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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釋放張學良楊虎城的努力為何流產?

李宗仁釋放張學良楊虎城的努力為何流產?

1936年“西安事變”結束後,張學良送蔣返寧即被扣留,從此開始了漫長的囚禁生活。1949年初,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潰敗,蔣介石決定下野,將桂系首領李宗仁推到前臺,試探與中共和談的可能。李宗仁在擔任代總統後的第二天就發表文告,表示願以共產黨所提的八項條件作為和談基礎,“決本和平建國方針,為民主自由而努力。”李宗仁宣佈的各項“促進和平談判”措施之一即釋放政治犯,而其中最為人們所關注的,就是當年因西安事變而被蔣介石囚禁的張學良、楊虎城二人。

李宗仁釋放張學良楊虎城的努力為何流產?

李宗仁下令釋放張學良

對於釋放政治犯、釋放張學良,當時社會各界的呼聲是很高的。張申府在蔣介石退職文告發表後,就發表談話,認為蔣介石的下野,是解決時局的一大關鍵,共產黨方面提出的八項和談條件,因為蔣的退職已易解決。目前需要立刻做的有三件事:開放人民集會、結社、出版自由;開放黨禁、報禁,解除全國戒嚴令;立即釋放一切政治犯。1949年1月23日,東北有兩個團體,聯合向李宗仁發出快郵代電,要求釋放被非法囚禁12年之久的張學良將軍。同一天,中國自由民主行動委員會和人權保障委員會等四個團體也向李宗仁致電,要求釋放張學良,他們在建議中稱:“此舉將對張學良對新中國的建設工作有所貢獻。”

這些呼籲,對李宗仁也頗有觸動。據李宗仁回憶,為顯示和談的誠意,曾指示時任臺灣省主席的陳誠釋放張學良,但為蔣介石所阻。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召集黨政軍高階人員會議宣佈下野,由李宗仁出任代總統,會畢出門時,于右任追上去,喊:“總統!總統!”“為和談方便起見,可否請總統在離京之前,下個手令把張學良、楊虎城放出來!?”蔣介石只把手向後一撒說:“你找德鄰(李宗仁)辦去!”便揚長而去。李宗仁回憶說,蔣下野之後,對黨政軍大權的嚴密控制,實與下野前無異,對李宗仁所提要求,“如釋放張學良、楊虎城和自臺北提運金鈔回京等事”,一概不予理睬,把責任推到陳誠頭上。“但是我給陳誠的命令,蔣又授意陳誠置之不理。”(《李宗仁回憶錄》下,第922,957頁。)

與此說可互相參證的,是當年桂系重要骨幹程思遠的回憶。程說,蔣介石下野後,李宗仁在1月24日、28日先後以代電、親筆信的形式指飭參謀總長顧祝同負責釋放張、楊。2月1日,顧祝同覆函稱:“德公代總統鈞鑒:子迥(即1月24日———引者)代電暨元月二十八日手示奉悉。關於恢復張學良、楊虎城自由一案,業經轉電臺灣陳主席及重慶張主任知照矣。肅復,敬候崇綏!職顧祝同上。二月一日。”顧祝同將此事推給陳誠、張群,因此李宗仁又再電陳、張請他們負責辦理。

2月2日,接陳誠覆電:“東(1日———引者)電奉悉,可否請程思遠兄來臺一談?職陳誠叩冬(2日———引者)。”2月4日晚,程思遠飛抵臺北,5日,陳誠告訴程思遠,張學良現幽居新竹,生活由俞濟時的軍務局負責,警衛由毛人鳳的保密局負責,接著特別提醒程思遠:“蔣先生的事你是瞭解的,像囚禁張學良這類事件,他從來不使別人過問,所以我也不聞不問;但是,你如果要到新竹去看張,我就派人派車護送你去。”程思遠見釋放張學良無望,也就婉謝了新竹之行。張友坤、錢進主編的《張學良年譜》、張學繼等寫的《張學良全傳》,關於這件事採用的都是程思遠的說法。

陳誠亦曾試圖促成

李宗仁、程思遠的回憶可靠嗎?海外有人說《李宗仁回憶錄》是天下第一謗書,李宗仁的回憶是否因為蔣、李交惡而對蔣介石持論苛刻,將責任都推給蔣?有一種于右任的年譜就是把賬算到李宗仁的頭上,說:“21日,蔣介石被迫‘引退’,在此期間,先生向蔣提出釋放張學良、楊虎城之事,蔣說:‘我已下野,你和德鄰 (李宗仁)商量吧。’後來先生多次催促李宗仁釋放張、楊二將,李以種種藉口拒絕,又說必須有蔣的手令才能放人,使先生的努力未能實現。”(陳墨石編著:《于右任年譜附手書標準草書千字文》)

最新公佈的陳誠密檔等資料揭示,陳誠當年確實接到了李宗仁釋張的命令,陳本人也認為應當釋放,但在蔣介石處未獲通過,李關於此事的回憶完全符合史實。

2007年12月,臺北“國史館”出版了根據陳誠家屬珍藏的私人檔案、“蔣中正總統檔案”、“國民政府檔案”編輯而成的《陳誠先生書信集———與蔣中正先生往來函電》一書,收入雙方自1928年至1963年間的往來函電1193封,是十分珍貴的民國史資料,其中關於釋張問題的兩份函電尤足重視,它清晰記錄了李宗仁、陳誠、蔣介石三人在此特殊歷史關頭對張學良問題的不同態度,而由於蔣介石的原因,使張學良被繼續囚禁了近40年。

先看1949年1月25日即蔣宣佈下野4天后,陳誠致蔣介石的請示電:

“溪口總裁蔣:奉李代總統[宗仁]子[1月]敬[二十四日]府祕邨電開:‘茲為表示政府對和平之誠意,促成和談,頃已決定釋放政治犯。張漢卿兄[學良]現在臺省,希就近轉知監視人員,先恢復自由,仁並擬約其來京一唔。除已電飭空軍總部,日內派機來接外,專此電達,希先轉致意,請其屆時來京,並復為盼。’等因。特電報告。職以為漢卿之於今日,釋之無關重要,久羈適足為累,但惜處置較遲耳。為此,似可聽其釋放。如何仍乞電示。職陳誠。子有叩。”(《陳誠先生書信集———與蔣中正先生往來函電》下,臺北“國史館”2007年版,第726-727頁。)

陳誠此電顯示,1月21日蔣介石下野離京後,24日李宗仁即打電報給陳誠,請其釋放張學良,並準備派飛機到臺灣迎接張學良到南京。當時的《華商報》、《申報》等都報道了這個訊息:“關於恢復張學良、楊虎城兩氏之自由一事,李代總統二十四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中曾予報告,略以此事於總統離京前業已徵得其同意,頃則已至實行時期,故當於即日下令施行。又李代總統二十四日有手令交總統府參軍處與國防部及空總,命即於恢復兩氏自由後,專機邀同來京,以共商國是,並另電臺主席陳誠及渝市長楊森,命即辦理張、楊兩氏之恢復自由事宜。”(《申報》1949年1月25日)“此等措施將在最近期內實現,俾為進 一 步 的 政 治 ,經 濟 大 改 革 的 基礎,……李氏對釋放張、楊的口頭命令,可望立即繼以書面的命令。”(《申報》1949年1月24日)“李宗仁吩咐:釋放張學良,取消特刑庭”。(《華商報》1949年1月24日)25日,陳誠致電蔣介石報告此事,並表明他個人認為可以釋張,現在來做且有點遲了,隱含為張說項之意。

同日,李宗仁還提出讓東北元老莫德惠去臺北,邀請張學良到南京。“李代總統二十五日電在滬之莫德惠,邀其親赴臺北,請張學良來京。”(《申報》1949年 1月26日)而靜居在新竹縣井上溫泉的張學良也得到了這個訊息,在日記中寫道“23日申報載,政府明令,餘及楊虎城恢復自由。”(張閭蘅、陳海濱:《1946-1949年張學良的兩次祕密遷移》,《縱橫》,2007年第1期)

蔣介石明令拒絕

兩天後,27日,蔣介石覆電,讓對李宗仁的電報置之不理。蔣電稱:“如有命令到臺省釋放張學良,似可暫不置復。否則可以並不知張學良何在,以此事省府向不過問之意復之。”(《陳誠先生書信集———與蔣中正先生往來函電》下,第727頁)釋張之動議遂被斷然拒絕。

但外界對這一內情並不知曉。27日的《申報》、《大公報》、《中央日報》只是報道了張學良已經知道李宗仁下令釋放他的訊息,開始做下山的準備,預計一週內就可到臺北然後去南京,但是還沒接到南京方面的正式命令。莫德惠也稱:“將於二三日內赴臺灣,訪問張學良氏,交換對時局之意見。”其間東北同鄉也“電張學良慰問”。同日,也就是在蔣介石電報發出的同一天,陳誠在下午接見記者談關於釋放張學良的問題時,還只是稱“命令尚未到達,張氏所居之井上溫泉,刻仍拒絕訪問”。《申報》2月3日還登載了“二日獲悉,臺灣主席陳誠及重慶市長楊森頃致電李代總統,謂彼等不久將釋放張學良與楊虎城”的訊息,此訊息的真實性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4日,程思遠接受陳誠的邀請來到了臺灣,並帶來了中央的釋放令。“除中央釋放令外,李代總統有私電致陳主席,此來將向陳氏解釋中央此一舉措之動機及因果。”(《申報》1949年2月5日)而由於張在新竹的行蹤已被暴露,為了“安全”起見,2月2日凌晨3點,張學良與趙一荻已被連夜祕密轉移到高雄要塞。儘管已經得到蔣介石的明令不準釋放張學良,但是陳誠卻不得不面對如何對輿論有個交代以及如何平息這場呼聲很高的政治請求的問題。

陳誠在會晤程思遠的過程中明確暗示釋放張學良只要蔣介石不點頭,就沒有可能性,並提出可以派人派車護送其去新竹探望張。可實際上張學良早在2日就被轉移到高雄了,程也婉謝了新竹之行。對於此事,《申報》2月6日報道:“關於釋放張學良問題,經此次榷商,原則已無問題,唯技術上尚須研究,當俟程氏返京後,另交主管機關國防部辦理。”與此同時,共產黨方面已發現了蛛絲馬跡。2月5日的《華商報》談道,“李宗仁昨晚命令其最親信的一個顧問(按指程思遠)於今天飛赴臺灣,商洽釋放張學良,據悉:臺灣主席陳誠不理睬張的釋放令。”“今後再有誰來敲他的門,能不能帶他一同下山,最後的決定者恐怕還是那位高臥奉化的陰謀家。”2月7日繼續評論:“據中央社今日所報道的程思遠談話,似乎證實了陳誠正在拖延釋放張學良一舉的訊息。”

2月9日《申報》關於程思遠飛臺的報道則提到“並有某種不能形諸文字之建議,託程氏報告李代總統,惟其具體內容,程氏拒絕透露。”現在看來,不知道這段文字中所謂的“不能形諸文字之建議”是否指蔣介石關於不準釋放張的命令。2月12日,陳誠告訴李宗仁“他無權釋放張學良,因為張是由特務監禁的。(按特務頭子現在是蔣介石的親戚毛人鳳,其前任為戴笠),陳說,只有毛才能執行李宗仁的命令。”(《華商報》1949年2月12日)由此可知,陳誠是完全按照蔣的指示行事的。13日,程思遠抵達南京,將他和陳誠會面的詳細情況向李作了彙報。

2月10日,莫德惠和趙惜夢抵達臺灣,“據稱莫氏離滬時曾與李代總統通電話,此來專為釋放張學良事,將先與陳誠主席會談,再至新竹訪張,惟日期須待體力恢復後決定。”(《申報》1949年2月10日)單從這個訊息上看,似乎可以認為李宗仁在12日以前,也就是尚未明確被告知蔣的意圖之前都一直在爭取釋放張學良。11日上午,陳誠會見了莫德惠,下午莫就去醫院檢查身體,“醫囑禁止談話,故謝絕賓客,據聞短期內尚難至新竹訪張學良。”《華商報》2月15日報道,“莫德惠不久將再去看張學良,據接近莫氏者談,釋放張學良,恐目前還談不到。”17日,《申報》稱莫德惠“新竹之行須待莫氏痊癒後,始克成行。”之後,關於莫德惠探望張學良的事就沒有了下文,不了了之。

同日,國民黨方面不得不亮出了最後的底牌:“張學良之釋放,僅可能在蔣總統親自頒發手令的情形下實現。據稱:李宗仁正計劃派遣特別代表一人赴奉化,與蔣總統會商此項問題。”(《申報》1949年2月17日)而到底有沒有派“特別代表”,會商結果怎樣,都無從知曉。

17日以後,喧鬧一時的釋張問題在報紙上已找不到什麼實質性的新聞。《申報》在18日還頗有意味地報道了中共的廣播指國民黨方面的釋放張學良為“滑稽劇”。“過去一個月中之各項發展,顯示李代總統於上月二十二日所宣佈之和平措施毫無價值,因李氏之命令現並未為人遵行。”“釋放張學良及楊虎城之命令為 ‘滑稽劇’,蓋命令未曾遵行,李氏私人代表赴臺後,亦未能加以執行。”

張學良將軍(左)與楊虎城將軍

以上史實說明:第一,1949年1月24日李宗仁釋出命令釋放張學良、楊虎城,及取消全國戒嚴令、釋放政治犯、啟封一切被封之報章雜誌等命令,並非完全是一種政治姿態,而是順應了當時的民意與潮流,有其可取之處,這也是他日後迴歸大陸的一個重要的思想基礎;第二,實際上,陳誠對張學良有惻隱之心,對釋放張學良也持贊同態度,但為蔣所阻;第三,當日的國民黨政權,是地道的獨裁體制,實權仍操縱在下野的蔣介石手裡,所謂下野,只是一種處於劣勢時慣用的政治手段。由於蔣的頑固堅持,代總統李宗仁顯示和談誠意的一些舉措根本無法實施,也與當時的輿情、民意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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