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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的從政之路 公勤廉幹 國家偉器

李衛的從政之路 公勤廉幹 國家偉器

雍正曾說:“天下巡撫中,實心任事、不避嫌怨、為國為民者,惟田文鏡、李衛、楊文乾三人。”後來,他又常常告誡臣工們以三位“模範督撫”為榜樣:“自今天下督撫諸臣中,朕所最關切者,鄂爾泰、田文鏡、李衛三人耳!”兩份名單中都有李衛,那李衛又是何許人也?

李衛的從政之路 公勤廉幹 國家偉器

出身例監以才見用李衛(1687-1738),字又玠,世居徐州豐縣(今江蘇豐縣)。李衛少有大志且具嫉惡如仇的秉性,成年後才氣橫溢,識量軒豁,“尤銳意經世之務”。為了實現自己安邦定國的理想,他援例捐納成為一名國子監生。康熙五十六年(1717),他以國子監生身份被兵部選任為武選司員外郎,任職期間,“裁定案例,賄請不行”,深得上司賞識。時任兵部右侍郎田從典更稱讚道:“非常才也!此席他日屬君矣。”李衛雖非以傳統的科舉正途出仕,但初入官場已顯露不凡之才。兩年後,李衛升任戶部廣西司郎中,史載他在戶部“事遇紛糾,長官恆委裁決,悉合條理”。特別是康熙六十年(1721),山西發生大旱,李衛以戶部專員身份隨左都御史朱軾赴山西賑災,他輔助朱軾“悉心籌畫,全活無算”,但其“所過郡邑,雖盤飱之饋不受”。李衛操守清廉、才幹出眾,令朱軾深為折服。朱軾返京後馬上向康熙舉薦李衛。李衛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受知於上司、受知於朝廷,從此連連超擢。

公勤廉幹國家偉器鹽課在清朝財政收入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但康熙末年,鹽務廢弛,百弊叢生,尤其雲南鹽政之弊為天下之冠,不肖官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甚至有在其任內挖出鹽井隱匿不報、竊為私有者。雍正元年(1723)李衛出任雲南鹽驛道後,從整頓吏治入手,僅用八個月就使雲南鹽政由虧空變為盈餘三萬餘兩。第二年,李衛升任雲南布政使,雍正盛讚他為“國家偉器”,頒賜親書“公勤廉幹”匾額。雍正三年(1725),李衛又超擢為浙江巡撫,任內善政頗多,此處僅舉兩例。

浙江人多地少,糧食不能自給。位於太平縣和樂清縣之間的玉環島,方圓七百多裡,有荒田十餘萬畝可開墾,因該島臨海,難於防範,前浙閩總督滿保禁止百姓開墾。但百姓為了生計,只得突破禁令,進行私墾。李衛採取一系列措施募民開墾,開墾後的玉環島荒田變良田,每年為國家增收田賦租谷2.5萬餘擔,由於增設營防,玉環島也因此成為“海疆屏障”。李衛重視興修水利,他於雍正四年(1726)正月蒞任浙江,二月即著手查勘海塘。在浙期間,他幾乎每年都要修葺海塘。修建海塘工程的費用照例都由政府開支,但所撥銀兩大多不夠,李衛除了自籌資金外,還奏準勒令浙江籍貪官汙吏捐資助修,大大減輕了百姓負擔。

不避嫌怨公忠體國袁枚曾講過李衛在戶部工作時的一件事:一位親王囑咐李衛讓地方繳納稅銀時,凡一千兩外同時多繳十兩,作為自己的小金庫。李衛堅決不同意,而這位親王卻不依不饒,沒想到李衛把一個錢櫃抬到戶部東廂房走廊下,上面貼上“某王贏餘”,使這位親王狼狽不堪,只得收回那貪婪的要求。雍正六年(1728),一個從未與李衛謀面的族人李謙到杭州想投靠李衛謀點差事。

李衛拒絕與其見面,讓人給了他一些盤纏回家,而李謙竟冒充李衛侄子,到石門縣投帖索借路費。李衛聞訊後,責令該縣對其重責四十大板,押解回籍。李衛的堂弟李懷謹、李信枝二人年少喪父,無人管束,任意放縱,恣肆鄉里。李衛聽說後,就給淮徐道呈文並轉豐縣縣府,令將二人押解到杭州,以家法懲治。其實,李衛此舉意在保全族人,但李衛的親族感覺臉面盡失,認為李衛沒有給李家撐腰,有人還建議開除他的族籍。但李衛並沒有向這些怨言妥協,他上奏雍正說:“況今身荷封疆,執持綱紀,雖仇怨滿前,皆非臣所顧惜。”

縱觀李衛的從政之路,其公忠體國、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品格,即使在今天也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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