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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官場吃喝風 與送禮一樣成為通用的規則

歷史上官場吃喝風 與送禮一樣成為通用的規則

權力與吃喝應酬,有時是個“雞生蛋,蛋生雞”式的問題。古代為官者,吃喝應酬是常態,幾成官場規則,有時甚至不吃喝不應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權。同樣,歷代農民起義雖常有“均貧富”之類的口號,但若真想起到煽動性效果,還是得拿大魚大肉和女人說事兒。也正因此,農民起義往往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大家已經墮落”的怪圈,久貧乍富的義軍在酒色財氣面前迅速腐化,甚至比他們曾經反對過的人更加不堪。

歷史上官場吃喝風 與送禮一樣成為通用的規則

以權力換取酒色享受,自古便有。早在周代,《周禮·天官》中就有記載,“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這種宮廷宴會在後世因為物質的豐富而愈發繁複,最盛大的當屬每年陰曆大年七年級的大朝會之後的宴飲,百官均要參加,還可以攜眷,這個古代最高規格的公款吃喝活動從周朝便已開始,直至清亡。其他例行公事的還有新皇登基時的元會宴,改元建號時的定鼎宴,祝壽時的萬壽宴等。

在皇權社會裡,宮廷宴會屬於“絕對權力導致的特權特供”,本不屬本文探討之列,但這種風氣確實影響了官場生態,官員們上行下效,將宴會變成了一種固有流程,從升遷、到任到離職,還有壽辰、婚嫁等,宴會貫穿整個官場生涯。至於日常應酬更是生活的一部分,退朝了下班了三三兩兩喝個酒聊個天,是很多官員維繫關係的必要手段。

如果官場動盪,官員調動頻繁,這種宴會也會跟著頻密,如《漢書》中描述,西漢後期就有“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的混亂局面。到了《後漢書》,又有“自是選代互動,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的記載,可見迎來送往、吃喝應酬,已導致行政效率嚴重低下。

有時,官場應酬還會引發血案,兩漢時期最著名的吃喝事件發生在演義小說裡,《三國演義》開篇不久,倒黴的督郵就吃拿卡要未遂,還被暴打一頓。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此風仍盛,南朝設“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離任都得送禮,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後三年內,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禮。各州郡甚至設定了“送故主簿”這一崗位,專職迎來送往。這一制度並沒有財政撥款,“餉饋皆百姓出”,所謂“花公款”,成了“花公眾的錢”。

有人以為越是皇帝昏庸、吏治混亂的黑暗年代,官員越熱衷吃喝,其實不然。官員應酬吃喝之風,與政治是否清明基本無關,有時盛世反而更為流行。比如中國歷史上經濟最為繁榮的宋朝,就是官員吃喝風最盛行的朝代。《宋史》記載,宋朝有“旬設”之制,每一旬都有一次公費宴犒,將公款吃喝變成了國家制度,各衙門動用公款宴請都有公開賬本,名為“公使苞苴(jū)”,這種用於公務接待的公款即稱“公使錢”。

名臣范仲淹曾解釋過公使錢存在的合理性,“竊以國家逐處置公使錢者,蓋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還,有行役之勞。故令郡國饋以酒食,或加宴勞”,認為這一切都基於公務,讓來往公務人員能夠安心工作。

這些制度使得官員動用公款吃喝成為常態,宋孝宗時的平江知府王仲行與祠官範致能、胡長文常用公款請客,“一飲之費,率至千餘緡”。北宋的尹洙曾在《分析公使錢狀》中記載,慶曆三年,僅渭州官府官員,每月便有五次公款吃喝的宴會。《朝野雜記》記載,南宋時東南諸郡公使“帥臣監司到署,號為上下馬,鄰路皆有饋,計其所得,動輒萬緡”,也就是說,不但有得吃,吃完還可以拿禮物。

通常,吃喝肯定伴隨著送禮行賄,僅僅揚州一地,每年用於饋贈的小禮品就花費了十二萬緡,一緡等於一千個銅錢。

北宋時,杭州已極為繁華,朝廷派赴該路的監司大多在城內設立辦事處,杭州當地還得專門安排一名官員負責接待,大名鼎鼎的蘇軾擔任杭州通判時就疲於應付接待任務,甚至稱這裡是“酒食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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