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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中學訓導證書現江西 涵蓋12項指標

民國29年中學訓導證書現江西 涵蓋12項指標

中新網南昌7月21日電(蘇路程鄭劍平曾勤生)江西省新干縣檔案局21日訊息,近日,該館在民國檔案中發現一份民國二十九(1940年)年頒發的訓導證書。

民國29年中學訓導證書現江西 涵蓋12項指標

該證書顯示:學生李毅,系江西新淦(現新干)縣人,現年18歲,在本校國中修業期滿,操行成績業經考核合格,此證。發證學校為:江西省立樟樹初級中學。校長徐廷展,訓育主任張履豐,導師熊兆飛。

該證書主要考核學生的操行成績,其內容包括:忠勇、孝順、仁愛、信義、和平、禮節、服從、勤儉、整潔、助人、學問和有恆等12個方面。

據檔案專家介紹,此證書細緻具體,包涵一個身心健全、可以自食其力、有一定道德修養的人所具備的方方面面,能夠達到這些要求的人無論在什麼年代一定是合格公民。

據檔案資料記載,該證書的主人李毅出生於1922年,15歲新干縣立第三區中心國小畢業,16歲受聘新干縣國小代用教師,18歲江西省立樟樹中學國中畢業後,被縣政府委任縣立第三區南邊鄉中心國小教員、總務主任、高階教員等職。

史料記載,191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明確規定:“初小、師範、高等師範免收學費。”1946年國民政府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生活智慧。”

專家稱,訓導證書的發現對研究民國基礎教育提供了珍貴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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