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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那些妻妾成群的民國軍閥 民國姨太太現象

盤點那些妻妾成群的民國軍閥 民國姨太太現象

中國有著非常悠久的一夫多妻傳統。自春秋戰國以後,這種婚姻形式就以制度形式規定下來。一夫多妻,主要是在奴隸主、貴族、官僚中實行,他們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玩弄女奴,但那和婚姻無關,女奴連妾也算不上,只是供男子發洩性慾、玩之即棄的工具而已。

盤點那些妻妾成群的民國軍閥 民國姨太太現象

中華民國成立後,移風易俗,社會各界逐步推行“一夫一妻制度”。我們可以注意到一個現象:在知識界、文化界,以及政府的文職官員裡面,比較順利地推行了“一夫一妻制度”。可在民國時代,那些軍閥們仍然利用手中的槍桿子大肆蒐羅各地美女,頑固地堅持“妻妾制度”。例如,袁世凱就有妻妾10房;曹琨有妻妾4房;段祺瑞有妻妾7房;張作霖有妻妾6房;楊森有妻妾12房;而“三不將軍”張宗昌,竟有24房妻妾。這些軍閥妻妾成群,放浪形骸,成為了民國特有的怪胎。因此,北洋政府也成為歷史上最短命的政權。

一、張宗昌。

張宗昌是奉系軍閥頭目。他有很多外號,其中最出名的是人稱“三不知”將軍,即“兵不知有多少,錢不知有多少,姨太太不知有多少”。據可靠證據,張將軍一生有24房妻妾。

24房妻妾不算很多,但張將軍事務繁忙,有時候這些妻妾們究竟姓張姓李,連張宗昌本人也稀裡糊塗。於是,他經常乾脆以編號或“產地”呼之,如住在奉天的是“24號姨太太”,再如“蘇州夫人”、“杭州夫人”等。他還有一些外籍小老婆,如“白俄太太”、“高麗太太”等。

24房妻妾,不算被他糟蹋過的民女。張宗昌好色成性。據當時的報紙報道:他每到一處,“途遇女子,即擄掠上車以去,越數日乃放還。一般女學生及閨秀,遭其蹂躪者,不計其數。城中頓成恐怖之城。”

二、楊森。

楊森是川軍著名將領。國民革命軍陸軍二級上將,貴州省主席。在國民黨軍閥中,楊森以妻妾成群,兒女眾多而出名,他公開的妻妾有12位,子女共有43人,其荒唐畸形的婚姻分外引人注目,在人世間蒙上千古之謎。

楊森的五姨太叫蕭邦瓊。她父親是楊森在滇軍任團長時的祕書,一個典型的戎裝書生。一次,赴楊森家宴時,蕭父帶上女兒隨行。敬酒時,楊森眼中大放光彩,如長輩一樣摸著蕭邦瓊的頭讚歎道:“幾年不見,小姑娘長這麼大了,模樣周正得很呢。”一位善於搖尾逢迎的下屬瞥見這一幕,便鼓動如簧之舌說服蕭家將女兒嫁與了楊森。

如果上面這是“巧取”的,那麼,劉姨太陳順容則是“豪奪”而來的。陳順容原本為三姨太劉谷芳的貼身丫頭,15歲,為楊森酒後亂性姦汙,後收為妾。陳順容是廣東人,由於語言、性格之故,畏畏縮縮,不善承歡,是“十二釵”中最不受楊森喜愛的一個。稍有不慎,便會被楊森用馬鞭抽得體無完膚。後得了精神病,死於重慶。

三、袁世凱。

袁世凱是中國近代史上最具爭議的人物之一。有人說他是“獨夫民賊”、“竊國大盜”,也有人認為他對中國的近代化做出貢獻,是真正的改革家。這些且不說,他的妻妾之多,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袁世凱既是那個風起雲湧時代的政治和軍事梟雄,也算是情感上的梟雄,他是名副其實的妻妾成群者,一妻九妾,命犯桃花,豔福不淺,乃十全十美的妻妾家庭。

在10位夫人中,袁世凱最喜歡的是大姨太和五姨太。

大姨太是蘇州名妓,姓沈,是袁世凱發跡前的紅顏知己。她一直鼓勵袁世凱不要沉湎於溫柔鄉里,要做有擔當有鴻鵠之志的偉男。這喚醒了袁多年前的夢想,於是離別沈氏投奔淮軍,開始建功立業之路。沈氏自己出錢贖身,靜候袁娶。袁有出息後,對沈氏一往情深,有情有義,不論其出身,果斷明娶。

五姨太楊氏受寵既非美色誘惑,也非風騷見長,而是如《紅樓夢》中的王熙鳳,精明、能幹,心靈、手巧。袁世凱治內有術,規定後進門的姨太要服從先進門的姨太管教,分兩大序列進行。大姨太管教二、三、四姨太,楊氏則管教六、八、九姨太(七姨太早逝)。由於楊氏管家太厲害,後來整個袁府上上下下都由楊氏打理,姨太也好,兒孫也罷,對五姨太是既敬且畏,令袁世凱少操了不少心。

一妻九妾共為他生下了17個兒子,15個女兒。17個兒子又為袁世凱生了22個孫子,25個孫女,兒孫總和達到了79人。

四、段祺瑞。

段祺瑞是皖系軍閥首領,曾三次出任國務總理。段祺瑞一生有妻妾7房,數量不算少了。但與紅旗前面開道、彩旗後面飄飄的袁世凱相比,段祺瑞在自家妻妾的問題上著實被搞得焦頭爛額。

段祺瑞不是那種醉臥妻妾石榴裙下的男人,對管理妻妾很不耐煩。在他的放任之下,他的姨太太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逛戲園子、泡茶館、軋馬路。更讓段祺瑞糟心的事——一位姨太太竟然與兒子段巨集業亂倫。

由於實在無法管理後宮,段祺瑞索性把姨太太們放走,恢復他們的自由身,只守著張珮蘅和邊氏兩人,最終在上海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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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夫一妻制的民國“姨太太”現象

民國時期,特別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後,女權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實行起來,並被寫進了“婚姻法”。這是中國婚姻制度的一大進步,許多民國男人都認真地遵守丶執行了,如孫中山丶蔣介石當年都是這樣,他們都只有一個老婆。

民國男人如果真的喜歡上了別的女人,可以與原配離婚,但不能不離婚又結婚,否則犯重婚罪。孫中山和蔣介石便都是與原配妻子離婚後,才分別與宋慶齡丶宋美齡結婚的。

但是,我們不論從名人傳記中,還是影視作品裡,都能看到,民國男人身邊大都不只一個女人,娶上三丶五房小老婆在民國時很常見,有人甚至擁有幾十房。這是民國時特有的“姨太太”現象。

鑑於此,曾任國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廬山山道旁邊的石凳上,別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許坐”,成為一時笑談。

民國時期是提倡“文明婚”和法制的社會,既然“婚姻法”認定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為何又會出現這類娶小的“違法亂紀”行為?原來,問題出在民國的法規上,民國的“司法解釋”和實際判決中,竟然默認了納妾的合法性。

2、民國的婚姻司法解釋,範紹增的40房妻妾

民國十九年(1930年)12月,國民政府頒佈了民法《親屬編》,並於次年5月施行,其針對的就是婚姻家庭。

當時,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的立法原則是,“妾之問題,毋庸規定”。並認為,“妾之制度,亟應廢止,雖事實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認,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單行特別法規定。”

而早在民國十七年(1928年)12月24日,時立法院院長鬍漢民在演講中便向婦女協會公開承諾:“中國女子的人格,將由本黨的主張和本院的立法,提高起來,保障起來。”

在此立法精神下,《親屬編》中廢除了“妾之制度”,不再規定妾與妻的關係和在家庭中的地位。千百年來一直存在於中國男人婚姻生活中丶並且為男人寵愛的“妾”,從法律上徹底消失了。此舉在當時影響甚大,由於是“新鮮事”,社會上分歧也嚴重。

有的學者認為,廢除“妾”,此舉意在保護一夫一妻制;有的則認為,這給妾與妻爭權奪利埋下了伏筆,是提倡“妻妾平等”的訊號。當時,全國各地的報紙都曾就此展開了大討論,波及了民國社會的各個階層。

民國婚姻立法的初衷,顯然意在保護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實際司法操作中卻變味了:

“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號解釋”稱:“娶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號解釋”稱:“妾雖為現民法所不規定,惟妾與家長既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項之規定,應視為家屬”。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號判例”稱:“民法親屬編無妾之規定。至民法親屬編施行後……如有類似行為,即屬與人通姦,其妻自得請求離婚……得妻之明認或預設而為納妾之行為,其妻即不得據為離婚之請求”。

這些司法解釋,可以說嚴重違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則:男人納妾不算重婚,屬“與人通姦”行為,最多是道德問題。這與現在對婚外包二奶丶養小三是“作風問題”的司法定性,何等相似啊。

因此,民國的一夫一妻制實際上名存實亡,提高女權的立法願望也大大弱化。民國男人找小老婆相當自由,比古代男子更厲害。

古代男人納妾有明文規範,因地位不同而有所限制,如西晉時法律規定:諸王可以納妾8名,公侯可以納妾6名,一丶二品官員可以納妾4名,三丶四品官員可以納妾3名,五丶六品官員可以納妾2名,七丶八品官員只能納妾1名,老百姓不準納妾。

而民國則無此等級限制。如果要問民國男人最多可以找多少小老婆?答案是:想要多少就多少,只要你有條件。有一位名叫範紹增的民國將軍,竟然找了40名大小老婆。當時名聲遠播的游泳健將丶有美人魚之譽的楊秀瓊,便是範紹增的第18房姨太太。

不同的是,民國時的“妾”不叫妾,而變成了男人的“家屬”,對外則統一體面地稱為“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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