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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朝會 揭祕古代歷史上人們是怎麼開會的?

古代的朝會 揭祕古代歷史上人們是怎麼開會的?

古代開會不叫“開會”,而叫“朝會”和“集議”。看過電視劇都知道,古裝戲裡的太監常在大殿內喊著:“有事啟奏,無事退朝!”對了,古代皇帝如果想就某件國家大事與群臣討論,一般會通過上朝開會的方式進行。

古代的朝會 揭祕古代歷史上人們是怎麼開會的?

1、秦朝小規模會議居多

秦朝是中國第一個真正大一統的國家,中國古代的很多制度都是在秦朝基礎上批判繼承的。秦人開會還處於“廷議”階段,基本就是君王面前,有事說事,沒有要求定期召開會議,更沒有形成制度。上尊號以及罷侯置守、焚書禁學都是大臣廷議的產物。從有秦一國算起,其開會方式一般有三種:

一、是君臣共同商議,這種情況一般由君主親自主持,因國有大事難以解決,故集君臣而謀。如“四國(楚、趙、吳、燕)將以攻秦,秦王召群臣、賓客六十人而問焉。”殽之役時,晉人即歸秦師,秦大夫及左右議於秦王前。對於秦是否將漢中與楚一事,張儀與甘茂二人在秦惠王前表現不同的看法。

二、國家有緊急的情況時,王召人而與之議,這種情況一般是與王關係密切且王比較信任的人方可參與其中。如秦惠文王與張儀議關於陳軫,後又召陳軫而與之議。韓上黨守將欲以城給秦昭王,昭王召趙勝、趙禹而與之謀。三國(齊、韓、魏)攻秦,入函谷,秦王召問樓緩,又召公子馳而問。秦欲伐齊,齊楚之交善,秦惠王患之,於是召張儀而與之議。

三、朝廷一時無主的情況下,由大臣們自己發起的集議。這種情況一般少有出現,它是大臣把政皇權衰微的一種體現。如秦末年有“閻樂殺二世後,歸報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而謀立公子嬰。”

從這三種方式可以看出,秦開會的內容是從戰爭逐漸轉變為國家建設上。秦統一六國之前,國家間的戰和與外交問題為重點。比如,攻宜陽時,歷時五個月也沒拿下,樗裡疾與公孫衍二人便會到秦王面前爭論;司馬錯與張儀因為伐蜀還是侵韓的問題,也在秦惠王面前商議;晉國饑荒,乞食於秦,秦王就與子桑、百里等商議後決定予晉援助。統一六國後,商議的主要內容先是帝號、尊號等,之後便是對整個國家的有效統治。秦始皇焚書的事情,大臣是有開過會的。陳勝吳廣起義時,根據《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記載,秦朝也開過大型會議,謀劃對策。總之,由於春秋戰國長期的複雜環境,秦十分盛行集體開會。除了現實環境外,也同樣具有理論基礎,《韓非子》曾雲:“毋專信一人而失其都國焉。”“離內遠遊而忽於諫士,則危身之道也。”“過而不聽於忠臣,而獨行其意,則滅高名,為人笑之始也。”“力不敵眾,智不盡物,與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國。”“人主雖賢,不能獨計”等。這足以見韓子反對專聽獨斷而重視集思廣益的思想。當然,秦曾因廣開言路崛起於戰國之中,最終也因阻塞言路而走向滅亡。誠如賈誼在《過秦論》所云:“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2、漢朝確立“集議”制度

“集議”一詞,最早出現在《史記·晃錯傳》。《漢書》同傳作“雜議”。《匈奴傳》作“庭議”。《史記·魏其侯傳》又作“朝議”。措詞不同,但實質都差不多。兩漢魏晉以來,依所議內容、範圍、場所以及歷史階段的不同,集議可分為廷議、朝議、中外朝議、二府議、三府議以及尚書八座、門下議、有司議和專題性會議等型別。漢朝剛建立時,沿襲了秦朝廷議制度,史書記載為“廷爭”或者“廷辯”。漢武帝以後,則發展為中、外朝議。朝議是漢集議制度中最主要的型別,也就是群臣朝見君主時商議國家大事的例行會議。古裝劇裡的定期上朝,是從西漢孝宣帝開始的,他定下了五日一聽事的制度,從此朝議變得相對穩定。

漢朝開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分了內外,出現了一種國家機密級別的會議。漢武帝時,朝議分為中朝和外朝。中朝,又稱內朝,皇帝常將重大機密問題交由身邊的倖臣—中朝官討論。中朝官一般是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為中朝。漢武帝十分喜歡一位名叫嚴助的人,就把他提拔為中大夫,後來讓朱買臣、主父偃、東方朔等也入中朝。同時,還有國家元老重臣引入禁中與中朝官一同商議。於是,我們把皇帝身邊的近臣以及皇帝指定入省中的腹心之臣範圍內的集議概稱為中朝議。中朝議在省中諸殿進行,一般屬朝廷機密,參議官員如果洩漏省中語是要嚴加查辦的。

與中朝相對的是外朝,又叫外廷。《漢書·司馬遷傳》記載:“鄉者、僕亦嘗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外朝議的官員就是以丞相為首的政府官員,上至三公,下至六百石的議郎、諫大夫、博士。列席會議者還有中朝官員以及特邀人士,如:待詔、學者、致仕大臣等。外朝議的主持者一般是丞相、御史大夫。如果一場會議特別重要,為了顯示嚴肅性,皇帝偶爾也會親臨廷中裁決或主持。比如漢武帝曾主持廷議討論與匈奴和戰問題。有時皇帝也指派中朝官等特使前往監議,如漢宣帝甘露年間,石渠閣會議時就有皇帝使者監議。皇帝通過使者監議、主議,對集議進行情況遙控指揮。皇帝在召集開會的時候,會規定參會人員的級別和數量,少則幾人,多則幾百人。官員身份、級別則與會議內容相關,如漢武帝曾詔令儒生五十餘人商議封禪之事;漢昭帝時,賢良、文學參加了鹽鐵會議;到了東漢晚期,連太學生也參與公卿的會議。一般來講,經常參加集議的還是三公九卿、博士、議郎、大夫等專掌顧問,除此之外的人員如若參加會議,需要先報奏丞相或禮官等。

集議制度是在皇帝嚴格控制下進行的,只能由皇帝釋出詔令舉行集議,任何人不得擅自召開公卿會議,否則就會治罪。不過在特殊情況下,垂簾聽政的皇太后或顧命大臣或權臣戚宦也有召集開會的事情發生。在集議中或會後,持不同政見者就以駁議的形式陳抒己見。駁議之正確意見也多為皇帝採納。駁議之制一直盛行於漢晉史上,它的存在體現了集議制度的完備。魏晉時期,像兩漢那樣公卿百官幾十人乃至四、五百人濟濟一堂商議國家大事的廷議是不多見的。此時集議的基本形式是皇帝就某一問題要群臣討論,提出方案,大臣就將自己的意見、建議以奏議的書面形式上呈皇帝以供採擇;或是群臣就某一問題商議之後,以奏議的形式上呈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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