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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秋雨愁煞人確為秋瑾口供 物證為何被焚燬

秋風秋雨愁煞人確為秋瑾口供 物證為何被焚燬

據《舊夢重溫———民國先知的道路探尋》披露,對秋瑾的審訊有兩次。

秋風秋雨愁煞人確為秋瑾口供 物證為何被焚燬

第一次是被捕的當天晚上,紹興知府貴福、山陰知縣李鍾嶽、會稽知縣李瑞年一起審訊秋瑾等人。秋瑾並不是沒有口供,而是沒有官府所需要的口供。她承認文稿、日記等都是她的,卻宣稱“革命黨之事,不必多問”。她承認自己與徐錫麟相識,但被問到還與哪些人往來時,她首先說的是貴福。貴福的確去過大通師範學堂,而且為學堂寫了對聯。於是貴福不再審問,把審訊交給了李鍾嶽。

第二天,也就是7月14日,貴福乾脆令李鍾嶽將秋瑾押回山陰縣審訊。據說李鍾嶽是在花廳審訊的,而且破例為秋瑾設座,簡直就是與朋友交談。李鍾嶽一再詢問,秋瑾則縷縷陳述,可惜只有兩人對話,沒有筆錄。李鍾嶽隨手遞給秋瑾一支筆,讓她寫下來。秋瑾提起筆,卻只寫了一個“秋”字,就停下了。李鍾嶽讓她繼續寫,秋瑾乃順筆寫成“秋風秋雨愁煞人”。

兩人談話達兩個小時,寂靜異常,“不知者疑為會客”,最後竟然沒有口供。

有一種說法是:李鍾嶽在與秋瑾交談的過程中,請秋瑾題字。“秋風秋雨愁煞人”並非口供,而是秋瑾題贈李鍾嶽的。此說顯然不大可信,無論李鍾嶽如何同情和敬慕秋瑾,也不大可能在這種時候請她題字。

陶成章在《浙案紀略》中說:“‘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不知系何人造作,登之報上。”他不承認這是秋瑾所為。但據秋宗章《大通學堂黨案》所引,浙江巡撫張曾女致貴福電詢問:“又報紙中載‘匪’當堂書‘秋風秋雨愁煞人’。有無其事?有即送核。”貴福當天回電說:“七字在山陰李令(即李鍾嶽)手,已晉省。”

可見秋瑾手書“秋風秋雨愁煞人”是確有其事的。只是杭州光復時浙江巡撫署被焚,物證就難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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