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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秦始皇遺詔 所謂造假是司馬遷道聽途說

解密秦始皇遺詔 所謂造假是司馬遷道聽途說

秦始皇死前是否留下遺詔,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和《李斯列傳》中都說有,按說不應該質疑。

解密秦始皇遺詔 所謂造假是司馬遷道聽途說

《秦始皇本紀》:“上病益甚,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

《李斯列傳》:“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趙高為書賜公子扶蘇曰:‘以兵屬蒙恬,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

然而未必,這種密謀的事情,如果史書中沒有記載著可靠的、可信的訊息來源,其實都是值得懷疑的。道聽途說,想當然演繹的可能性不能排除。考察《史記》的文字,證明有遺詔的證據沒有,而否定它的證據卻很充分:

否定證據一,如果秦始皇臨死前命趙高寫有遺詔,也只會有李斯、胡亥、趙高和幾個秦始皇親信的太監知道。一旦李斯同意篡改遺詔改立胡亥,三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銷燬真詔書,殺掉那幾個知情的太監,在這方面李斯、趙高和胡亥是不會手軟的,他們後來的作為可以證明。那麼,誰走漏了風聲?誰敢走漏風聲?

司馬遷不可能見到真遺詔的原件,也不可能採訪到事件的參與者,他在《史記》中寫下“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不過是道聽途說而已。

否定證據二:如果真有遺詔立扶蘇,而胡亥篡位又誅殺扶蘇、蒙恬,以及自己的20多個兄長,李斯又是同謀,那後來趙高、胡亥想殺李斯的時候,就不應該那麼拖泥帶水。趙高先是栽贓李斯的兒子三川郡守李由通匪,後又設計挑撥李斯和胡亥的關係,然後又把李斯下獄反覆施酷刑審訊,最後還在鬧市公開處決李斯。在這個漫長的環節中,只要李斯一怒之下魚死網破說出沙丘有遺詔,胡亥是篡位,秦始皇還有弟弟子嬰等人在。這些人是胡亥的叔父,又在朝廷享有號召力,胡亥、趙高豈不自己找死?後來子嬰處決趙高的乾淨利落,可以為證。

所以,如果真有沙丘遺詔,趙高只要悄悄地對胡亥說,李斯心存不滿,曾以公開沙丘真相威脅,這就足以使胡亥下決心除掉李斯了。而如果胡亥和趙高有一人擔心李斯洩露沙丘遺詔,都會不擇手段地祕密除掉李斯。不會愚蠢地公開審訊,公開處決。

否定證據三:如果真有遺詔,而李斯礙於名聲不敢公開事實真相,那麼到了被判殘酷的五刑處死,一家人就要被滿門抄斬夷滅三族的時候,李斯不應該再有任何顧忌了。無論是出於被出賣的仇恨,還是出於對秦始皇的愧疚,抑或對江山社稷的擔憂,李斯都應該,也必然會說出真相。如此一來,一場宮廷政變就可以除掉胡亥、趙高,就可以挽救秦始皇和李斯自己辛苦一生建立的大秦帝國。如此一來,李斯也可以得到良心的安寧。可是,即使是到了被綁縛刑場的最後時刻,李斯竟然還沒有一句對小人、仇人、忘恩負義之人的唾罵,竟然沒有喊出一聲垂死的“冤枉”!

《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判處五刑,在咸陽街市上腰斬。李斯出獄時,跟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他回頭對次子說:‘我想和你再牽著黃狗一同出上蔡東門去打獵追逐狡兔,又怎能辦得到呢!’於是父子二人相對痛哭。隨後,李斯連同三族家人都被處死了。”

這麼悲悲切切,太不合情理!

否定證據四,《史記•蒙恬列傳》沒有秦始皇遺詔的記載。

《蒙恬列傳》是這麼描述沙丘事變的:“秦始皇至沙丘駕崩,這件事被祕密地掩蓋下來,群臣都不知道。當時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經常伴隨左右。趙高受寵於胡亥,想要立胡亥,同時趙高又怨恨蒙恬的弟弟蒙毅曾經依法制裁過他,於是與丞相李斯、公子胡亥密謀,立胡亥為太子。”(始皇至沙丘崩,祕之,群臣莫知。是時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常從。高雅得幸於胡亥,欲立之,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已也,因有賊心,迺與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陰謀,立胡亥為太子)

上述文字與《秦始皇本紀》《李斯列傳》有諸多重複,然而就是沒有最重要的秦始皇遺詔。

蒙恬是沙丘陰謀的最大受害者之一,秦始皇有沒有遺詔直接關係到蒙恬是否是冤死。如果有遺詔,趙高篡改,則蒙恬屬於冤死。如果沒有,扶蘇又不是太子,現在丞相李斯等人做主立了胡亥,胡亥下詔賜死蒙恬,則屬於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

然而,對蒙恬如此重要的證據,恰恰《蒙恬列傳》中沒有,不合情理。

根據“程步讀史原則”,筆者採信被諸多事實證明的結論:秦始皇沒有留下遺詔。

當秦始皇到達平原津病重之時,由於不相信自己會就此撒手,群臣又不敢勸諫秦始皇考慮身後之事(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所以,秦始皇病逝前沒有來得及留下詔書。《秦始皇本紀》和《李斯列傳》中關於秦始皇遺詔的文字,不過是司馬遷道聽途說的文學創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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