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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革命經費的六個來源 孫中山革命的錢哪來的

孫中山革命經費的六個來源 孫中山革命的錢哪來的

中國的革命,絕非孫先生一人能夠完成,若無這千千萬萬弄潮兒,絕不會有百年前的大鉅變。雖然比不過康有為的騙錢能力,但孫中山還是很能籌款(hu you)的。

孫中山革命經費的六個來源 孫中山革命的錢哪來的

1.李鴻章那借(pian)來五萬兩

義和拳亂,孫中山謀求與李鴻章合作,便運動香港議政局議員何啟。沒想到李鴻章表示可以接觸,但孫中山當時早已定好起義方針,雖然“頗不信李鴻章能具此魄力”,但仍認為可以試試。其與李鴻章接觸的最直接目的是從這位兩廣總督處謀取一筆經費供革命之用。孫中山一行抵達香港海面,李鴻章派一艘炮艦在此等候。孫中山派宮崎、內田、清藤三人為代表前往廣州與劉學詢接洽。在廣州劉邸的談判中,宮崎提出兩條件:一、特赦孫中山,保障生命安全;二、貸款10萬兩。劉學詢表示可以轉達李鴻章,並應允向孫中山貸款10萬兩,先付5萬兩。次日午後,劉學詢的兒子將貸款如數送達。

2.外國資助

梅屋莊吉:當今日本五大電影公司之一,也是日本最早的公司(曾經拍過很多”粉紅色電影”)的日活株式會社的創始人叫梅屋莊吉。他是孫的結拜兄弟,在香港開照相館時一見如故,並承諾“君若舉兵,我以財政相助”。廣州重陽起義,梅屋通過個人渠道籌集了600支手槍,起義失敗,孫投奔夏威夷的孫眉,他先後匯款2300美元,僅為武昌攻防戰一役,便捐款17萬日元,二次革命失敗,孫出逃日本,住在他家,和宋慶齡的婚禮也是在他的幫助下完成,孫死後,他鑄了世尊孫的銅像,他還為孫拍過革命紀錄片。終孫的革命生涯,他傾其家產,購置飛機等武器,還為其在日本培養飛行員。

宮崎滔天:名氣太響,我就不多介紹了。宮崎家族本來是荒尾小城的大地主,擁有很多土地。後來宮崎家族的第八個兒子宮崎寅藏結識了孫中山,開始鼎立襄助中國革命,併為此不惜傾盡家財,竟至家境逐漸敗落。此後,一個叫“三井”的人買下了宮崎家所有的土地,造就了今天全日本最著名的大財團之一“三井住友財團”,而宮崎家只剩下這所故居。為了大炮的革命經費,傾家蕩產之後他就幫忙到處化緣,他有一句名言:“我有可用於革命的錢,但是沒有可以養活妻兒的鈔票。”

日本政府:1907年6月,迫於清政府的壓力,日本政府將孫中山“驅逐出境”,並且主動提出給孫中山七千日元的離境費。

鈴木久五郎:贈送一萬日元

有記錄可尋的,包括犬養毅、頭山滿、平山周、平岡浩太郎、神鞭知常、渡邊元、中野德次郎、島田經一、兒島哲太郎、福本誠、原禎、清藤幸七郎、萱野長知、山田良政、末永節、內田良平、中村彌六等。這些只是孫中山早期革命活動的贊助者和參與者而已。礙於篇幅,不能詳述。

德國政府:北京政府內部因對德參戰意見不合,孫中山支援黎元洪反對對德宣戰,德國政府為了利用孫中山政治影響,密贈孫中山200萬元。(李國祁,《德國檔案中有關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幾項記載》,載《中國國民黨建黨80週年紀念》)

日本黑龍會和孫中山走得也很近,或多或少,肯定給予過一些幫助,有興趣可以自行查閱相關資料。

3.親戚朋友

楊鶴齡:與孫中山是發小,同為“四大寇”,他把自己的家居“楊耀記”獻給孫中山,作為革命活動的“總部”。楊鶴齡的七妹夫、澳門富豪吳節薇,在楊鶴齡的遊說下,為孫中山做擔保,貸款“二千大元七二兌重一千四百四十兩正”。楊鶴齡18歲那年,從祖父手裡繼承一大筆產業,但他沒有用這筆產業來收租生財,而是把它們變成革命經費,先後變賣掉,用作提供孫中山進行革命活動的經費。

宋嘉樹:1894年,他見到了孫中山,從此就全身心地追隨孫。他積極協助孫籌建“興中會”和“中國同盟會”,他傾全部精力為革命籌集鉅額經費,傾家捐輸鉅萬,幾次瀕臨破產的地步。孫先生不光拿了錢還帶走了他的二女兒——宋慶齡。

張靜江: 國民黨四大元老之一的張靜江,出生江南絲商巨賈之家,在法國初遇孫中山即給銀元三萬,並告知電報中以5個字母代表所需經費的數額(如A代表1萬法郎,E代表5萬法郎),自1907年起,張靜江一直在經濟上資助孫中山及同盟會的行動。

孫眉:孫中山胞兄,出國赴檀香山做工,後來在茂宜島墾荒,經營農牧業兼營商業,數年之後,成為當地首富,被稱為“茂宜島王”。孫中山創辦興中會,他贊曰“志大言大”,首先贊成並捐款贊助。他積極宣傳革命,遊說組織親朋戚友華僑二三十人蔘加興中會,並捐資支援革命。1895年廣州起義急需經費,孫眉則以平賤價錢出售牲畜,以捐充軍餉。1904年孫中山在檀香山發行債券,孫眉將千多頭牲畜變賣認購債券。孫中山奔走革命旅費之需,孫眉曾將珍藏的“龍涎香”贈給變買作旅費。為了革命,從鉅富變赤貧。

4.發行公債

在1895年香港興中會的章程中,有一份這類公債的早期版本。章程規定,興中會的成員應邀購買價值十銀元股票的,在中華民國建立以後,償還一百元。孫中山還即興加上了一句廣告詞:“此於公私皆有裨益,各有鹹具愛國之誠,當踴躍從事,比之(向清政府)捐頂子買瓴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莫大焉,機不可失也。”大炮才是真正的營銷高手

1904年,孫中山在夏威夷也印製了每張一元的公債券,保證在中華民國建立以後每券償還十元。

1905年,同盟會成立後,孫中山在日本印製了面值中國幣1000元的債券,僅售250元。承諾革命大功告成之後還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五年內還清。

孫中山在舊金山印製了面額為10、100、1000美元的債券。許諾共和國建立後,這種債券將成為國家法定貨幣。溫哥華致公堂帶頭購買港幣1萬元,許多工人將整月工資都捐了出來。有的致公堂將會所樓房抵押籌款。加拿大各處致公堂共籌餉7萬餘港幣,為各地華僑捐款的榜首。

他還許諾在共和國建立之後,按照分等級的辦法給人們以特殊的榮譽和利益:100元中國幣者,保證公民資格;1000元者,享有經營企事業的優先權;這樣依次遞升到100萬元,就可以獲得對公園的冠名權並樹立雕像。

5.幫會華僑

孫中山八到新加坡,九到馬來西亞,五赴越南,兩赴泰國,還曾多次遠赴美國、加拿大和歐洲,演講的目的就是化緣,討錢。有些錢是借的,當革命功成,債主前來索債時卻碰了一鼻子灰。

不過為了革命,海外中產階級華僑卻是功不可沒,所以才有那句“華僑為革命之母。”

黃花崗起義失敗,洪門大佬司徒美堂將加拿大的多倫多、溫哥華、維多利亞三地的四所致公堂大樓典押,籌到了所需款項15萬元。

富商鄧陰南跟隨孫中山,為了廣州起義,變賣了所有家產籌得一萬多元作為經費。

南洋華僑出錢出力,還組成了800人的敢死隊投身革命。

6.賣掉蒙滿

在和日本談判代表森恪的交涉中,孫中山提出,“漢冶萍斷然實行日華合辦,以籌五百萬元,以招商局為擔保借款一千萬元。“並且承諾租借南滿之事。

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流亡日本,致長函於大隈。函中承諾,“日本能助革命黨,則有大利,可開放中國全國之市場,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獨佔貿易上之利益……日本製造品銷入中國者免稅,中國原料輸入日本者亦免稅。”

1915年2月5日,孫中山、陳其美與日本訂立了《中日盟約》。條約規定,“中華經營礦山、鐵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國資本,或合辦之必要時,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應辦,可商他國”。

孫中山祕密會見了上原勇作,要求日本支援中國革命,承諾“中國新政府可以東北三省滿洲的特殊權益全部讓予日本,日本人口年年增多,東北三省的遼闊原野適於開拓。日本本來資源貧乏,而滿洲,則毋庸諱言,富於重要的資源,日本矚目斯土,乃當然之國策。對此,我等中華革命黨員能予充分諒解,故可以滿洲作為日本的特殊地區,承認日本移民和開拓的優先權。”“不僅滿洲,中國本土的開發亦唯日本的工業、技術、金融力量是賴。”

孫中山在和日本社會活動家河上清的談話中,表示“希望日本方面給予武器、軍火和大量貸款”。而“一旦掌握了權力,將愉快地將滿洲交給日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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