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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被斬首的全過程 古代砍頭文化

古代犯人被斬首的全過程 古代砍頭文化

古代犯人被斬首時感受是如何?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殺頭。所謂梟首或棄市其實也都是斬首,只不過梟首指斬首後把人頭懸掛在高竿上示眾,棄市指將囚犯在鬧市處死。從秦時起斬首正式列入法典。隋代以後直至明、清的死刑執行方式主要是斬首,它的處罰程度比凌遲輕,而比絞刑重。斬首,在各種死刑中藝術性算是比較低的,但是技術要求並不低!生手或外行根本不可能順利的把頭砍下來!曾有記載,一個劊子手連砍17刀犯人的頭才被砍下來!

古代犯人被斬首的全過程 古代砍頭文化

難斷脖頸

斬首的行刑者——劊子手都是心狠手黑之輩,他們不僅要有殺人的膽量,而且要經過一定的技術訓練。人的脖頸雖然比較細,但因為其中有頸椎骨,所以不用力氣就不能一下子砍斷。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懷絕技,要砍掉他的頭並不是那麼容易的。

《嘯亭雜錄》卷八所記的阿里瑪是清七年級名武將,在應該城任職橫行不法,作惡多端,順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名勇力僅次他的武官巴圖魯佔把他逮捕,押趕菜市口斬首。囚車走到宣武門,阿里瑪說:“死就死罷了,但我是滿族人,不能讓漢人看見我受刑,就在這城門裡邊把我殺了吧!”同時,他用腳勾住城門甕洞,囚車竟不能前。巴圖魯佔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門裡邊行刑。在用刑時,阿里瑪的脖頸就像鐵鑄似的,刀砍不動。阿里瑪告訴巴圖魯佔說,先用刀割斷脖筋,然後再砍。巴圖魯佔讓劊子手照著辦,才把阿里瑪的頭砍掉。

惠康野叟《識餘》卷四“說異”一節,記明朝有個陸暉的蘇州人犯罪當斬,受刑時,劊子手揮刀砍去,卻未能損傷他的皮肉,刀反而被砍折了。這樣連續砍折了三把刀,他的脖頸連一點兒血也不見,只有3個刀印。監斬官大驚,問他是怎麼回事,陸暉說:“我在入獄後就讓家裡人造了一尊觀音像,虔誠祈求保佐。現在你們殺不死我,這是觀音菩薩的慈力吧。”監斬官把這一情況如實呈報,有司奏明朝廷,赦免了陸暉的死罪。這個陸暉,可能具有硬氣功一類的絕技,觀音菩薩保佑的話不過是假託之詞。

清代咸豐年間,有一次官軍在福建沿海地區捕獲海盜50餘人,趕福州市北郊刑場斬首。這些海盜多是有些功夫的,劊子手行刑時連砍數刀還不能砍下頭來。於是就另想辦法,找來一條木匠用的大鋸,兩個人對拉,鋸斷囚犯的脖子,囚犯號叫,慘不忍聞。

斷頭瞬間

被斬首時,在頭與身體分離的剎那間,人的感覺如何?活著的人誰也沒有親身體驗,只能憑想象來推測了。對此,古代野史筆記有記述,有的小說也有所描寫。

《聊齋志異》卷二有《快刀》一篇,寫明末時,官軍捕獲山東盜賊十餘人,押赴市曹斬首。其中一名士兵拿的那把刀非常鋒利,盜賊中有一人認識這個士兵,就對他說:“聽說你的刀最快,斬首時不會割第二次,請你用這把刀殺我。”士兵同意了。行刑時,士兵一刀砍去,那個盜賊的人頭滾出數步之外,在地上旋轉未定時,口中叫道:“好快刀!”

這是小說家言,當然不能當真。因為人說活靠聲帶振動。只有一顆人頭根本無法發音。但是,史籍中可以見到相似的事例。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被清朝殺害後,家屬收屍,把他的頭裝在一個木匣子裡,他的眼睛在睜著,家裡的人對著他的頭說:“公子平安無恙,你可以閉眼了。”他仍然不閉眼,有人又說:“焦侯(即焦璉,曾被封為新興侯)也平安無恙。”這時,他的眼皮才合攏。

人們都說:“瞿公的精靈未泯,死後還惦記著朝廷大事。”但是瞿式耜被殺後大腦是怎麼想的,可惜無法證實。和瞿式耜同時的楊廷樞也被清兵俘獲,臨刑慷慨不屈,仰天長嘯,連呼“大明”,頭已落地,他口中又喊出一個“大”字,清晰可聞。

近代學才林紓(琴南)曾和他的朋友王子仁在一起探討過人被斬首後的短暫瞬間有無知覺的問題。林紓認為,人被殺,督脈則斷,必然一無所知。王子仁不同意他的看法,他說法國有兩個醫生研究過這種現象,認為人的頸部總筋雖然斷了,但腦氣還沒有立即消亡,可能會有微弱的知覺。

不久,其中一個醫生犯了死罪,應當斬首,他的朋友對他說:“你的頭落地後,我捧著你的臉叫你的名字,你若有知覺,就睜開眼看著我。”犯罪的醫生同意了。到受刑後,朋友按照所說的去做,死者的頭顱果然睜眼看他一下,隨即閉上,再喊第二聲時,眼皮卻不再睜開。

世界其他國家又有哪些恐怖的刑罰呢?在古代中國,砍頭制度一直是人們所認為極為殘忍酷刑,然而鮮為人知的是,在歐洲中世紀時期,人們害怕的不疾病或饑荒?中世紀生活中最糟糕的事情是堅定不移的邪惡基督教的“正義”制度和酷刑工具的運用。

以下是20個有史以來最殘酷的刑罰,按恐怖程度進行排序的:

1.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2.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3.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覆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4.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鬆垮的袋子裡一般。

5.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專案。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裡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6.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7.拉架

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線處脫出來。

8.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凶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9.開花梨

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0.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1.吊籠

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週時間。

12.碎頭機

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13.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汙染。言之有理。

14.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鬆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15.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16.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17.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18.刺刑

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裡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19.鋸刑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20.輪刑

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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