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古代喪服制度實質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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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喪服由重至輕,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個等級,稱為五服。五服分別適用於與死者親疏遠近不等的各種親屬,每一種服制都有特定的居喪服飾、居喪時間和行為限制。
第一等斬衰,為三年之服,喪服以粗麻布製作,且不縫下邊,用於子與在室女為父母喪,嫡孫為祖父母喪,妻為夫喪,有斬嵌三年之服。
第二等齊衰,服期長短有別,喪服以稍粗的麻布製作,齊衰有杖期(一年之服,須持喪杖)、不杖期(一年之服,不持喪杖)、五月、三月之別。
第三等大功為九月之服,喪服以稍粗的熟布製作,用於妻為夫之祖父母喪,父母為眾子婦喪,第四等小功,為五月之服,喪服以稍粗的熟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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