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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察舉制到底有著什麼的好處和壞處?

漢代察舉制到底有著什麼的好處和壞處?

察舉制之利

漢代察舉制到底有著什麼的好處和壞處?

其一,在察舉制下,個人的社會背景、家庭出身不再是選士任官的唯一依據。地方士人只要有真才實學,有一定的社會威望,或有值得稱頌的道德品質,就有可能成為察舉物件,從而登上仕途。許多出身卑微的人才像主父偃、東方朔、司馬相如在漢武帝時得到重用,而這在世卿世祿制下是根本不可能的。在世卿世祿制下,官職由貴族壟斷並世襲,一般人根本沒有條件成為官吏。而世襲的貴族往往奢侈腐化,無所用心,於國於民都為害不淺。軍功制起初,只要有軍功,不管他出身如何都能授以爵位,而若沒有軍功,哪怕他出身再高貴也不能獲得爵位,所謂“有功者榮顯,無功者雖富貴無所芬華”是也。但到兩漢時,有了高爵低爵之分,一般人不可能獲得高爵,換言之,家庭出身此時使得爵位越來越無實際意義,百姓對是否擁有爵位也毫不掛心了。

其二,察舉制有利於招徠各類人才。察舉科目很多,有孝廉、秀才、明經、明法、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孝悌力田等不下十幾種,而且又讓熟悉地方情況的州郡長官親任察舉官,這就能把各類人才作為察舉物件,選士任官,這無疑有利於封建國家的統治。而軍功制不利於按才能來選拔官吏。在軍功制下,授爵僅以其軍功為依據,如此便剝奪了許多非身強體壯的士人之權利。韓非子有言:“今治官者智慧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慧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說得很有道理。秦朝又實行“計首授爵”制,多次發生殺良冒功之事(這在《虎地秦墓竹簡》中有載)。在軍功制的蠱惑刺激下,將士瘋狂屠殺,幾乎每次戰爭都要死許多人,給社會造成極大破壞。世卿世祿制不利人才選拔之弊則更明顯了。在世卿世祿制下,官職由貴族壟斷並世襲,出身的小貴族即使是昏庸之輩,甚至是白痴,也可繼承父兄的職位。如此弊病大矣哉!

其三,察舉制有利於中央集權,這與軍功制相比更加明顯。在察舉制下,察舉權雖下放到地方,但官吏任免權最終由中央掌握,中央仍可自由委派官吏。而在軍功制下,極易出現地方諸侯“功高蓋主”的現象,對皇權造成威脅。西漢初,分封的異姓王幾乎全是軍功制的受益者,結果造成地方王國勢力強大,中央無法駕馭。地方王國問題遂成為西漢中央集權的最大威脅,這很能說明軍功制是不利於中央集權的。

其四,察舉制在其實行之七年級般能保證被察舉者的“質量”。被察舉者有一年任期,只有勝任者才能轉為正式官員。若不勝任,就要被撤換,而且推薦者也會因此受罰,這使得察舉人不敢隨便亂推薦士人。還用策問形式直接考察士人,其益處自不待言。東漢順帝採納左雄建議,用賢才必須經過嚴格考試,一考儒家經典,二考文書、表奏。“諸生通章問,文吏考筆,得考選。”公府初試後,還要在端門(御史臺)複試,如此嚴格把關選拔賢才,“南郭先生”們是很難矇混過關的。

綜上所述,察舉制相對於世卿世制、軍功制是一大進步,兩漢統治能長達400年之久,與察舉制的有效推行有很大關係。

察舉制之弊

正如凡事有利有弊一樣,察舉制雖有上述多種優點,但也有其嚴重弊端。其一,在察舉制下,雖然察舉科目很多,但天下之大,賢人之眾,不可能把所有賢人都推薦給朝廷,仍有許多不為人知的賢才被埋沒在鄉村野氓中,終身未得任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費。兩漢由察舉而成為官吏的士人只佔總官吏人數的極少部分,而且有許多小人利用察舉機會,或賄賂或靠關係千方百計使自己成為被察舉物件。還有,被察舉者因察舉人而走上仕途,必對察舉者感恩戴德,併為之效命,這樣極易產生宗派行為,形成地方集團。

其二,對士人道德品質的考察是察舉制的前提,但這不易作好,因為很難對人的道德品質作出中肯的評價。人的道德品質須通過對他言行的長期考察才能得出較客觀的評價,而且這種言行還可能是假的,抑或他以後發生蛻變。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如《後漢書·許荊傳》中那個挖空心思、沽名釣譽的許武;王莽篡漢前,謙恭至孝,有很大的聲譽和威望,後來卻成為篡漢的歷史罪人,正所謂“向使王莽身先死,一生真偽誰復知?”。

其三,察舉制廣泛推行,地方鄉閭因之有了評議之風,“清議”名士好品評臧否人物,不重實際,空發議論。這種惡劣風氣還遺留給了後世,在魏晉時尤為明顯。“清議”名士中有許多是“刻情修客,依倚道藝,以就聲價”者,清議成了這些偽君子攫取名利、撈取政治好處的資本。其四,察舉制在其後期,弊端日益嚴重。到東漢中後期,地方選舉權被少數公卿大臣、名門望族所控制,他們選士任官往往推薦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學問品質如何,如此使得察舉範圍越來越狹窄,被察舉者也大都名不符實,“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社會上出現了“四世五公”、累世公卿”、“累世經學”的官僚門閥集團。

此時的察舉制已蛻變為變相的世襲制,成為那些公卿大族維護自己勢力,維持特權的工具了。而“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證明,不論是何種官僚制度,一旦變成世襲制,它便很快就要腐朽下去。”(朱紹侯語)魏晉時產生極端腐朽的士族便是兩漢察舉制嚴重弊端所致的。綜上所述,相比於世卿世制、軍功制,兩漢的察舉制有著明顯的優點,這也是我國的封建社會能在兩漢時期獲得初步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察舉制也存在著嚴重弊端,在其後期表現得尤為明顯。歷史是一面鏡子,“以史為鑑,可以知得失”。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國家急需各類人才,因此很有必要借鑑我國古代選舉制度之得失,努力做到唯才是舉、因才制宜、人盡其才,以推動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標籤: 察舉 壞處 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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