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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軍劃分十二大軍區的祕密所在?

當年我軍劃分十二大軍區的祕密所在?

1955年2月,國務院頒佈決定,將原來的 6個大軍區,改劃為 12個大軍區,即: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廣州軍區、武漢軍區、昆明軍區、成都軍區、蘭州軍區、新疆軍區、西藏軍區、內蒙古軍區。

當年我軍劃分十二大軍區的祕密所在?

時任總參謀長的粟裕,受命主持此次軍區體制改革。在軍委擴大會議上,粟裕作了《關於全國軍區劃分的幾個初步方案》的發言,共提出六種軍區劃分的方案。其中第一種方案——在海陸邊防劃分六個軍區——東北、華北、山東、東南、華南、雲貴,為準備戰區,屬於集團軍(實際提升為方面軍級);在內地劃分8個軍區——川康、西藏、新疆、甘青、陝西、河南、湖北、內蒙古,為戰略儲備區,屬於軍級(實際提升為集團軍級)——獲得多數認可。在對內地軍區適當合併後,最終形成了上述12個軍區的劃分。

如此劃分軍區,與中國決定加入冷戰蘇聯陣營,直面原子彈威脅,有很大關係。

1954年9月,彭德懷率高階軍事代表團訪問蘇聯,親身參觀、體驗了原子彈爆炸的威力。1954年底,蘇聯籌組“華沙條約集團”,張聞天代表中國參加會議,發表宣告支援會議的一切決定。1955年1月,毛澤東親自主持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決定向核國家進軍。同月,芬蘭大使履新,向毛澤東描述美國氫彈的巨大威力,毛澤東強硬迴應:“如果再來一次戰爭,就算中國一國傷亡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全部死傷人數,那我們還有五億多人。美國想用恐怖嚇倒我們,但是嚇不倒我們。”

2月,粟裕在軍委擴大會議上,如此解釋此次軍區劃分:“鑑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在今後戰爭中可能廣泛使用原子武器,當帝國主義者決定發動戰爭時,可能利用其所謂‘原子優勢’採取不宣而戰,對我進行閃擊。為了應付敵人的突然襲擊和今後更復雜的戰爭情況,……須以敵人兵力及其可能進攻的方向、地形條件、交通狀況以及我軍的戰略意圖、作戰方向和今後戰爭可能發展的趨勢,作為軍區劃分的主要依據。”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改革之後,各大軍區的司令員和政治委員的年齡,幾乎全部集中在40-50歲之間;“少壯派”將領被推上了第一線。

“十二大軍區體制”一直持續到1985年,期間略有變化。

1956年,為加強對臺鬥爭,增設福州軍區。1967年,鑑於中蘇關係嚴重惡化,為防備蘇聯,內蒙古軍區被降為省軍區,劃入北京軍區。1969年,為便於對西南邊防的資源支援,西藏軍區被降為省軍區,劃入成都軍區。

1973年,因林彪之死,毛澤東親自主持了一場“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文革”期間,軍隊以“三支兩軍”的名義介入地方,幾乎所有省、市、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和黨委書記,都由各大區司令員、省軍區司令員兼任,可謂“軍政合一”。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後,“不再兼省委書記”、也不再兼任“革委會”主任,使地方得以再次軍、政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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