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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為人知的中國禁娼史!揭祕古代如何掃黃滅娼

鮮為人知的中國禁娼史!揭祕古代如何掃黃滅娼

春秋時期管仲設“內閭”,國人“非之”

鮮為人知的中國禁娼史!揭祕古代如何掃黃滅娼

有不少性學家認為,人類最早的性工作者出現在公元前594年,當時古希臘雅典城邦第一任執政官梭倫創設了“國家妓院”。實際上這個“最早”應該屬於中國古代女子,早在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時期,在今山東境內的齊國,便出現了一批性工作者。當時齊國上卿管仲在齊桓公的宮城中設立“內閭”,一次就安排了多達700名女子入住其中。“內閭”也稱“女閭”,即官辦妓院,比梭倫所設的國家妓院早了半個世紀。梭倫創設國家妓院的目的,是為控制和減少當時雅典城內日益嚴重的淫亂現象,而管仲則是為了增加齊國的中央財政收入,“以充國用”。所以,不論是動機上還是時間上,在“內閭”“上班”的700名古代中國女子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性工作者。

但是,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現,便爭議不斷。《戰國策·東周策》上有這樣的記載:“齊桓公宮中七市,內閭七百,國人非之。”所謂“非之”,即是反對開妓院這件事,時人並不支援有組織的合法賣淫,這大概是中國最早的“禁娼”聲音。管仲的“性產業”政策儘管“國人非之”,但在此後卻異常發展了起來。

秦漢以後逐漸形成了“樂戶制度”、“官妓制度”,並出現了所謂的青樓文化。從筆者查到的史料上看,雖然青樓文化成為古代中國特有的民俗文化一部分,但古代中國各朝政府有關禁娼的呼籲從未失聲過。特別是在民間,最底層的老百姓對娼妓制度是深惡痛絕的,賣淫和嫖娼行為為人不齒,均有悖於正常倫理和性愛文明。為此,民間常用“敗家子”等粗話,咒責男女雙方,引導社會風氣,這實是一種“道德禁娼”。

宋仁宗趙禎規定官員“不得赴妓樂”

道德禁娼並不是政策性的,所以相當乏力。針對禁娼呼聲,出於淨化社會環境、調整倫理秩序、規範官場行為的需要。古代朝廷多會對賣淫嫖娼行為從政策上進行限制,這種限制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國的“法律禁娼”。“法律禁娼”在古代中國很多時候是有條件的“掃黃”。古代中國的性工作者生存模式比較複雜,有宮妓、官妓、營妓、家妓、私娼、暗娼等。其來源早些時候是奴隸性質的女子、戰爭俘得的女人,後來則以失夫女、罪人(臣)女、賣身女為主。與此同時,又對性消費者即所謂嫖客的性消費行為進行限制,其中尤以對負有社會責任的官員的限制最多最嚴。

趙禎(宋仁宗)當皇帝時便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不得召妓,當時的說法是“不得赴妓樂”。四五十年後,趙頊(宋神宗)當皇帝時則擴大到整個監司範圍,不僅是提點刑獄,所有監察官員一律禁嫖。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鬆”一下,就是趙頊過生日那天的“聖節”。時人詩句中所謂“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鍾猶是春”,說的就是聖節之夜的情形。

明代“禁娼運動”

朱元璋的重孫子朱瞻基(明宣宗)當了皇帝后,便下令取締官妓,並嚴禁官員涉足紅燈區。朱瞻基這一舉動,在中國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官妓還有私妓,一些大款則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沒落後,私妓大量出現,被時人稱為“私窠子”的暗娼特別多。朱瞻基前後僅做了11年皇帝,38歲時便死了。之後,放鬆了對賣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兩岸妓院酒樓林立,流動的畫舫多多,成了當時全國的性產業中心。

清康熙皇帝頒律令:“夥眾開窯”為首者處以“斬決”

清朝人餘懷所撰的《板橋雜記》,實際就是時文人、學子、官員在紅燈區的性消費實錄。所謂“秦淮八豔”,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們皆出現於明末清初。與明代相比,清代禁娼又嚴厲了,但也是反反覆覆。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設教坊司。但順治皇帝曾兩次裁減教坊女樂,宮中搞活動時,培訓48名太監替代樂妓。順治皇帝在首次禁娼後,便選出48名太監替代樂妓歌女。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樂,開始禁娼,從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運動”。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則直接裁革女樂。

康熙皇帝繼承了順治禁娼政策,十二年(公元1673年)復令重申禁娼,十九年(公元1680年)頒佈的律例上明文規定:“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嘉慶皇帝進一步加大對賣淫嫖娼的處罰力度。嘉慶十六年(公元1811年)修訂的《大清律》規定:“京城內外拿獲窩娼至開設軟棚,日月經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給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清代的禁娼可以說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掃黃”的聲勢很大,一時頗有效果。以當時全國著名的“紅燈城市”揚州為例,當時的性工作者便很緊張。揚州自隋唐起性產業便十分發達,雖然朝廷“掃黃”,但娼妓並未能禁絕,“私窠子”、“半月門”、“揚濱”、“船孃”這類暗、私娼繼續活動。這些性工作者對“掃黃”資訊很靈通,風聲一緊,她們便“集體消失”。清初文人吳綺在《揚州鼓吹詞》序中是這樣說的:“一逢禁令,轍生死逃亡,不知所之。”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國各個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為明確的,但實際上也沒有禁住,民間賣淫嫖娼依然嚴重。

特別是在咸豐皇帝奕詝主政後,北京的娼妓又趨活躍,“禁娼令”名存實亡,在封建時代行將結束前,管仲提倡的性產業罕見地出現了最後的輝煌。當時全國形成了大大小小多個“紅燈區”,如京城的“八大衚衕”;上海時稱“十里洋場”,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記的妓院還有800多家。性產業在清末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強開啟國門後,商業經濟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產業;二是皇帝帶頭享樂,同治皇帝便喜歡“冶遊”,經常喬裝私訪妓院,坊間傳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並非空穴來風。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現鬆動,史家稱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實上承認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天朝佈告天下:賣淫嫖娼被發現“斬首不留”

太平天國軍所到之處,妓院一律取締,禁絕娼妓。一則名為《誨諭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汙俗以歸正道》文告中稱,“倘有習於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條規,當娼者,閤家剿洗。鄰右擒送者,有賞。故縱者一體治罪。明知故犯者,斬首不留。”從這則佈告來看,賣淫嫖娼被發現了是要砍頭的。這一古代中國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時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國人呤喇,在其回國後撰寫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一書中,以肯定的語氣稱,太平軍的政權範圍內“娼妓是完全絕跡的”。無疑太平天國的禁娼是最徹底的,卻未能持久。在曾國藩的湘軍攻下天京(今南京)後,出於恢復城市經濟的一時需要,曾國藩釋出了告令弛禁,允許和鼓勵民間開設妓院。古代中國的禁娼,始終是在這種禁與非禁中博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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