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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的風俗習慣

土家族的風俗習慣

土家族的風俗習慣

1、語言習慣。土家族的語言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接近彝語支,分為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瀘溪縣潭溪鄉的土家族操南部方言外,其餘土家族均操北部方言。土家族沒有本民族文字,長期以來使用漢文。絕大多數土家人都通用漢語,部分人兼通苗語,只有酉水流域永順、龍山、來鳳等縣的部分土家人會說土家話。

2、飲食習俗。土家族日常主食苞谷、稻米,輔以紅薯、馬鈴薯等。菜餚以酸辣為其主要特點,尤喜將黃豆磨細,漿渣不分,煮沸澄清,加菜葉煮熟,製成合渣。其它較有特點的食物還有粑粑、臘肉、油茶、合菜、團饊等。土家族喜歡飲酒,其中常見的是用糯米、高粱釀製的甜酒和咂酒。咂酒,一般把薛曲和雜糧置於壇中密封,少則半年,多則二、三年,久之成酒。待客人到來時,取置堂案正中,以細竹通節為竿,插壇底,堂中置案,兩旁分放雞、鴨、魚、肉等,各置筷子一雙,而不設坐,由主婦開壇,主人請客人上前依次輪流咂酒,後舉筷而食,彼此不以為嫌,邊吸邊食,邊唱邊跳,載歌載舞。

3、服飾習俗。女裝上衣矮領右衽,領上鑲嵌三條花邊(俗稱“三股筋”),襟邊及袖口貼三條小花邊欄杆;下穿“八幅羅裙”,裙褶多而直,後改為褲腳上鑲三條彩色花邊的大筒褲;姑娘素裝是外套黑布單褂,春秋季節多穿白衣,外套黑褂,色似鴉鵲,稱之為“鴉鵲衣”。頭髮挽髻,戴帽或者用布纏頭,喜戴耳、項、手、足圈等銀飾物。男式上衣為“琵琶襟”,後來逐漸穿對襟短衫和無領滿襟短衣;纏腰布帶;褲子肥大,褲腳大而短,皆為青、藍布色,多打綁腿;頭包青絲帕或五六尺長的白布,呈“人”字形;腳穿偏耳草鞋、滿耳草鞋、布鞋或釘鞋。

4、婚禮習俗。據民和土族民間傳說,古時候土族姑娘不出嫁,男子從妻居,以後演變為男娶女嫁。民和土族的道拉先娶兒來後嫁女,娶兒嫁女滿堂紅,就指的是這種情況,但這在其它土族地區沒有反映。

5、信仰習俗。土家族每逢年節都要大祭祖先,七年級、十五也要進行小祭。清明時節要給祖先上墳。七月中旬左右為月半,又稱亡人節,要祭祖掃墓或在家裡祭祀祖先,民間有“年小月半大”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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