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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宦官石顯:通過裝做為別人考慮來誣陷別人

漢代宦官石顯:通過裝做為別人考慮來誣陷別人

石顯是漢朝元帝時期的一位宦官,也是漢朝歷史上第一個專權的宦官。石顯的出身很高貴,其家族是當時的一個豪門望族。和許多紈絝子弟一樣,石顯可謂吃喝玩樂,無所不為。在這種放肆的生活中,不由得觸犯了當時的法律。按刑律,應被判死刑。但由於其家族勢力龐大,所以免了死罪,但活罪難逃。被處以宮刑,進入宮中當了太監。此時還是宣帝時期。

漢代宦官石顯:通過裝做為別人考慮來誣陷別人

宣帝是漢朝比較清明的一個皇帝,所以石顯在進入宮中充當一個普通的服役侍者的時候不敢太過放肆,他在適應宮中生活的時候做起事情來總以謙虛謹慎為第一要務。漸漸地,他發現,宮中是個鬥爭相當激烈的地方,如果想要活得更好,就必須要爬到最頂層,而爬到最頂層最先要做的就是找一個梯子。石顯的梯子就是一個叫弘恭的宦官。

弘恭比石顯進宮早許多年,他對宮中的熟悉程度自然也要比石顯高,而且,弘恭深諳文史與法律,在為人處世上圓滑老練。石顯自從跟了弘恭後,儼然脫胎換骨。在宮中開始嶄露頭角。不過由於宣帝對宦官的壓制,二人始終沒有機會掌握一定的權力。宣帝死後,元帝繼位。元帝也不是一個昏庸的皇帝,但其性格中有著不穩定因素,所以宣帝駕崩前特意給他安排了三位輔政大臣。這三位就是元帝的老師蕭望之和周堪,還有一位叫史高的外戚。

蕭望之不但是漢帝國的一位名臣,而且還是這個帝國最有名氣的一位儒家學者,其儒學之精深,道德品質之優秀,在漢朝歷史上也是無人可以比肩。蕭望之在宣帝時代是元帝的老師,辛苦教授了元帝八年儒家學說,從這一點來看,元帝並非是個不學無術的君王,相反,在蕭望之的教導下,深受儒學影響的這位皇帝還有奮發圖治之心。登基後,他對蕭望之的重視程度更是有增無減。但同時,這位優柔寡斷,毫無安全感的皇帝也開始重視上了宦官。石顯就是在這個時候躍入元帝眼簾的。

石顯這樣的人很容易會被沒有頭腦的皇帝所喜歡,因為他善於左右逢源,更善於揣摩皇帝的心理和喜好。逐漸地,石顯受到了元帝的重視,開始參與一些朝廷政事。蕭望之一開始對這位太監談不上有好感,但也並沒有厭惡他。石顯對一些政事的處理倒很讓蕭望之滿意,可沒有多久,蕭望之就感覺到了危機。石顯開始建立自己的勢力,由於他是皇帝身邊最親近的人,所以一旦他想建立勢力,其速度是相當迅速的。不久後,憑藉多人的舉薦,石顯進入權力中樞,與蕭望之平起平坐了。

蕭望之不但道德品質優良,而且才幹非常,更由於他是顧命大臣,所以當朝廷漸漸地被石顯搞得烏煙瘴氣的時候,他立即挺身而出,向元帝告石顯的狀:“管理朝廷機要的職務是相當重要的,祖宗成法,這一職務該由賢明的人來擔任,可如今皇帝您在宮廷裡享樂,把這一職務卻交給了太監,這不是我們漢帝國的制度。況且古人講:‘受過刑的人是不宜在君主身邊的。’這種情況現在應該立即改變。”元帝不知所然,居然就把這奏章交給石顯看了。石顯看完,其怒火中燒自然可想而知。他決定對蕭望之動手。

石顯有能力,否則僅憑阿諛奉承不可能到達他那個位置。石顯對帝國法律的熟悉程度可能比專門從事法律的專業人士還要強。他在歷次排除異己的時候,都是從國家法律條文中找到對應的一條,讓被迫害者無話可說。

但在對付蕭望之一事上,石顯不能從法律條文中找到任何“證據”,蕭望之彷彿永遠都是正確的化身,用其品德和才幹證明著他的光明正大。石顯只能通過誣陷的手段來達到他自己的目的。

他對元帝說:“蕭望之結黨營私,想專擅權勢,為臣不忠,又汙衊皇上沒有才德,請謁者召致廷尉。”石顯的這段話編得非常好,蕭望之既然要處理朝政,難免就要和其他大臣們在一起商量事情,“結黨營私,專擅權勢”是也。而“汙衊皇上”則是指蕭望之曾多次要求皇帝不要親近宦官,在奏章中自然會苦口婆心地提到皇帝應該聰明一點。

這一歪曲事實的誣陷之詞居然就被元帝所接收了,而之所以被元帝接收,首先是因為元帝本人相信石顯,其次他是個不能明察秋毫的皇帝。

不久後的一天,元帝覺得很久沒有見到蕭望之,就問石顯。石顯立即提醒他,幾天前是您讓我們把他扔進監獄的啊。元帝大驚,石顯就解釋說,“召致廷尉”就是扔進監獄啊。

元帝大怒,他把自己的無知怪罪到了石顯的頭上,並立即要求放人。石顯雖然同意放人,但卻告誡元帝說不能再用蕭望之了。因為:“您剛即位,而您的老師就進了監獄,大臣們會認為您是有充分理由的,現在您若把他們無故釋放且恢復官職,那就等於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您的威信會因此受到極大的影響。”元帝想了想,同意了。蕭望之雖然免了一死,可官職也被免了。但不久後,元帝覺得朝廷沒有蕭望之彷彿缺了點什麼,就把蕭望之官復原職。

蕭望之滿心歡喜毫無怨言地上任了,可他的兒子很氣憤。他兒子認為,父親無緣無故被捉進監獄,又沒有任何理由地被釋放被免職,如果這證明有罪,那麼,現在被重新起用又代表什麼?即使現在被起用了,當初進監獄總該給個說法吧。他兒子一氣之下就上書要求給他父親一個說法。

石顯在蕭望之被重新起用後還很忐忑不安,見到蕭望之兒子的申訴書,立即興奮不已。他對元帝說道:“蕭望之心懷不滿而指使兒子上書,他這可是犯了不敬罪”這一次,他沒有說“請謁者召致廷尉”這樣的官話,而是說得很樸實,“應該把他扔進監獄。”

但是,石顯在說了那麼多誣陷之言後,居然只是希望元帝把蕭望之扔進監獄這麼簡單,也許有人會認為石顯發了慈悲之心。事實上並非如此。蕭望之反對宦官專權是朝廷上下皆知的,他絕對是石顯的眼中釘。石顯想要把他置之死地是必然之事。而石顯之所以顯出仁人的樣子來,無非是他了解元帝的心理。元帝不想殺自己的老師。

所以,石顯就對元帝說:“我們只是把他投進監獄,只要他有悔改之心,可以放了他,讓他回家養老。”元帝這才勉強同意,但這一次與上一次不同,上一次他可以以自己不知道“召致廷尉”是什麼意思為由來讓老師釋懷。而這一次,卻是他親自下的令。蕭望之也不是沒有進過監獄,但上一次是突然被捉,沒有來得及想儒家教義關於君子是否可以容忍被小人陷害而又進監獄被獄吏侮辱的事情。這一次他有時間思考這些人生與尊嚴的問題。所以當皇上派來的人圍住他的府第,使者向他宣讀了逮捕令後。蕭望之立即就想到了自殺。

他的一位弟子也勸他說要保持名節,最好的方法就是現在立即自裁。蕭望之仰天長嘆道:“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然後就讓人拿來毒藥,喝下去死掉了。據說元帝得知自己的老師自殺後,捶手震驚:“果然殺吾賢傅!”然後是連續幾天吃不下飯,哀哭聲感染左右。

但他並沒有定石顯的罪,石顯在這個政治舞臺上還要活躍很久,即使他後來下場悽慘,卻也不是元帝的事情了。

事實上,漢朝對誣告罪的法律規定相當嚴厲,誣告和殺傷人一樣為重罪。就在漢宣帝元康四年,朝廷下詔書規定,80歲以上的人犯有其他罪行,都可以不予處罰,唯獨誣告和殺傷人,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此可知,誣告罪在漢帝國統治者那裡的重視程度有多高。但仍舊不能避免出現石顯這樣的誣陷份子,而且還是慣犯。所以說,在帝制時代,誣陷罪是否是法律打擊的物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接收者皇帝的素質。如果蕭望之遇到的皇帝是宣帝,那麼,石顯的誣陷永遠不可能成功。石顯在誣陷上的天分也就不可能施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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