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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一介小吏出手如此大方 他從哪弄來的銀子

宋江一介小吏出手如此大方 他從哪弄來的銀子

宋江上梁山前,是宋朝鄆城縣的一個小吏,稱為“押司”。官位不高的宋江之所以能夠在“山東、河北聞名”,並且被人們稱之為能救萬物的“及時雨”,是因為他“平生只好結識江湖上好漢,但有人來投奔他的,若高若低,無有不納,便留在莊上館穀,終日追陪,並無厭倦;若要起身,盡力資助,端的是揮金如土。人向他求錢物,亦不推託;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難解紛,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藥餌,濟人貧苦,賙人之急,扶人之困。”

宋江一介小吏出手如此大方 他從哪弄來的銀子

在《水滸傳》中,被宋江資助過、接濟過、行賄過的不下十人次。比如閻婆惜的父親閻公死的時候,宋江施捨了一口棺材並十兩銀子。在柴進的莊上巧遇武松後,宋江又是請酒,又是拿出銀兩為武松添置衣物,臨別時還以十兩銀子相送。趙能、趙得兩位都頭到宋江老家捉拿宋江時,宋江拿出二十兩花銀,把來送與兩位都頭做好看錢。江州城宋江初會李逵時,也正是的十兩銀子相送。在潯陽江邊的琵琶亭,宋江拿出二十兩銀子,接濟了落難在此靠賣唱為生的玉蓮一家三口。揭陽鎮上,看到薛永使槍買藥,沒有一個人肯施捨後,宋江不但一伸手就賞給薛永五兩大銀,還說道:“量這些東西,值得幾多。”好大的口氣。後來臨別前又給了薛永一二十兩銀子。刺配到江州後,宋江深知牢城的黑暗,一到江州立馬傳公人到酒店喝酒,又拿出五兩銀子送與公人。接著宋江還是以錢開道,請差拔時送上十兩銀子,請管營時加倍送上銀子。尤其是做了抄寫員以後,宋江更是大把大把的花錢,不是請差拔管營喝酒,就是常常送禮物給管營等人,所以“滿營裡沒一個不喜歡他”的。等等。宋江的出手確實大方,可以說是“揮金如土”都不皺眉頭。

灰色收入:《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下)》中記載,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徵收稅賦或者處理獄訟,“他們上下經手,經常敲詐勒索”,“是統治集團中重要的一個環節”。身為一名小吏的宋江,“吏道純熟”,在“上下經手”中所得的“好處費”,應該是有的。但是由於押司官小身微,所得到的好處不會很多,應該多是些“蠅頭小利”,想通過這種手段獲取大量的金銀,似乎也不太現實。

在以上五種掙錢方式被一一排除後,筆者對宋江的銀子來路問題不得不往更深處和更壞處推想,那就是宋江肯定有不少的“黑色收入”。“黑色收入”,就是黑錢、髒錢,說白了就是貪贓枉法,以權謀私。那麼,這些錢是誰送給宋江的呢?筆者認為只能是宋江的那些所謂的“心腹兄弟”,比如晁蓋之類的黑道兄弟。宋江對弟兄們、朋友們表面上是很夠“義氣”的,但是中國的“義”字,自古以來就帶著模糊性、狹隘性和原則不強性。孟子曰:“捨生而取義者也”,“義”是什麼?他沒有說清。墨子倒直言不諱:“義,利也!”也就是說,“義”字帶有濃厚的金錢酒肉氣息。從那次給晁蓋“通風報信”的沉穩心態和嫻熟伎倆來看,宋江做這種事情非常的輕車熟路、遊刃有餘,是很有經驗的,很有手段的,顯然這類事情宋江平日就沒有少幹,而晁蓋只是其中的一個。

那些因為犯了事卻被他“周全”過性命的人,事後風平浪靜時,按照慣例少不了要表示一下“意思”,送些金銀給宋江,感謝救命之恩,難怪晁蓋逃脫官府追拿上山後,一出手就要送給宋江“一百兩金子”表示感謝。這些金銀應該是宋江平日接濟別人時大把花銷的主要來源。但是這些銀子對身為“小公務員”的宋江來說,畢竟是“燙手的山芋”,他既不敢孝敬給家風甚嚴的父親,也不敢設“小金庫”,萬一被紀檢部門查出“鉅額財產來路不明”,豈不說不清楚,自討苦吃。高明的宋江是不會犯這種低階愚蠢的錯誤的,他乾脆把這些“取之於匪”的銀子大把的“用之於民”,既能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又能博得好名聲,贏得好口碑,豈不兩全其美。

由此可見,宋江上梁山之前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危險人物,他一面在縣衙當差辦案,一面又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一面從賊人那裡撈取錢財,一面又救濟別人賺口碑,是一個標準的“執法犯法”者。如果說晁蓋是一個黑社會老大,那麼宋江就是黑社會老大的老大,一個與江湖黑道聯絡密切的官吏,一個為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並且收取黑錢、髒錢、不義之財的社會敗類。宋江的錢,大部分都不太乾淨!難怪深知宋江“底細”的閻婆惜臨死前還罵他“公人見錢,如蠅見血”、“做公的人,那麼貓兒不吃腥”,這就為宋江收取“不義之財”做了強有力的詮釋。王婆在宋江殺了閻婆惜以後罵他的那句“黑三郎”,似乎就有些“黑三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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