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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以選擇簽訂服務協議的家庭醫生團隊是

居民可以選擇簽訂服務協議的家庭醫生團隊是

居民可以選擇簽訂服務協議的家庭醫生團隊是

根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政策,居民可以選擇簽訂服務協議的家庭醫生團隊是在國家或地方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構中自行選擇。通常這些機構是在當地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中設立的。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方便性選擇簽約的家庭醫生團隊。

家庭醫生以團隊形式為簽約居民提供服務,每個團隊至少配備1名家庭醫生、1名護理人員,原則上由家庭醫生擔任團隊負責人。我市實行“3+1+N”家庭醫生團隊,以“3”為核心,即以全科醫師、護士、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的家庭醫生團隊服務基礎。

以“1”為橋樑,依託醫聯體(醫療集團、醫共體、健康服務共同體),鼓勵在團隊中增加1名公立醫院專科或綜合臨床專家,提高團隊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建立基層與上級醫院上下聯動的健康服務機制,同時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簽約服務;以“N”為補充,按照實際需求,個性化安排中醫師、康復醫師、保健醫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藥師、公共營養師、護理員、社(義)工等技術人員加入團隊,形成醫療與健康全程服務鏈條,突出健康服務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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