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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的奇恥大辱!接受二十一條真正內幕

百分百的奇恥大辱!接受二十一條真正內幕

1914年對於中國的袁世凱政府來說,本來應該是個好年頭,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歐洲列強忙於戰事,生產停頓,軍需增加,給了中國的民族資本大發展的機會。自清末新政以來的制度動力,終於在此時使上了力氣,促進了資本的發展,導致國家經濟狀況趨於好轉。在政治上,袁世凱掃平國民黨之後,經過1年多的整頓,雖然在政敵來看,政治獨裁色彩加濃了很多,國會停擺,民主失蹤,袁世凱的權力,幾近於皇帝。但是政局卻穩定下來,從新政延續下來的現代化變革,正在穩步進行,司法和文官制度改革,逐漸走向正規,至少規章已經定出來了。整個局面,用很多政界人士的話來說,就是“國是初定”。唯一的陰影,就是日本趁火打劫,佔了青島和膠濟鐵路。

百分百的奇恥大辱!接受二十一條真正內幕

剛剛進入1915年,這個陰影迅速擴大,變成滿天的黑雲,回國述職歸來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徑直見了袁世凱,提出了二十一條。嚴格地說,就是要跟中國新籤一箇中日關係的條約。這條約共有五號,二十一款,因此人稱二十一條。其內容,概括起來,大體上就是:一,要中國承認日本搶佔的青島和山東的權益。二,要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東蒙具有特權,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這些地區,中國政府在此地區如有任何涉外舉措,必須事先跟日本商議;上述地區需聘日本顧問。三,漢冶萍公司中日合辦,但由日本支配。四,中國的所有沿海港灣島嶼,不許讓與和租借他國[ 意思是除日本以外 ]。最厲害的是最後一款,即所謂第五號,要中國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顧問,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辦。中國軍隊要採買日本軍械,由中日合辦軍工廠,採買日本原料。中國將長江流域幾條鐵路幹線的築路權,許給日本。承認日本在福建的特權,任何涉外舉措,要跟日本商議,等等。

二十一條,在中國歷史上,被稱為“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從條文上看,的確名副其實。別的不講,單就條款提出的口氣,就好像中國已經成為日本的殖民地一樣,用袁世凱的話說,就是“簡直似以朝鮮視我”。2要這個,要那個,都直截了當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也沒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條的中國人,是袁世凱。這樣一個要將中國一口吞下的最後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僅僅把他們的公使召回國內,然後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晉見中國國家元首,直接把檔案遞給袁世凱,連個特使都不屑於派。這種違反外交常規之舉,跟二十一條的條文口吻一樣,體現了當時的日本對中國的極度輕蔑和蠻橫霸道。拿到檔案,一夜沒有睡覺的袁世凱,翻來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條批閱。茲事體大,第二天一早,找來當時的外交總長孫寶琦、次長曹汝霖和總統府祕書長樑士詒等人,一起商議。一夜未眠的袁世凱,看來一點都不糊塗,他明白,這二十一條,是日本人想借歐洲列強忙於戰事,無暇東顧之機,一口吞掉中國。顯然,面對這樣赤裸裸的威脅,袁世凱也沒有什麼好辦法應對,只是安排外務部跟日本週旋,並且特意交代,第五號萬萬不能答應,最好連談都不要談。

這個“以朝鮮視我”的第五號,按曹汝霖回憶,當時日本方面就明確告知屬於“希望條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堅持的。但據王芸生的研究,其實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之際,並沒有言明第五號的性質,整個的交涉過程中,“始終逼迫中國承認”。曹汝霖親自擬定的二十一條交涉對策“說帖”上,僅僅提到第五號在文字形式上,與其他各條有異,並未指明這是所謂“希望條款”。直到當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給駐日公使陸宗輿的電報裡,才說到據俄國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國,第五號實系“勸告性質”。可見,在交涉的當時,日本實際上是希望強逼中國政府將二十一條全部接受的,只是為了留有退路,才預留了字型形式上的一點不同。

看當時談判的記錄,整個二十一條的中日談判過程,就中國方面而言,感覺所有的策略,就是一個字,“拖”,以拖待變。在每一個細節上,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都和顏悅色地跟日本人糾纏,儘量把話題扯遠,讓問題複雜化。據顧維鈞回憶,為了更好地貫徹“拖”字方針,陸徵祥還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減少會談次數,日本人要求每週談五次,陸說只能談一次,因為他的事務繁忙,還要處理跟其他國家的外交事務,還要參加內閣會議,等等,最後實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壓力,每週談三次。但每次會談,陸徵祥都會想方設法縮短實際的會談時間,兩個小時的會談,例由東道主先說話,每次開場白之後,陸徵祥都讓僕人獻茶,於是進入茶歇階段,上茶,上點心。他自己帶頭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氣,他賠笑臉,慢呷如故。總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鐘是一分鐘。

中國人的另一個招數,就是用神不知鬼不覺的方式,把訊息傳佈出去,讓英美知道,借英美的力量,抵制日本人的“獨吞”,這屬於傳統的“以夷制夷”老法子。這種法子,由於在清末用得太多,事先日本人就有所預防,在交涉伊始,就“非常認真”地要求中國政府方面,對有關二十一條的談判嚴格保密,威脅一旦訊息走漏,後果將非常嚴重。為了防止訊息走漏,日本代表甚至非常強硬地堅持中國方面只能由外交總長和次長出席,頂多帶一個祕書,因為當時的外交總長為孫寶琦,次長為曹汝霖,一個是前清官僚,一個是留日學生,向有親日之名。顧維鈞認為,這意味著把中國方面有英美背景的人員排除在外,無法參加談判。然而,袁世凱也不是省油的燈,在交涉開始之前,就把外務總長換成了歐美背景的陸徵祥,而陸徵祥在每次會談之後,都會在外務部召開小型會議,時任外務部參事的顧維鈞,因此得以隨時瞭解談判的動向。

顧維鈞這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高材生,跟當時的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有著密切的交往。據他自己說,在徵得總統和總長同意的情況下,每次在外務部開完會之後,當晚,最遲第二天,他就會把情況通報給芮恩施和英國公使朱爾典。芮恩施的回憶也證實了這一點,他的話表明,美國人在瞭解談判程序方面具有主動性:“當我對正在發生的事情有所風聞後,便立刻提醒中國人:由於正在討論的問題密切影響到美國在華的權利,我必須瞭解全部情況,以便我的政府按照有關中國獨立的條約和協議,採取必要的步驟來維護它的利益。中國人當然是滿口答應照我的要求辦的。我同中國內閣成員和外交部官員的交往並不限於正式的會見和宴會。我們曾多次相互拜訪,免掉了種種官場客套,談至深夜。”

保不住密的中國人,這一次把自己的“毛病”當成了武器,發揮到了極致。儘管日本人再三施加壓力,嚴重警告中國人不許對外走漏訊息,但是訊息還是在第一時間傳遍了世界。據中國駐英公使施肇基的電報,日本人1915年1月18日提出二十一條,最遲到2月13日,英國《泰晤士報》有關二十一條的社論就已經出籠。但是,《泰晤士報》的社論,顯然讓希冀英國人“主持公道”的中國人失望了,居然半個屁股坐在日本人一邊,認為日本提出的條件,“既非苛刻,亦非不公允,且並未侵及中國領土之完全、機會均等,及開放門戶各主義”,而且“深信日本之志願與英國相同,無非欲藉此時機以求明定中日間之地位及鞏固遠東之平和而已”。只是在社論的末尾,半吞半吐地提道,日本所開列的條件,有數款“不免欲將中國歸日本保護,此與英國在中國主張門戶開放之政策不符”。顯然,英國由於正在陷於歐戰,而且跟日本有英日同盟的關係,所以,不大可能出來主持公道。2月18日,才有署名文章提出,認為日本的要求,與英日同盟相背,要求將二十一條全文從速公佈。日本人當然知道中國人不會真的會為他們保密,在第二次會談時,他們就發現北京的《順天時報》和上海的外國報紙,已經聽到了風聲,而且日本代表還為此質問中國代表。只是,中國方面一推六二五,日本人也沒轍。

其實,在北京的英國公使朱爾典,跟美國公使芮恩施一樣,從中日交涉的第一天開始,就知曉二十一條的基本內容。美國公使芮恩施後來回憶說,雖然1月22日他才知道二十一條的全部內容,但不代表他此前一無所知。不過,雖然他們並不喜歡日本人這種背後下手的偷偷摸摸的行為,但卻顯然不打算有所作為。相對而言,英國人的綏靖意圖更明顯些,正在忙於歐洲戰事的英國人,此時顯然需要日本這個遠東的盟友,不打算為了中國,或者在為中國的枝節利益,得罪日本。只要日本不能獨佔中國,英國人一切都好商量。英國人在整個交涉過程中,所做的,只是請駐日大使見了一次日本外相,裝模作樣地“勸說”了一下而已,唯一像樣一點的表示,就是在日本最後攤牌的前夕,英國人告知日本方面,“如斥諸強壓手段時,應先諮詢英國之意見”。相對來說,美國人的態度要積極一點,義憤一點,但也遠沒有到為了中國跟日本翻臉的程度。美國公使芮恩施對中國人很有好感,而且在駐華公使中,也屬於少見的有正義感的人,不過,他的義憤,也只是義憤而已,除了迭次電告美國總統,中日兩邊勸說,“亦無善策”。最後,美國政府給中日雙方一個照會,說是中日兩國的交涉和今後簽訂的條約,如有損害美國在華利益、門戶開放政策以及中國領土和統治權完整者,“美國政府決不承認”。

在二十一條的交涉期間,有一位在華資深的記者,跟美國公使說:“當我們在這兒歡樂的時候,中國的主權卻像一朵雲向東方飄去了。朝鮮的戲劇又重演了。”經過兩個多月的交涉之後,這朵雲,終於快要飄到東京了。5月7日,喪失了耐性的日本人,對中國發出了最後通牒,限中國政府5月9日午後6時為限,作出答覆,否則採取“認為必要之手段”,即武力解決。

第二天,袁世凱把在京所有的有全權和掛名政治頭面人物召集到一起,開了一個決策會議。顯然,他心裡有數,日本的最後通牒,對他而言,只有接受一條路可走,但他不想承受一個“賣國”的罪名,即使要承擔,也要大家來做個見證。在會上,參與交涉的人員,詳盡地彙報了整個交涉過程,然後袁世凱讓大家拿意見。據參加會議的曹汝霖回憶,在會上,後來被人罵為親日的陸軍總長段祺瑞,當即表示應該拒絕簽字,力主抵抗。他認為,這樣遷就,何能立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14美國公使芮恩施也提道,在這個會議上,產生激烈的爭論,“有人認為屈膝投降將意味著國家的崩潰。它將使政府喪失一切權力和公眾的支援,而抵抗則將使全國團結起來”。持這種主張的人認為,日本固然可以佔領中國大片的領土,但卻無法合法擁有這些土地,日本這樣做,會遭致世界的譴責,而且,等到歐戰結束,歐美列強就會出面干涉。持這種主張的人中,不止段祺瑞一個,時任總統府高階軍事顧問和總統英文祕書的蔡廷幹,也這樣主張,寧可跟日本人打游擊,也不屈服。這位留美幼童,這位在甲午戰爭中因受傷被抓到日本的海軍將領,當年就以堅貞不屈贏得過日本人的尊重,此時依然強項如舊。不僅如此,在交涉期間,當日本在中國的南滿和山東頻繁調動軍隊,為談判施加壓力之際,段祺瑞也暗中調動軍隊,以至於得到訊息的英國公使朱爾典十分擔心,雙方會擦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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