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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真實的袁世凱 從《二十一條》到“十二條”

揭祕真實的袁世凱 從《二十一條》到“十二條”

晚清最恨日本的有兩個人,一個李鴻章,一個袁世凱。李鴻章臉上捱了日本人的子彈,雖然日本天皇及皇后派人送來親手摺疊的紗布,可中堂大人就是留著子彈在臉上不取,以便在《辛丑條約》的談判中討價還價。

揭祕真實的袁世凱 從《二十一條》到“十二條”

袁世凱與日本的過節,可以追溯到駐朝鮮時期。1884年朝鮮宮廷政變中,袁世凱入宮救駕,平定了親日的“開化黨”人作亂,日本人很生氣,但伊藤博文看重他,當李鴻章感慨人才難得時,伊藤說:“以袁世凱的才幹,只當小差,難怪貴國缺人才。”

甲午戰爭時期,袁世凱對日本態度強硬。日俄戰爭時期,袁世凱實際上做了不少有利於日本軍方的事;在他所練的新軍中,日本教官也發揮了不少作用。

日俄戰爭後,美國與日本、沙俄爭奪東北日益激烈,袁世凱“以夷制夷”,聯美、德制日,讓日本生氣。1908年建漢冶萍煤礦公司,盛宣懷向日本借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權,袁世凱卻主張將公司收歸國有,沒談成,日本也生氣。

辛亥年間,袁世凱在外交上依賴英美,英美等國也公開支援袁世凱掌權,日本顯得落後,於是認為如果袁世凱當國,日本在中國就不可能獲得最大利益。1913、1914年,日本對德宣戰,強佔青島,在山東半島登陸;到了1915年,就端出了《二十一條》。

據曹汝霖(時任外交部次長)回憶,他收到的袁世凱批閱件上有這樣的文字——

針對合辦礦業:“可答應一二處,須照礦業條例辦理,愈少愈好,可留予國人自辦。”

針對建造鐵路:“須與他國借款造路相同,鐵路行政權須由中國人自行管理,日本只可允以管理借款之會計稽核權,惟須斟酌慎重。”

針對開商埠:“須用自開辦法,並應限制,免日本人充斥而來,反客為主。”

針對漢冶萍礦廠:“這是商辦公司,政府不能代謀。”

針對福建讓與:“荒唐、荒唐,領土怎能讓與第三國。”

針對內地雜居:“治外法權沒有收回之前,不能允許雜居。”

針對限制中國主權的第五號條款:“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

對照天津歷史檔案館現存的袁世凱對《二十一條》說帖的硃批原件,可以發現更多的“字斟句酌”和“討價還價”,如日本政府提出的有關東部內蒙古借款、課稅、開埠、合辦農工業等方面的要求,袁世凱批:“辦不到”;有關日本臣民在滿州可租賃或購買土地,袁圏出“或購買”3字,批:“購買有礙完全領土”。最後,他寫道:“各條內多有干涉內政侵犯主權之處,實難同意。”

曹汝霖在回憶錄裡還披露了另一些情況:袁世凱特派日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回國,打探到日本天皇及政府尚未獲悉《二十一條》內容,是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借政府名義提出,帶有先斬後奏、事成邀功的意思。袁世凱獲信後高興地說:“得要領了,得要領了。滿洲以外的要求,當然半個字也不能答應他。”他同時派出耳目,探明日本天皇是否真會因談判破裂而出兵。

一方面,陸徵祥(時任外交總長)、曹汝霖奉命想方設法拖延談判,譬如將每週談判從5次壓縮到3次,談判代表顧維鈞每次說完開場白即獻茶,儘量佔用兩小時的談判時間;另一方面,袁世凱將此事透露給英、美、法、俄,想通過他們的利益爭奪給日本施加壓力;同時,他也將內幕透露給中外報界,藉助國內民意和輿論。

從1915年2月2日日本提出《二十一條》,到5月7日日本發出限時48小時答覆的最後通牒,歷時105天,談判20多次。5月1日後,日本擺出大戰一場的姿態:軍艦在渤海一帶遊弋;山東、奉天兵力增加;關東戒嚴,日僑紛紛回國。

收到最後通牒的袁世凱召集政府要員開會,通告此事和不得不接受的原因,他說:“我國雖弱,苟侵及我主權,束縛我內政,如第五號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堅拒到底,盡了最大之力……如今日人最後通牒已將第五條撤回,凡侵主權及自居優越各條亦盡力修改,並正式宣告將來膠州灣歸還中國。在南滿雖有居住權但須服從警察法令及課稅各條亦與中國人一律。因此,與初案相比已挽回許多……我國國力未充,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故權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後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恥辱!……經此大難之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臥薪嚐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舉凡軍事、 政治、外交、財政,力求重新整理,預定計劃,定年限,下決心,群策群力,期達目的……”他還引朱爾典的話,希望“埋頭十年,與日本抬頭相見”。

5月25日,陸徵祥與日本正式簽訂討價還價後的《二十一條》,實際上是“十二條”。第五號共7條,沒有簽訂,此外刪除2條。

當時留學美國的胡適說:“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也能剛,此乃歷來外交史所未見。”

30年代初,史家陳恭祿在其《中國近代史》中評點此事:“何可厚非。”

民國著名記者陶菊隱雖對袁世凱評價不高,但在《袁世凱傳》中說:“外界傳說他與日本人訂立‘二十一條’另有密約,實在是沒有這回事情。袁世凱被迫在‘二十一條’上簽字後,好多天神志為之不寧。他讓丁佛言撰寫了一本書,叫《中日交涉失敗史》,印了5萬冊,密存山東模範監獄。他常對左右說:‘勾踐不忘會稽之恥,最後終於打敗了吳國;那些咄咄逼人的人終有肉袒牽羊之一日,到那時,此書就可以問世了。’”

新近發現的一些資料表明,條約簽訂之前還有另一重壓力——

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凱面遞“二十一條”時,曾說“彼等(指中國革命黨)與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關係,除非中國政府給予友誼證明,日本政府不能阻止此輩之擾亂中國”(引自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在“二十一條”談判過程中,日置益的說法顯然讓袁世凱感到了壓力。袁世凱方面(不是袁本人)曾因此罵孫中山“將效法吳三桂,引外兵擾亂本國”。二次革命之後,孫中山被通緝,流亡日本。現在日本外務省檔案館確實存有一份孫中山與日本人簽訂的《盟約》。按照《盟約》,如果日本人出錢或武器,幫助他重新在大陸奪取政權的話,(孫)就把滿洲割讓給日本。這個問題現在爭議得非常厲害。每次開學術會議,幾方的學者都恨不得打起來。日本學者都堅持認為這是真的,臺灣學者堅持說這是假的,部分大陸學者傾向於認為是真的。”

駱寶善先生說:“中國,包括世界上任何一個落後國家和民族的政治勢力,想要在本國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都要依靠外國的力量,不管打什麼樣的旗號。在尋求政治上、經濟上支援的時候,只能拿國家主權、國家利益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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