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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開明皇帝趙匡胤為何要逼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宋朝開明皇帝趙匡胤為何要逼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宋史.太祖本紀》記載了這樣一件史實:宋太祖乾德元年八月壬午,殿前都虞候張瓊以陵侮軍校史?、石漢卿等,為所誣譖,下吏,瓊自殺。說的是殿前都虞候張瓊欺辱軍校史?、石漢卿等人,被他們聯手誣告。張瓊被送交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期間自殺身亡。

宋朝開明皇帝趙匡胤為何要逼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對這件事,《宋史》之外,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及清人畢沅《續資治通鑑》都有記載,以李燾《長編》的記載最為詳細。當時,張瓊的職務是“殿前都虞候、嘉州防禦使”。防禦使是寄祿官,代表他的品階為防禦使(略低於節度使,五品官),殿前都虞候(掌軍中司法,從五品)才是他的實際職務。史?和石漢卿都是沒有品階的小校,且隸屬於殿前司,是張瓊的部下。按《長編》記載,張瓊性格暴躁,御下嚴厲。當時史?和石漢卿正受趙匡胤寵幸,張瓊很輕視他們,稱其為“巫媼”(老巫婆)。

二人恨之入骨,於是誣告張瓊“養部曲百餘人,自作威福,禁旅畏懼。且巫毀皇弟光義為殿前都虞候時事”(私養部曲百餘人,作威作福,禁軍將士都懼怕他。而且他還汙衊、詆譭皇弟趙光義擔任殿前都虞候時的事。)宋太祖招張瓊當面訊問,張瓊不承認指控。太祖大怒,命人拷打他。石漢卿用鐵撾(鐵製兵器,頭部形似手掌)猛擊張瓊頭部,張瓊被打的氣息奄奄(仍不認罪),拖出去交給御史府繼續審問。張瓊自知不免於死,遂解下所配玉帶留給母親,隨即自殺身亡。

按史書記載,“誣譖”兩個字已經案件定了性:張瓊是蒙冤而死。案情看似簡單,但是如果認真分析來龍去脈,發現內情卻很是複雜。建隆二年七月,在平定李筠、李重進叛亂之後,宋太祖趙匡胤“杯酒釋兵權”,解除老資格的石守信、王審琦等禁軍將領職務,提拔資歷較低的親信統領禁軍。到了乾德元年,趙匡胤對禁軍的改造已基本完成,侍衛司被(弱化)分為為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與殿前司合稱三衙。殿前司作為皇帝的近衛軍,是最受信任的精銳部隊。

時殿前司骨幹成員,主要是趙匡胤擔任殿前司主帥(殿前都點檢)時的老部下,以及高階官員、陣亡將士的子弟。張瓊出身將門,自大周(後周)起就在趙匡胤麾下征戰。《宋史》記載,張瓊“少有勇力,善射,隸太祖帳下”,立下不少軍功。周世宗南征進攻壽春之時,他以身體為趙匡胤擋箭,身中數箭差點被射死。趙匡胤即位,提拔他做禁軍將領,後又破格任命他接替皇弟趙光義的殿前都虞候職務。

殿前都虞候是個什麼官職呢?簡單地說就是殿前司的軍法官,軍中地位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和副都指揮使。宋太祖改造禁軍,取消了殿前正副都點檢職位,殿前司正副都指揮使職位也有意長期空缺,殿前都虞候實際上成了殿前司的最高指揮官,全面掌管殿前司事務。又由於殿前司在三衙中地位最高,所以殿前都虞候品階雖低(從五品),卻是禁軍中地位最高的將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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