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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見的靈異怪事:史上盜墓者所遭受的八大報應

少見的靈異怪事:史上盜墓者所遭受的八大報應

自古及今,盜墓都是“勇敢者的遊戲”。

少見的靈異怪事:史上盜墓者所遭受的八大報應

盜墓者既要膽大,還要心細,當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腦袋。盜墓是見不得陽光的勾當,還沒有哪一位敢如街頭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誰”般地狂言——我就是盜墓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案發,盜墓者很難被嚴懲。

這時候,社會道德、人類倫理的威力便開始發揮作用了。社會通過法律之外的各種形式和手段,對盜墓者進行譴責,甚至祭出“詛咒”的撒手鐗,給盜墓者設計出了“遭報應”的人生結局——盜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坤·文言》(“上經”第二卦)裡所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以此規勸盜墓者“回頭”,不再做傷天害理逆人倫之事。

報應,應該是古代民間對盜墓者最為厲害的懲罰方式。

報應現象一 患上惡疾

“好發冢”廣川王左足生瘡

在中國古代盜墓傳說中,這樣的報應與“死復生”、“殭屍”一樣,在民間廣泛流傳。而“報應”存在的主觀條件,則是古人意識鬼神概念。

劉義慶所著的《世說新語》裡有一個故事,晉朝有個會看風水的人看過羊祜家的墓地後說:“以後能夠出受命於天的君主。”羊祜步害怕讓皇帝知道了,遭滅門之災,就讓人掘斷祖墳地脈,自壞風水。見此情況,風水先生又稱,“墓地的地勢雖然被破壞了,還是要出摔斷胳膊的三公。”

不久,羊祜就墜馬摔折了胳膊,後來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這件事裡,報應與因果相連,雖然故事不足信,但說明古人是存在報應意識的。

《搜神記》(卷15)裡記錄了一個廣川王盜墓故事:“漢廣川王好發冢。發欒書冢,其棺柩盟器,悉毀爛無餘;唯有一白狐,見人驚走;左右逐之,不得,戟傷其左足。是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覺,腫痛,即生瘡,至死不差。”

這個廣川王叫劉去(亦稱“劉去疾”),為漢武帝劉徹之兄劉越的孫子。劉去盜墓時將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傷了,結果當晚回家就覺得自己的左腳不對勁,紅腫了起來,生了爛瘡,結果終生不愈。

劉去“好聚無賴少年,遊獵畢弋無度,國內冢藏,一皆發掘。”盜墓後患上了爛瘡之惡疾,合了民間的所謂“報應”一說。

報應現象二:意外傷害

好奇掘墓的溫放之“墜馬而卒”

在報應現象中,得病生瘡還是輕的,厲害的當是不得活。

劉義慶是南朝宋人,其所處時代盜墓現象頻發,而類似的記錄作品亦多。《異苑》即為同一時期的劉敬叔編撰。這也是一部類似於《搜神記》、《太平廣記》的志怪類奇書。書中第七卷專門記錄了與盜墓有關的逸聞趣事。

其中“溫放之開冢”條——

“蒼梧王士燮,漢末死於交趾,遂葬南境,而墓常濛霧,靈異不恆。屢經離亂,不復發掘。晉興寧中,太原溫放之為刺史,躬乘騎往開之,還即墜馬而卒。”

王士燮的墳墓有怪異的現象,墓上常會有霧罩著,盜墓者不敢盜。時為刺史的溫放之不信邪,偏偏要掘開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鬼怪。結果在回來的路上,從馬上跌下來,活活摔死了。

溫放之的死應該是一種意外“交通事故”,可能僅是一種巧合,但與“報應”附會到一塊就怕人了。

報應現象三,上吊自殺

清西湖大盜掘冢遭奇報

《子不語》是乾隆、嘉慶時文人袁枚輯著的“奇聞集”,卷九中“掘冢奇報”的故事流傳甚廣——

杭州有一位靠盜墓發家的朱某,用今天的話來說,朱某是圈內的大腕級人物,見識廣,經驗足,連令人汗毛豎起來的殭屍都能說出一套一套的,有紫僵、白僵、綠僵、毛僵之類,一生盜墓無數。

“最奇者在六和塔西邊掘墳,有圈門石戶,廣數丈,中有鐵索懸金飾朱棺,斧之,乃犀皮所為,非木也。中一屍冕旒如王者,白鬚偉貌,見風悉化為灰。侍衛甲裳似層層繭紙所為,非絲非絹。又一陵中朱棺甚大,非紼索所懸,有四銅人如宦官狀,跪而以首承棺,雙手捧之,土花青綠,不知何代陵寢。”

可能有人會認為,盜墓者都是無神論者,其實不是,盜墓者實際上也信鬼神。雖然幹著盜墓的營生,朱某卻很迷信,盜墓前喜歡占卜問卦,以此向神靈諮詢吉凶和將盜墓古冢陪葬品的豐厚與否。

當時西湖邊上有一座供奉民族英雄岳飛牌位的“嶽王廟”。有一天,朱某問卦,嶽王顯靈說話了,你盜墓取死人之財,罪惡超過了一般盜賊,如果再不悔改,我將把你斬殺。嶽王神的原話是這樣的,“汝發冢取死人財,罪浮於盜賊,再不悛改,吾將斬汝。”朱某聽罷,嚇得半死,從此洗手不幹了。

一年多後,朱某的手又癢了,同夥勸他再占卜一卦看看。

西湖水仙告訴朱某,在某塔下有一口石井,井的西邊有一大富人定的墳冢,可掘得千金。朱某一聽便動心了,不顧嶽王的警告,與同夥前去盜墓。朱某找了半天,經神靈指點才找到。掘開後發現,下面有一副石質大棺材,很沉重,六七個人根本扛不出來。後請來附近廟裡一位有祕招的和尚幫忙,卻因此出事,和尚竟然被墓穴中的怪物一塊一塊撕吃了。寺廟尋人不者,以為是朱某謀害的,便去官府告發。結果朱某因為這個官司弄得家破人亡,悔恨之下,於獄中上吊自殺。

“掘冢奇報”一事,從袁枚寫書的角度分析,他覺得是報應。報應里正好反映出中國古代官府對盜墓者兩種傳統的治裁手段:一是社會道德層面的懲罰,以借岳飛之口,警告盜墓者不得好死;二是官府例律的懲罰,被僧人告了官。在這兩種層面力量的重壓下,朱某最後畏罪自殺。袁枚的意思很明瞭——遭了報應。

報應現象四:丟掉江山

楚漢相爭劉邦勝有玄機

生病、死傷算什麼的,最大的報應是當不上皇帝。這種“報應”比較著名的是發生在楚霸王項羽身上的一起,最後導致江山都丟給了劉邦。

《漢書·楚元王傳》(卷36)透露,“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鹹見發掘·····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數年之間,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豎之禍,豈不哀哉”。項羽是否真的盜掘了秦始皇陵,史學界一直有爭議,真假難辯(詳見本書《人物篇:最牛氣的盜墓狂人項羽》)。但這事確實害慘了項羽,讓其戰爭對手劉邦抓住了機會。

自古視盜墓為惡行,屬“奸事”之列,頗不得人心。所以,劉邦藉此惡搞項羽,將其掘秦陵行為列為“十大罪狀”之一:“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財,罪四也。”大大抵損項羽的形象,籠絡了人心。

前期,劉邦並不是項羽的對手,但經過這劉邦一番誤導,社會民眾對項羽的看法改變了,項營內部也出現了裂變。多場戰役之後,當初不可一世的西楚霸王最終無顏面見江東父老,自刎烏江。

事實上,是劉邦及其一幫謀士善於利用人心,秦始皇的*再怎麼遭人恨,但盜掘其陵在過去一般人心中都認為是大逆不道。“不道”自然不得人心,即所謂失人心者失天下,劉邦佔勝項羽的玄機大概在此。

劉邦借項羽盜掘秦陵一事大做文章,撿得一個“天大”的便宜。在當了皇帝后,他便很注意這方面,加強了對秦陵的保護,“發冢者誅,竊盜者刑”,又置“與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不只秦陵得到保護,包括農民起義軍領袖陳勝在內的陵墓得都安排人看護,嚴禁盜掘。

報應現象五:子孫不興

曹氏魏國僅歷46年即亡

曹操子孫不興、魏國國運不濟,過去迷信者也認為,是曹操盜的墓太多,得罪了鬼神,壞事做絕,遭到報應,讓其子孫不興。

曹操所處時期是中國歷史上很猖狂的盜墓時代,由於社會動盪不安,民不聊生,從軍人到百姓,多以盜墓為生存,“自喪亂以來,墳墓無不發掘。”曹操在軍中設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專營盜墓的機構,樑孝王陵便是曹操盜掘的名陵之一。樑孝王叫劉武,是漢文帝劉恆的小兒子、漢景帝劉啟的同母弟弟。其陵豪華、陪葬甚豐,據說在曹操盜掘之前,已被盜過一次,但曹操仍盜得了大量的財寶。當時曹操親臨發掘現場,“而操帥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露屍,略取金寶。”(詳見本書《人物篇:最專業的盜墓狂人曹操》)

憑著盜墓掘來的不義之財,佔著天時地利人和,曹操在三國鼎立時期出盡了風頭。後其兒子曹丕受禪稱帝,始立魏國,終奪得劉家天下。

但遺憾的是,從公元220年至265年,曹氏連頭連尾僅行了46年的帝王運,就讓司馬懿的孫子、司馬昭的大兒子司馬炎鑽了空子。曹操的孫子曹奐,即歷史上的魏末帝“元皇帝”,被廢為陳留王,司馬炎當上了西晉的第一任皇帝,曹氏完了。

對於曹操的盜墓行徑,當時即遭口誅筆伐。時文人、“建安七子”之一的陳琳,替袁紹起草過一份檄文,聲討曹操的不仁不義:“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曹操)身處三公之官,而行虜之態,汙國虐民,毒施人鬼”,“至令聖朝流涕,士民傷懷”。

可見,曹操當年所為,與項羽盜掘秦陵一樣,確實是不得人心的。遭所謂子孫不興、國運不濟的“報應”,實際是歷史的必然。

報應現象六:官司纏身

唐皇親韋堅被李林甫諂害

項羽、曹操這樣的“報應”,在今人看來更有附會之嫌,有點好笑。但如晉時刺史溫放之從馬上摔下來喪身,盜墓者結局多是非正常死亡,確是社會的客觀存在。

除了盜西湖朱某那樣“自殺”後果外,不少盜墓者則是被官府抓住遭殺。唐玄宗李隆基當皇帝時,有一個很有名的外戚叫韋堅,其妹妹為皇太子妃,本人為宰相李林甫的表妹婿,地位相當顯赫。

《新唐書·韋堅傳》(卷147)稱,“玄宗諮其才,擢為陝郡太守、水陸運使”。韋堅在做水運使時,渭水曲折淤淺,不便漕運,他親自主持徵調民工,在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壅渭為堰以絕灞滻二水,向東作一條與渭水平行的渠道,在華陰縣永豐倉附近復與渭水匯合。又在禁苑之東築望春樓,下鑿廣運潭以通漕運,使每年至江淮載貨之船得以舶在潭中集中。

興修水運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韋堅吃力不落好,本想借此討好李隆基,卻讓李林甫抓住了把柄,把他整倒,最終被殺害。原來,韋堅在開鑿河道時破壞了很多民冢,致民怨極大。

史書上是這樣記載和評價韋堅的,“堅始鑿潭,多壞民冢墓,起江、淮,至長安,公私騷然。及得罪,林甫遣使江、淮,鉤索堅罪,捕治舟夫漕史,所在獄皆滿。郡縣剝斂償輸,責及鄰伍,多裸死牢戶。林甫死,乃止。”

報應現象七:戰事不利

軍卒盜墓一樣有報應

從中國盜墓史上來看,如項羽、曹操這樣,以軍人身份出現的盜墓者很大,破壞性極大,即便到現代,軍人盜墓也不乏見。如民國時期盜掘清東陵的首犯孫殿英,時為國民第六軍團第十二軍軍長。為什麼軍人盜墓現象較多?與其膽大,不迷信有不少關係。

《太平廣記·墓冢二》(第390卷)“張紹軍卒”條,丙午年間,江南的軍隊包圍留安,但軍裡紀律渙散,士兵心不在打仗上面,卻到處挖墳掘墓,尋找財寶,上司管也管不住。監軍使張匡紹手下有兩個士兵,盜掘了城南一座墳墓,得到一隻椰子殼做的杯子,獻給了張匡紹。並告訴張,當時開啟棺材時的情形,墓中沒有什麼珍寶,就這個杯子。但有一綠衣人躺在墓內,就如活人一樣,因害怕沒敢動。意外的是,等到這兩名士兵回到駐地時,綠衣人竟然已經坐在那裡了,一天出現了好幾次,令人討厭。當時人認為這兆頭不吉,過了一兩天,這兩名士兵全都戰死了。

此故事出自北宋時志怪小說《稽神錄》,原文是這樣的:

丙午歲,江南之師圍留(明抄本“留”作“晉”)安,軍政不肅。軍士發掘冢墓,以取財物,諸將莫禁。監軍使張匡紹所將卒二人,發城南一冢,得一椰實杯,以獻匡紹。因曰:“某發此冢,開棺,見綠衣人面如生,懼不敢犯。墓中無他珍,唯得此杯耳。”既還營,而綠衣人已坐某房矣,一日數見,意甚惡之。居一二日,二卒皆戰死。

軍人雖不迷信,置生死於度外,但仍不能免其遭死亡之災。上面“張紹軍卒”的故事,似乎就是這種意思。從現代來說,盜墓的軍人也都沒有好的下場,盜清東陵的孫殿英、王紹義,一個病死獄中,另一個被判刑槍斃。

報應現象八:回頭是岸

唐盜墓者楊遇春免遭懲罰

盜墓會遭報應一說,是社會意識形態的需要和反映,裡面有勸誡之意,“回頭是岸”。

這種勸誡的社會效果還是有的,因為害怕遭報應,不少盜墓者收手不幹了,有的還把盜來的財寶送回墓中。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善報”中,不再盜墓者就會免遭懲罰。

《太平廣記·墓冢一》(卷389)中記錄了一個叫楊知春的盜墓賊,把盜來的東西送回墓內後,又主動向官府自首,結果避免了人身意外。這事發生在唐玄宗李隆基當皇帝的開元年間。當時有一具千年殭屍,因墳墓崩塌而得以復活。殭屍復活後,也不吃飯,喝水吸風就能生存,時人稱他為“地仙”,也有人叫他“狂人”。殭屍經常在吳、楚、齊、魯一帶出沒,知道地下什麼地方埋藏有金銀財寶。

有兩個盜墓賊根據地仙所言,組織了10個人在濠壽一帶盜掘古墓,楊知春就是其中之一。

一次他們在盛唐縣地界盜掘了一座叫“白茅墓”的古墓,挖到一丈深時,看到墓穴中有四間墓室。東室全是兵器,弓、箭、槍、刀齊全;南室全是絲織品,中間梳妝檯上全是上等布匹,上面有塊牌子寫著,“周壽王所賜錦三百端”。下面一隔,全是金玉寶物;西室全是漆器,就像新一樣。

“北房有玉棺,中有*,儼然如生。綠髮稠直,皓齒編貝,穠纖修短中度,若素畫焉。衣紫帔,繡襪珠履,新香可愛。以手循之,體如暖焉。玉棺之前,有一銀樽,滿。凶徒競飲之,甘芳如人間上樽之味。”

喝了墓中的酒後,盜墓賊開始搜搶墓中錦緞寶物。女屍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一個玉環,盜墓賊都爭著去搶摘。楊知春勸同夥不要摘了,已搞到了不少財寶,不要再為一隻玉環再搶了。同夥並不理會他,其中有一個盜墓賊情急之下,竟然用刀將女屍的手指砍了下來,斷*竟流出赤豆汁一樣的血來。楊知春覺得這樣太不應該了,就多說了同夥幾句,結果被同夥懷疑不可靠,擔心他洩密。大家使使眼色,準備把他殺掉。

這時候怪事出現了,同夥舉刀時,忽然互相間似乎都不認識了。九個人自相殘殺了起來,結果全都死去。楊知春認為這是墓主顯靈,趕緊將盜來的財寶送回墓中,並用土草埋後離去。隨後楊知春到官府報了案,說明了盜墓的情況和經過,官府及時派了二十多個人去修復了這座古墓,但墓誌銘卻始終沒有找到。

結論:“報應”,僅是一種文化現象

顯然,在盜墓者身上出現的這些“遭報應”現象,並不可信。

除了上述的一類報應方式,“天打雷劈”也是一種民間常說的懲罰手段,如《子不語》中的“雷誅王三”(詳細本書《姦屍篇:盜墓者奸弟媳屍後遭到嚴懲》)。這些故事,不少出自志怪小說、傳言野史,本身就是虛的,真實性打折,合理的解釋應該把它當成一種文化現象,有文學的虛想成分。

報應是民間對惡人的一種咒罵。如,廣川王劉去的所謂“發冢”之後左腳生爛瘡報應一事,便值得懷疑,史上並不見記載。但從史書上看,劉去確實是一個惡人。《漢書·景十三王傳》(卷53)記載,劉去年少時就是一個實足的流氓,生性暴虐。其祖父劉越多次勸他少做壞事,可他始終不學好,最後連家也不回了,時常在外過夜鬼混。十四五歲時,家裡讓他跟老師學習《易經》,因為老師多次勸諫惹他不高興,竟然暗暗派手下人去刺殺老師父子。在飯桌酒席上也沒有一點正行,喜歡讓女戲子*全身坐在他大腿上,以此取樂。這還不算,其對待身邊妻妾的方式,比盜墓更令人髮指。

劉去身邊的姬妾眾多,只要他認為某女人對他不忠,便會用殘忍的手法進行制裁。史書上記載的手法有:一是“生割灌鉛”,“去縛系柱,燒刀灼潰兩目,生割兩股,銷鉛灌其口中”;二是“肢解烹煮”,“置大鑊中,取桃灰毒藥並煮之”;三用棍搗戳,“椓杙其陰中,割其鼻脣,斷其舌”;四令女人衣服,將燒紅的鉻鐵共灼赤身的女人。另外,還有針刺手法,“不服,以鐵針針之,強服”。在施暴的同時,劉去還逼著身邊的其他姬妾在旁邊“觀摩”,“召諸姬皆臨觀,連日夜靡盡”。可以說,劉去疾是個無惡不作之徒,先後如此這般被他殺害的如花似玉美女有16人。多行不義必自斃,最後被賜自殺。如果要說有報應,這應該是真正的報應了!

實際上,所謂的報應是不存在的,即使真的因為盜墓而發生意外事故,也應是一種機緣和巧合。但是,報應不存,恐懼會永存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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