子連這個意思都不懂,還拿給別人看,後來拆開來,才發現裡面是一千兩的銀票。

年終獎知多少:有人歡喜有人憂

如何讓年終獎發者痛快、收者愉快,其實是一個全球問題。國外年終獎的發放,從數量到方式上都和中國有很多不同。美國的普通公務員除了得到有上限的薪水外,幾乎沒有任何性質的補貼和隱性收入,沒有績效獎金,沒有股票分紅,更沒有年終獎,科研教育機構也不發放年終獎,甚至不是每個公司都有年終獎。在美國,發年終獎的目的是為了獎勵表現優異的員工,激勵他們好好工作,因此不是每個員工都能拿得到。即便有,數額也不大,大概是年收入的1%至3%。在有美國經濟風向標之稱的華爾街,有報告稱今年投行家和交易員的總薪酬將下降8%,只有2007年水平的一半左右,年前各銀行紛紛給員工的年終獎預期潑冷水。

在日本,從一般企業的員工到公務員均有年終獎。在日本很多企業,除每6個月發半年獎、年終獎外,每年4月還會再發一次獎金,但不發給員工本人,而是發給員工的太太,被稱為“太太獎金”。日本企業認為,太太獎金很重要,能督促員工太太們更好地支援丈夫的工作。

瑞士企業僱員的年終獎金主要與所屬集團的全年贏餘情況及個人全年業務達標率掛鉤。一般的中小型企業,在整個公司全年贏餘理想的前提下,員工業務達標率在100%及以上的,可獲得相當於3至4個月工資的年終獎金;達標率在50%及以下的,僅獲得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年終獎金。而公務員的年終獎金主要由個人全年的工作能力與業績評定等級決定,任職第一年的收入大約為基本工資的94%,第二年根據能力與業績上浮2%至6%。

英國公務員的年終獎與績效掛鉤,部分高階公務員年終獎高達5萬英鎊。不過,公務員在依法申報中必須說明工資、獎金、津貼、福利和免費旅遊等好處以及各種收入所得。近年來,公務員居高不下的年終獎引發爭議不斷。英國首相卡梅倫自2010年5月上臺後,開始大力打壓公務員的“瘋狂”分紅,大幅削減公務員獎金。

法國沒有規定必須給公務員發年終獎金,絕大部分公務員的年終獎金相當於年工資總額的8%。連領取最低“社會融入津貼”的人每年年底也可得到一筆過節費,數額從150歐元至500歐元不等。

相關連結

發還是不發

並非單位“法定義務”

年終獎是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簡稱,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明確:“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該《規定》的附件《職工工資有關解釋》中對獎金也作出瞭解釋,其中生產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等。根據上述規定,可以認定“年終獎”屬於工資範疇。

但是,“年終獎”不像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費繳納等勞動法強制規定的內容一樣,不是用人單位必須發的。根據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來看,用人單位對是否實施年終獎制度享有自主權,在單位沒有實施年終獎制度,雙方又沒有就年終獎有過約定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張支付年終獎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2006年1月1日實施的公務員法也規定,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只有在考核中獲得“優秀”或者“稱職”的才能獲得年終獎金;而“基本稱職”的,不享受年終獎金;定期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要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應當予以辭退。

最新調查

半數企業擬

上調年終獎

對於社會來說,年終獎就像一面多稜鏡,折射出不同行業的福利落差。年終獎的發放問題實質上是財富分配問題,既涉及初次分配又涉及再次分配,完善的年終獎金制度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雙贏”,對於社會和勞動者也是如此。

日前,某研究中心釋出了《2012企業年終獎調研報告》,報告顯示,較之2011年,五成受訪企業將輕微上調年終獎,一成企業維持不變,但是近四成企業將下調年終獎——對於六成企業的僱員而言,2012年不會比上年糟糕。在這次調研中,71%的受訪國企、64%的受訪民企將上調年終獎,而受訪外企上調年終獎的比例僅為52%。

最近有媒體展開“2012職場年終獎大調查”發現,96.88%的人認為年終獎的發放會對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有影響。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由於年終獎的發放已成習慣,年終獎的激勵功能大打折扣,此時可以進行適當創新,比如獎勵型旅遊、度假正在成為年終獎的新方式。很多年後,員工可能會忘記那年老闆給他的紅包裡裝了幾張票子,但三亞的海灘或者普吉島的美麗風景可以成為自己或者家人終身的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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