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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為什麼炸死張作霖?究竟是誰暗殺了張作霖

日本人為什麼炸死張作霖?究竟是誰暗殺了張作霖

1928年6月4日發生的“皇姑屯炸車案”是二十世紀世界歷史上最為慘烈、最為卑鄙的恐怖襲擊。襲擊者是日本關東軍,被襲擊者是北洋政府末代元首,陸海軍大元帥張作霖。

日本人為什麼炸死張作霖?究竟是誰暗殺了張作霖

人所共知,張作霖出身草莽,張作霖的發跡,充滿了傳奇色彩,更與日本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早年加入日本“東亞義勇軍”,日俄戰爭中為日本出過力,在張作霖幾次陷入危機時刻都曾得到過日本的“援助”,日本也從張作霖手中得到過一些想要的東西,日本也確曾對其扶植過、培養過,那麼,日本為什麼要炸死張作霖?

為了說清這一問題,筆者勾畫了兩條線。一條是日本對張作霖態度的變化軌跡:觀望——希望——盼望——失望——絕望;一條是張作霖對日本的應對策略:取悅——畫餅——口應——暗頂——明抗。兩條線各分五段,看似平行,實為因果。因此,筆者將其合而為一。

一、觀望:自以為選擇了一頭高產的奶牛

張作霖曾經是日本選中的代理人,簡言之,他符合當時日本代理人的諸種要件。當時的日本沒有佔領東北,他需要的代理人首先必須是親日者;第二,必須是反對革命者;第三,必須是有能力者;第四,必須是有野心但缺乏堅定信仰者。親日者可遠離英美;反對革命者即會反俄;有能力者值得支援;有野心者就有可能有獨立傾向;無堅定信仰者多為唯利是圖者,好利用。只有符合這幾個要件,才可能成為代理人,才能成為有用的代理人,才能成為長期的代理人,才符合日本“先佔領滿洲”的國策。

日本選擇代理人是個複雜的過程,先後進入其視野的有清宗室善耆、蒙古叛匪巴布扎布、袁世凱的心腹段芝貴。但日本人很快發現,這些人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把希望寄託在這些人身上,希望太小,風險太大。

經過十二年的觀望,日本政府開始將更多的目光移向在東北較有實力的政府官員身上。如張作霖、馮德麟、袁金鎧、於衝漢等人。為避免再次失敗,日本政府於1916年6月派出重量級謀臣後藤新平,親赴中國東北進行“政治考察”。他走訪了各界人物,聽取了各方面意見,對數位預選代理人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比較分析,得出初步結論:張作霖是最為合適的人選。

後藤新平認為:(1)張作霖“朝中無人”,在中國官場沒有靠山可以依賴,地理上、政治上都遠離中央,國家統一的概念淡漠,與中央易生枝節,日本調撥離間也就有了空間;(2)張作霖無官場經驗,處理複雜問題就容易有漏洞,日本可以鑽空子,有縫好下蛆;(3)張作霖根基在東北,有勢力有能力,日本可借張氏之力外抵其他侵略者染指東北,內抗各種勢力反日;(4)張無學問、無理論、無信仰,唯權是重,唯利是圖,日本只要幫其固權獲利,即可換來日本想要的東西;(5)張認識到了日本在東北的特殊地位,有投靠日本之傾向;(6)張作霖有成為東北王之實力,一旦將未來的東北大權控制在手,東北成為日本禁臠為期不遠。

這一分析是否合乎實情不說,最起碼合乎日本選擇代理人的標準,同時,排除了只有臭名並無勢力的善耆、有點實力但根基不在東北的巴布扎布、既無根基也無能力的政客段芝貴、老牌親日派但“沒有做大事資格”的馮德麟、只知親日並無實力的光桿謀士袁金鎧和於衝漢。幾乎與後藤新平提出張作霖做日本在東北代理人的同時,張作霖的老相識寺內正毅於1916年10月上臺組閣,日本即把援張定為國策。

這項國策的制定,不是哪個人的個人意見,更不是感情用事之舉,而是日本對張作霖長期觀望、考察的結果。後藤新平提出的援張理由,每一條都以大量的事實為依據,即張作霖以實際行動取悅了日本。張作霖究竟在哪些方面受到日本的賞識,除了後藤新平的分析之外,尚有數條:一是投靠日本時間久。早在1904年張作霖任“保險隊”小頭目時,即率手下僅有的27個人,加入了日本間諜組織“東亞義勇軍”,為日本收集情報;二是誓言服從日本,反對民國統一東北。

1912年1月,張作霖便親赴日本駐奉天總領事館,明確表態:身為東北人而附和南方人之共和,本人寧死不從。日本國如對本人有何指令,本人願奮力效命。三是對沙俄慫恿的蒙古叛匪毫不手軟,窮命追殺,花了三年多的時間,終將叛匪趕入俄境。

日本觀望張作霖十二年,最後才下決心選定張作霖為日本的代理人。因為日本人認為張作霖反俄、反對統一、唯利是圖、有野心無信仰、有自己無國家,這些最符合日本代理人的條件。

二、希望:產生於給他一瓢水之後

自從寺內正毅內閣定下“援助張作霖是最為上策”之後,日本基本結束了對張作霖的猜疑,轉而扶植張作霖。每遇關鍵時刻總是扶張作霖一把,張作霖表現得也很乖,總是恰到好處地畫張“餅”,作為回報。日本在沒有選定張作霖之前,對東北的政策是“分而治之”。選定張作霖之後,日本改變了這種政策,因而,張作霖用了不到三年時間,在不費一槍一彈的情況下,就統一了東三省。許多人,包括個別學者都認為,張作霖的勢力之所以膨脹得如此之快,是張作霖賣國求榮的結果。若不然,日本在東北的勢力那麼大,“分而治之”對日本最為有利,日本怎麼那麼愚蠢,看著張作霖膨脹而袖手旁觀呢?得出這樣結論者,多為不瞭解張作霖,也不瞭解日本的人。只有走近張作霖,走進那段歷史的深處,才能理解日本為何坐視張作霖勢力膨脹。

日本援張國策的制定,是經過長期的考察,最後經號稱日本政治理論家的後藤新平系統闡述才確定下來的。執行“援張國策”最堅決的人多為張作霖身邊的日本顧問。僅此一點,足以證明了解歷史必須走入歷史的深處。如張作霖圖謀黑龍江前,遠離張作霖的日本人指斥張得隴望蜀,張作霖日本顧問菊池馬上站出來向政府建議:得隴望蜀是人之常情,只有在此時此刻,支援張作霖,對日本的將來才大有益處。菊池之所以如此建議,一是維護日本的國策;二是順水推舟;三是比較分析的結果。包括援張國策的制定,也是日本順水推舟之舉,是在東北找不出第二人選的無奈之舉。 歷史是由細節構成的,細節決定成敗;人是感情和智慧的動物,忽略了細節,去除了感情,摒棄了智慧,就沒有辦法正確地理解歷史,理解人物。另外,要想奶牛多產奶,就得先把奶牛養肥。

1925年,郭鬆齡舉兵反奉,張作霖大難臨頭,連老百姓都紛紛議論:“奉軍黃到脖子上了”(當時奉軍與郭軍交戰,無法識別敵我,為避免誤傷,奉軍每人脖子上圍一塊黃布),意思是說快完蛋了。可鬆井七夫、町野武馬、儀峨誠也等日本顧問圍在張作霖身邊,幫助出謀劃策,不離不棄。為什麼?一是因為張作霖下達的討郭令,寫得妙:“郭鬆齡與左派相提攜,欲使中國赤化,為蘇俄所用,實為東三省之公敵。”寥寥數語,即將郭鬆齡推向了日本的對立面。日本在東北最怕的就是蘇俄,就是赤化。因此,鬆井七夫致電日本政府:郭鬆齡是純粹的激進派。如果他接替張作霖進入奉天,將立刻廢除一切條約,日本的所謂特殊權利,將歸於零。二是日本關東軍司令派出代表與郭鬆齡談判,提出“援助”條件:如果郭鬆齡答應將金州、復州、海城、蓋平等割讓給日本,日本即給郭鬆齡以便利。談判破裂後,日本又轉向張作霖,向張作霖開出“援助”條件:承認日本人在滿洲享有土地商租權和雜居權;在東邊道、洮昌道等城鎮,設定日本領事館等。張作霖不假思索地說:“行、行。”張作霖兩個“行”字,換來東山再起,也招來罵名;郭鬆齡一個“不”字,展現了氣節,也導致全軍覆沒。

日本援助張作霖,這次不是最大的一次,但它是最關鍵的一次。張作霖給日本人畫的“餅”不是最大的一次,但它是最迅速的一次,迅速得連幾秒的間隔時間都沒有。張作霖每次畫出的“餅”,都在日本人眼前放射出一道希望。

三、盼望:要他產十瓢乳汁

侵略者的野心總是大於它的胃口,總想以最小的代價得到最大的回報。它把代理人既當坐騎來騎,又當奶牛來用。最野蠻的是它給牛喂一瓢水,卻期盼著在牛身上擠出十瓢乳汁。牛渴的時候,你要求擠出多少乳汁它都能答應,因為它需要那瓢水延續生命。牛答應的時候,壓根就沒想兌現的事兒。這既是牛的聰明,也是馭牛者的愚蠢。

郭鬆齡反奉事件在日本人的干預下,很快就平息下來。張作霖發表了一個宣告,等於是給事件畫個句號,對各方做個交代,也透露出幾分懺悔的味道。宣告承認由於連年內戰,致使東北人民生靈塗炭,今後要修明內政,不再興兵遠征,以期與民休息。可不到兩個月,張作霖以剛剛偵知郭鬆齡反奉是受國民軍馮玉祥所鼓動為藉口,再次舉兵入關。

張作霖於1926年6月底到達北京,佈置完作戰任務,郭鬆齡之變的那幕場景又浮現在腦海之中,尤其是張作霖隨口說出的那兩個“行”字,一想就覺得悔不當初。那商租權和雜居權不是“二十一條”裡的內容嗎?如果日本得到了這兩個權利,自己豈不成了罪人?越想越後悔。儘管來京之前,張作霖已經密囑省長王永江找省議會議長張成箕召集議會,在法律上否定對日本的允諾。張作霖本人也和日本領事當面說過,雜居權問題和土地商租問題往後推一推,等風頭過去再談。張作霖在北京待不下去了,一定要親自到日本關東軍的大本營走一趟,將此事做個了斷。

7月18日,進攻馮玉祥的南口戰役已經打響,張作霖顧不得這些,起身返奉。回到奉天的第一件事,即將存在日本正金銀行和朝鮮銀行裡的500萬日金統統取了出來,帶著現金驅車直奔大連、旅順。到了大連、旅順,張作霖親自登門拜訪日本關東廳長官兒玉、關東軍司令官白川義則和滿鐵社長鬆崗洋右。對日本在郭鬆齡反奉時對奉軍的幫助表示感謝,並藉機極力強調郭鬆齡赤化、郭進攻奉天是受蘇俄指使,郭名義上是反奉,實際上是為蘇俄爭奪對東北的控制權。

言下之意,郭鬆齡是代表蘇俄和日本爭奪東北,張作霖因為和日本站在一起,維護日本的利益,才遭此一劫。沒說出來的話是:你們援助我其實是在援助你們自己,郭鬆齡打我,是因為我先幫助了你們日本,我替你們效命,你們還跟我要什麼好處?張作霖其實心裡十分明白,郭鬆齡反奉和蘇俄沒有任何關係。郭鬆齡在1925年11月30日發表的政見通電中,特別提到,是因為東北“赤化勃興,蒼生戰慄”,他才舉兵討伐禍首張作霖。在新民發表的《告奉天父老書》中,還提出,郭軍一旦獲勝,立即進行改弦更張,重新治奉,治奉方針共十項,其中一項是“節制資本,以消除赤化隱患”。可見,郭鬆齡不僅與蘇俄沒有聯絡,還明確反蘇。張作霖宣揚郭鬆齡赤化的目的是淡化郭鬆齡反張作霖,故意將郭鬆齡說成親蘇反日,以降低日本援張阻郭的分量,為不履行戰爭中他對日本的允諾做鋪墊。

張作霖在臨別時,將帶去的五百萬日金交給關東軍司令官白川義則,以此答謝日本助張作霖出力人員。並表示:張作霖受人一飯之恩,終身不忘,以此私款,聊以酬答日本協助好意。

大連、旅順之行,張作霖以為是棋高一招,親自登門致謝,以示知恩圖報;強調反赤,將日本人拴在一掛車上;以私款酬答,突顯日本幫助的是他個人,而非東北,將公事化為私事。其目的不言而喻,你幫了我,我酬謝了你,此事應該到此結束,不要再提什麼兌現承諾了。回到奉天,張作霖對其左右說得更為直白:“日本人這次幫我……應該有個報答,我張作霖受日本人的好處,只有拿出自己的財物來報答他,我將日本銀行的存款,全數贈送,表示我的全心全力。日本人如果另有要求,只要是張作霖個人所有,我決不吝嗇,但國家的權利,中國人共有的財產,我不敢隨便慷他人之慨,我是東北的當家人,我得替中國人保護這份財產,不負他們的付託!”

自日本將援張定為國策的十餘年裡,張作霖經歷了數次危機,得到過日本不少的支援,每次支援前,日本都無一例外地提出要求,但張作霖當時所答應日本的要求,事後多不履行。有人說,這是張作霖草莽生涯中形成的習慣。也有人說,日本人把張作霖當作奶牛,給他一瓢水,就要他奉獻十瓢奶。哪能擠得出來呀?不履行是因為履行不了!擠不出奶,答應的事不辦,日本人當然不滿,後來日本關東軍炸死張作霖不能說與此無關。

四、失望:他只鍾情腳下的那片土地

張作霖和日本打交道一共24年,以1916年張作霖執掌奉天為界,前後分為兩個不同階段,恰好每個階段各12年。前12年,張作霖對日本以巴結、逢迎為主,日本對張作霖以觀察、考驗為主;後12年,主要是互相利用,在互相利用的過程中呈現出紛繁複雜的矛盾,日本對張作霖主要是控制與索取,張作霖對日本則主要是擺脫與抵制。張作霖對日本的控制和貪婪地索取逐漸由忍耐走向反抗,日本對張作霖的擺脫與抵制則逐漸由希望走向失望。

沒有希望也就沒有失望。日本最希望什麼?希望從張作霖手裡得到更多的土地商租權、鐵路控制權;希望他只買日本的軍火、只聘日本顧問;希望他割斷與中央的聯絡,實行滿蒙獨立……土地、鐵路、軍火、顧問、獨立,是日本最想要的,可張作霖只鍾情他腳下的那片土地,這五樣,張作霖一樣都沒有給,令日本大失所望。

五、到手的“三權”被廢了,日本人啞巴吃黃連

日本依據“二十一條”附約《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攫取了在“南滿”及東蒙的土地商租權、雜居權、合辦農業及附隨工業權。這“三權”,說白了就是日本一點一點蠶食、一塊塊吞併、化整為零、分步推進、不顯山不露水、緩慢而實際、和平而險惡、用非軍事手段佔領東北的關鍵步驟之一,它比武裝佔領更陰險。張作霖對此嚴重性瞭如指掌,但要阻止這種和平佔領,難度極大。一是日本決心大,不會輕易放棄;二是有兩國中央政府的法律條文作為依據,很難找到拒絕的理由;三是不易引起其他國家的注意,不可能借力打力;四是有的中國土地所有者為貪圖租金之小利,不顧國家利益願意租讓。上有中央政府條約,下有地主配合,外無力量可借,內少可拒之理,張作霖作為地方政府官員,欲阻止日本的和平佔領,難度可想而知。

張作霖就是張作霖,他採取建議中央與日本交涉、總體不否具體否、密令否明令等一系列手段,硬是頂住了壓力,使日本和平佔領東北的陰謀,處處受阻,終歸破產。

牽著中央鼻子走。張作霖發現奉天太平寺和尚擅自將寺產租給了日本人。張作霖立即致電北京國務院,要求中央政府與日本政府定明,有民國執照的方可出租,其他租照、地冊及一切不正當之契約均歸無效。此招等於釜底抽薪,甚是厲害。因為國有土地,包括礦山、森林、草原等,私人不可能有執照。另外,多數地方還沒來得及頒發執照,有民國執照者寥寥無幾。這就等於在法律上保證了東北絕大部分土地不可能被蠶食。北洋政府也看明白了張作霖此條建議所隱藏的玄機,大加讚賞,稱其為“正本清源之法”。但張作霖覺得上述措施仍然不夠徹底,再次致電北洋政府外交部:“請將前電驗明民國執照一語刪除,暫定為‘日人商租須在該產坐落地方報明縣知事,查無糾葛,始準立契’。”這樣一來,把唯一可能以民國執照出租土地的路也堵上了大半,“報明”官府,官府就有了控制權,查無糾葛,誰查?自然是官府去查?中國的私人土地哪塊查不出來“糾葛”?有無糾葛,誰來認定?自然都是張作霖控制下的地方政府。這樣,中央給予日本的“三權”,張通過兩次建議,兩次釜底抽薪,將“三權”控制在了自己手裡。

總體承認具體否。中央簽訂了“二十一條”,張作霖作為政府官員無權廢止,但為保住土地不被日本人佔領,只能在法理層面進行抵制。張作霖組織法律專家制定了一系列地方規章,以“小法”對“大法”。如《租用地畝規則》規定:“下列土地不得租用:所有權未定者,依法禁止耕種或建築者,荒地和未經查報登記者,與林地糾葛未經勘定者,買賣不明或盜典盜押者,若有土地租佃關係發生,中國地方官署有權令其解約”。總體上沒有拒絕中央的條約,實際上予以具體否定。

重拳懲治出租者。張作霖執掌奉天后,日本不斷向其施壓,要求兌現“二十一條”中涉及東北的各項條款。張作霖一方面與日本虛與委蛇,一方面下達禁止和限制日本的訓令。鑑於與日本的微妙關係,張作霖所發訓令,都以祕密訓令的形式下發。如1917年底,張發出訓令:“本省長根據奉天省議會決議,訓令省內各縣轉令各地方,自明年1月1日起,人民商賈等不得將土地私租與外人,不得以地契等證據為抵押,向外人私自借款。否則,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以盜賣國土罪及私借外債罪論處。”在中國還有比“賣國”更重的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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