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科普幫 >

歷史 >野史祕聞 >

明朝王陽明與冀元亨 師徒因緣

明朝王陽明與冀元亨 師徒因緣

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幼名雲,字伯安,別號陽明。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今屬寧波餘姚)人。

明朝王陽明與冀元亨 師徒因緣

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十四日,寧王朱宸濠在南昌發動叛亂。僅過四十三天,宸濠之亂即被王陽明平定。平叛宸濠之亂本應是王陽明最大的一場事功,但可惜的是,王陽明的功勳非但沒有得到明武宗朝臣的正當認可,反而因“讒言朋興,幾陷不測”。儘管當明世宗繼位後,重新肯定其功績,給予其各種封賞,但此時對王陽明來說,最大的遺憾已鑄成,那就是——冀元亨已故。

早在正德十五年八月,王陽明上《諮六部伸理冀元亨》,提到對冀元亨被陷“痛心刻骨,日夜冤憤不能自已者”,甚至認為“義當與之同死”。而嘉靖元年正月初十日,王陽明面對世宗封爵之賞,上《辭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疏》,其中一條理由即是冀元亨以忠受禍緣於自己,故認為“雖盡削臣職,移報元亨,亦無以贖此痛”。讓王陽明抱憾至斯的冀元亨,在後世因其早亡未留下著述,而被學界所忽略。通過挖掘歷史資料,考察其行事,輔以時人記載,將冀元亨一生事蹟彰顯於世人面前,以期稍補陽明先生之憾,亦彌補歷史研究之空白,此即筆者之寫作初衷。

一、師徒因緣

正德元年,太監劉瑾專權,南京科道官員戴銑、薄彥徽等人因忤旨,逮繫詔獄。時身為兵部主事的王陽明上奏《乞宥言官去權奸以章聖德疏》,言及諫官的職責就是直言上疏,希望剛剛即位的正德皇帝能夠有過能改,無過則加勉。而因上疏獲罪,最後將使得臣民妄生疑懼。這封奏疏為南京科道官員辯護,同時也是對於大臣直言上疏權利的維護。但是,王陽明卻由此得罪宦官劉瑾,不僅未能挽救南京科道同僚,反而因言獲罪,被廷杖四十,流放貴州龍場驛。也正是因此,冀元亨才有機會能夠結識王陽明,並拜入門下,成為弟子。

冀元亨,字惟冀,號闇齋,湖南常德人。冀元亨與蔣信是同鄉兼好友,在遇到王陽明之前,兩人經常在一起切磋問學,《明儒學案》有云:“先生(蔣信)初無所師授,與冀齋元亨考索與書本之間。”蔣信也說:“某自弱冠,與先生定交,道術同異之講辯,欣喜憂戚之相通。”

當王陽明忤怒當道,被髮配貴州期間,友人唯恐避之不及,而冀元亨卻將之看作一個極好的問學機會,正德三年,冀元亨攜蔣信拜見王陽明。正德五年,劉瑾已經伏誅,王陽明再度被起用,被委任廬陵知縣,赴任路上,再次在常德遇到冀元亨與蔣信,此次二人執弟子禮,向陽明求教,並跟隨向其問學。

在這裡,有關冀元亨、蔣信拜望王陽明的時間需要再澄清一下。《明史•冀元亨傳》中記載含糊,只是提到“篤信守仁學”,而未及何時從陽明交遊。《明史•蔣信傳》有“與同郡冀元亨善,王守仁謫龍場,過其地,偕元亨事焉”的記載。《明儒學案》中則記錄為“陽明謫龍場,先生與蔣道林往師焉,從之之廬陵,踰年而歸”。這樣將陽明貶謫貴州龍場與赴廬陵知縣的時間混為一談,給人印象是冀元亨與蔣信曾跟隨王陽明到過貴州。事實上,蔣信的《明鄉進士冀闇齋先生元亨墓表》則比較明晰。

歲正德庚午,陽明子起謫道,常與某同請見而師拜之,遂荷裝從之廬陵。踰年,聞其學以歸。

綜合《王陽明年譜》的記載。

五年庚午,先生三十九歲,在吉。升廬陵縣知縣。語學者悟入之功。先是先生赴龍場時,隨地講授。及歸,過常德、辰州,見門人冀元亨、蔣信、劉觀時輩俱能卓立,喜曰:“謫居兩年,無可與語者,歸途乃幸得諸友!”

可以看出,蔣信與冀元亨在正德三年並未跟隨陽明入黔,而是在五年陽明由黔返廬陵時才真正跟隨其求學。

冀元亨對王陽明大為歎服,不僅體現在學術思想上,更體現在其一生的行事方面。蔣信曾這樣記載:

喟然語同志曰,夫學術一本而已矣。行誼氣節猶非也,況支離於糟粕者乎。吾固猶恨得見陽明子之晚也。自是日進其鄉子弟與之講磨,誠意懇至,聞者感動。遠近爭師之。尋常應接,亦每有啟發開喻,乾父坤母,民胞物與之訓,福善禍淫,仁者有後之說;貴不隱於薦紳,而賤不遺於童僕。蓋與人為善,未嘗一日倦也。

觀其後來與寧王朱宸濠勸誡周旋,更是陽明“知行合一”的最好註腳。與後來轉習湛若水之學的蔣信不同,冀元亨始終如一的跟隨王陽明的學說。正德十一年,冀元亨鄉試中舉人,次年赴京闈未取,轉而跟隨王陽明至江西為塾師。

逮入丙子鄉試,則以所聞於師友,而獨得之身心者發之筆下,淵源雄偉之論,皆近代儒者所未及。一時場屋號知文之士,且目之為怪,獨西野長公以侍御監試事,謂必楚豪傑也,竟置優選。丁丑試禮闈,主司大奇之,以遺二判弗敢取。由是聲望動京師。

由此條史料也可以看出,冀元亨跟隨王陽明早期“知行合一”之說,並將其用於鄉試之中,並中舉人。這不妨看作,地方學官對於王陽明學說的接受。雖然,王陽明貶謫貴州龍場驛期間,貴州提學席書就曾經請其到貴陽文明書院講學,但是並未提到陽明學說是否能夠適應科舉。而冀元亨中舉,就能看出陽明學在民間重要的影響力。而京闈的失利,也讓冀元亨認識到陽明學與當時流行的朱子學之間還存在巨大的懸隔。因此,他就轉而跟隨王陽明,一面繼續求學,一面成為陽明家的塾師。

二、冀元亨與宸濠之亂

科場失利之後,冀元亨在江西吉安繼續跟隨王陽明。此時,寧王朱宸濠陰謀不軌,準備起兵作亂。為給自己的行為增加正當性,朱宸濠四處拉攏文武官員、文人名士,王陽明正在被招徠之列。冀元亨作為王陽明最為看重的弟子,被王陽明派往朱宸濠處,一方面加以勸誡,另一方面也是讓他觀察寧王的動向。而此事正成為陽明通逆的證據,也成為冀元亨附逆的因由,因此我們必須仔細考察此事。

有關此事,《明史》中記載相對平實,僅可見此事大略。

從守仁於贛,守仁屬以教子。宸濠懷不軌,而外務名高,貽書守仁問學,守仁使元亨往。宸濠語挑之,佯不喻,獨與之論學,宸濠目為痴。他日講《西銘》,反覆君臣義甚悉。宸濠亦服,厚贈遣之,元亨反其贈於官。

黃宗羲的《明儒學案》記載大體類似:

宸濠致書問學,陽明使先生往答之。濠談王霸之略,先生昧昧,第與之言學而已。濠拊掌謂人曰:"人痴一至是耶!"一日講《西銘》,先生反覆陳君臣之義,本於一體,以動濠。濠大詫之,先生從容復理前語。濠曰:"此生大有膽氣。"遂遣歸。

從這兩條史料可見,冀元亨是作為王陽明的塾師,被其遣往寧王處,並通過講學對其加以勸喻。當勸喻無效之時,冀元亨就選擇離開,並將所贈的禮物,全部交還。黃宗羲所記雖補充了史料,但於《明史》基本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王陽明遣冀元亨至寧王朱宸濠處,幾乎未有明確記載時間的史料。即使是《年譜》,也是將此事繫於正德十五年庚辰條王陽明上疏下來追述且語焉不詳,含糊不清。可以見此事之隱祕,這也是造成陽明平宸濠之亂後,被人誣為“通濠”,冀元亨入獄的原因。

事實上,儘管當時行事祕密,但陽明遣冀元亨的動機還是十分明確的。鄭曉的《今言》中,對此有記載:

王陽明初見宸濠,佯言售意,以窺逆謀。宴時,李士實在坐,宸濠言康陵政事缺失,外示愁嘆。士實曰:“世豈無湯、武耶!”陽明曰:“湯、武亦須伊、呂。”宸濠又曰:“有湯武便有伊、呂。”陽明曰:“若有伊、呂,何患夷、齊!”自是,陽明始知宸濠謀逆決矣。乃遣其門生舉人冀元亨往來濠邸,覘其動靜,益得其詳。

黃宗羲所言王霸之辨,其實是朱宸濠與王陽明的一段對談。在席間,朱宸濠的謀士李士實首先挑起話題,以“湯、武”來隱語“革命”,王陽明沮其言,認為朱宸濠是缺乏伊尹、呂尚這樣的謀士大臣的。這時候,朱宸濠按捺不住,便徑自言,只要敢於“革命”,就一定會有“伊尹、呂尚”的輔佐。王陽明則反詰,如果真有伊尹、呂尚的輔佐,害怕什麼伯夷叔齊呢?而鄭曉也暗示,王陽明派冀元亨到朱宸濠處,是為了做臥底,監視和探聽叛亂的陰謀。

對此,王陽明也承認了派遣冀元亨,正是為了探查寧王的逆謀。

初,予嘗使門人冀元亨者因講學說濠以君臣大義,或格其奸。濠不懌,已而滋怒,遣人陰購害之。冀辭予曰:"濠必反,先生宜早計。"遂遁歸。至是聞變,知予必起兵,即日潛行赴難,亦適以是日至。

此外,王陽明還在《諮六部伸理冀元亨》中對此事加以公佈:

偶值宸濠飾詐要名,禮賢求學,本職因使本生乘機往見宸濠,冀得因事納規,開陳大義,沮其邪謀;如其不可勸喻,亦因得以審察動靜,知其叛逆遲速之機,庶可密為御備。本生既與相見,議論大相矛盾,宸濠以本職所遣,一時雖亦含忍遣發,而毒怒不已,陰使惡黨,四出訪緝,欲加陷害;本生素性願恪,初不之知,而本職風聞其說,當遣密從間道潛回常德,以避其禍。

可以看出,王陽明派遣冀元亨的意圖是勸喻朱宸濠,讓其放棄反叛的逆謀;如果無法勸阻,那麼就讓冀元亨作為臥底,向王陽明傳達情報。而事實上,觀冀元亨的行為,也確實按照陽明所安排,先向宸濠曉以大義,在無果的情況下,又將訊息傳於陽明,以便陽明早作準備。

如果說,這僅僅是陽明一人之言,多少存有辯護的可能,刑部主事陸澄在考察完整個事件後,也得出了相似的結論。

其遣冀元亨往見者,是守仁知宸濠素蓄逆謀,而元亨素懷忠孝,欲使啟其良心,而因以探其密計爾。元亨一見,不合而歸。使言合志投,當留信宿,何反逆之日,反在千里之外乎?

這裡,陸澄明確指出,王陽明派遣冀元亨至朱宸濠處的目的就在於,“欲使啟其良心,而因以探其密計爾”。所謂“啟其良心”,就是指勸喻寧王,使其放棄叛逆之心。而“探其密計”,顯然就是指冀元亨作為臥底,為王陽明提供第一手的情報。正是因為冀元亨提供的情報,王陽明才能提早著手平叛的準備工作。因此,才能在宸濠叛亂之後,迅速成功平叛,這都與冀元亨提供的準確情報不無關係。

通過以上史料分析,可以看出,王陽明在獲知朱宸濠可能謀逆之後,並未向京城彙報,而是派遣冀元亨前去勸說,希望寧王能夠放棄叛亂的圖謀。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冀元亨又成為王陽明在寧王身邊的臥底。雖然,缺乏冀元亨在寧王府的具體時間,但是從正德十二年京闈失利,冀元亨赴江西跟隨王陽明為塾師之後,不晚於正德十四年宸濠叛亂之前。正是當冀元亨確定寧王逆謀已決的情況下,才正式通知王陽明,為了防止寧王疑心,並未回到王陽明身邊,而是回到家鄉常德。可以說,正是因為冀元亨祕密通知,王陽明才能提前安排平叛的準備工作,也才能在朱宸濠掀起叛亂後,迅速派軍隊將其鎮壓。

三、獲罪入獄

明武宗因宸濠叛亂,準備御駕親征,周圍宵小,不但不加以阻攔,而且慫恿萬端。當王陽明順利平叛後,竟然要求王陽明將朱宸濠釋放,希望再起戰端。王陽明斷然拒絕,因此銜恨者眾。因此,在平亂之後,王陽明被誣“通濠”,那麼,被派遣至朱宸濠處的冀元亨首當其衝不免於難。對此,《明史》載為:

已,宸濠敗,張忠、許泰誣守仁與通。詰宸濠,言無有。忠等詰不已,曰:“獨嘗遣冀元亨論學。”忠等大喜,搒元亨,加以炮烙,終不承,械繫京師詔獄。

儘管在《明史》的記載中,朱宸濠顯得頗維護王陽明,僅對冀元亨加以陷害。但事實上,朱宸濠也知,誣陷王陽明風險頗大,不如丟擲冀元亨,如冀元亨能招出王陽明,那此事就坐實了。王陽明對此也頗有認知。

後宸濠既敗,痛恨本職起兵攻剿,雖反噬之心無所不至;而天理公道所在,無因得遂其奸;乃以本生系本職素所愛厚之人,輒肆詆誣,謂與同謀,將以洩其仇憤。且本生既與同謀,則宸濠舉叛之日,本生何故不與共事,卻乃反回常德,聚眾講學?宸濠素所同謀之人如李士實、劉養正、王春之流,宸濠曾不一及,而獨口稱本生與之造始,此其挾仇妄指,蓋有不待辯說行道之人皆能知者。但當事之人,不加詳察,輒爾聽信,遂陷本生一至於此。

很顯然,當朱宸濠被抓之後銜恨冀元亨、王陽明。在監獄中,栽贓陷害冀元亨,也就順理成章。況重刑之下,焉能不屈打成招,若冀元亨招出王陽明,王陽明在當時的情況下,確很難為自身辯白。然而,冀元亨既受陽明“知行合一”之學,自是以一身為之踐履,在嚴刑拷打之下,並未有所移,真正做到以生命在做學問。

四、冀元亨之死

在冀元亨身陷囹圄之際,王陽明也身處“通濠”的風口浪尖,這使營救變得異常艱辛。在其正德十五年上的《諮六部伸理冀元亨》疏中,可見一斑:

本生篤事師之義,懷報國之忠,蹈不測之虎口,將以轉化凶惡,潛消奸宄,論心原跡,尤當顯蒙賞錄;乃今身陷俘囚,妻子奴虜,家業蕩盡,宗族遭殃。信奸人之口,為叛賊洩憤報讎,此本職之所為痛心刻骨,日夜冤憤不能自已者也。本職義當與之同死,幾欲為之具奏伸理,而本生雖在拘囚,傳聞不一,或以為既釋,或以為候旨;兼慮當事之人,或不見諒,反致激成其罪,故復隱忍到今。又恐多事紛紜之日,萬一玉石不分,竟使忠邪倒置,徒以沮義士之志,而快叛賊之心,則本職後雖繼之以死,將亦無以贖其痛恨!

在不顧危險進行臥底,最終為國立下大功之時,卻因謠言入獄,帶累妻子宗族,這不得不讓人激憤不已。然而,從王陽明所說,冀元亨在“拘囚,傳聞不一”也可以看出,拘捕冀元亨是祕密進行的,如若有罪,自當大白於天下,何須祕密拘捕,此也可看出朝堂之烏煙瘴氣。然而即使如此,王陽明又擔心據理力爭惹惱了那些小人,只好隱忍按捺,痛苦不已。儘管最後,隨著武宗之死,宵小被清算,也在王陽明的不斷努力下,冀元亨最終獲釋出獄,但由於受刑過重,僅五天之後,冀元亨就病逝了。這樣的結果讓王陽明痛心不已,在這種愧疚之下,王陽明不僅不能安然接受朝廷遲到的封賞,還道出了“雖盡削臣職,移報元亨,亦無以贖此痛”的心聲。

陽明對於封賞,連上兩疏請辭,這同時也是對當時朝堂的失望灰心所致。儘管宵小當權,眾官人人自危,不得不明哲保身,但孔子云“陳力就列,不能者止”,既然位列大臣,就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以“冀元亨事件”來說,構陷冀元亨、王陽明的或許只是幾個弄臣,但當是時,能不為強暴,直言為其辯白,或顯一善意者,又能有幾人?無怪陽明發出“自平難以來,此同事諸人者,非獨為已斥諸權奸之所誣構挫辱而已也,群憎眾嫉,惟事指摘蒐羅以為快,曾未見有鳴其不平而伸其屈抑者”的控訴。這樣的一個朝堂,陽明實在無法與之共事。

五、結語

從冀元亨與王陽明交往的時間來看,正是正德三年王陽明發配貴州龍場之時,到平定宸濠至亂後,也是王陽明學說真正完成的時間。從這個角度上看,冀元亨正是跟隨王陽明最久的弟子,受到的影響也就最深。正因如此,我們可以通過冀元亨一生的經歷,來作為反思王陽明學說的一面鏡子。

冀元亨在接受王陽明的學說後,最早將其運用到科舉考試之中,並順利通過鄉試,但在京闈考試中失利。這反映出,王陽明學說在當時已經對於地方科舉產生了影響,但是卻還未能真正影響到中央的人才選拔。

王陽明學說中“知行合一”的學說,對於冀元亨影響最大。這讓他能夠在嚴刑拷打之時,能夠堅持立場,絕不攀誣王陽明。這正是陽明學說中,踐行“良知”學說的體現。如果沒有冀元亨這樣對於王陽明學說的實踐,陽明心學始終顯得過分理論化。

從王陽明到冀元亨的遭遇,我們都能夠清晰地看出,政治對於學者的迫害,無論是王陽明上疏救助南京科道官員,還是冀元亨為王陽明做臥底,偵查朱宸濠,從道理上講,都是正義而且正當的行為,但是在當時的政治條件下,都遭到了殘酷的打擊迫害。因而,王陽明在學說中強調道德良知的優先性,正是針對政治對於正義的扭曲。而這種扭曲,又在冀元亨事件上體現得淋漓盡致,更進一步加強了王陽明學說的正當性。

對於研究者來說,不應該將王陽明的流放和冀元亨的冤屈視作不相干的兩件事,事實上,兩個事件背後都有中央權貴朝臣的影子在背後,前者很明顯是受到劉瑾的影響,而後者據稱是因為受到江彬的影響,這都說明政治在受到權臣的腐蝕後,就會對任何堅持正義感的人進行報復和打擊。嘉靖初年,大禮議爭議紛紛的時候,昔日朋友席書曾經向嘉靖舉薦王陽明。但是,王陽明委婉拒絕了入閣的邀請。這也說明了,王陽明對於中央政治的徹底失望。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王陽明堅持民間講學的風氣,余英時將其稱為王陽明的下行路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kpb.com/lishi/yeshi/klek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