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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娼比女妓還讓人噁心 完全沒有男人尊嚴

古代男娼比女妓還讓人噁心 完全沒有男人尊嚴

從古到今一直都有同性戀的,甚至古代比我們現在來得更為開放。有些人天生就是同性戀,有的則是後天因素。和正常性向的人一樣,同性戀當中,也有不少人會像妓女一樣出賣自己,這裡稱之為男娼!而男娼和妓女一樣,從很早就有了,也有著漫長的歷史。男娼,出賣肉身,作為同性戀者或者女性的玩偶,從古就有,不過封建社會歷史太過悠長,夫權又根深蒂固,對於這些卻是比較隱晦的!主流社會是非常看不起男作娼的,認為他們比妓女還讓人噁心,因為這些男娼讓男性的尊嚴全無!

古代男娼比女妓還讓人噁心 完全沒有男人尊嚴

男娼剛開始是提供給那些有財又有勢的貴婦的,這些人叫貴婦男娼,一般是通過淫威相逼或者利祿相誘。同時男娼也是那些喜歡同性戀的權貴男人所準備。

史書上記載把這種男娼稱為男寵、男色、頑童、孌童等。明清時,在福建、廣東、北平等地,同性戀的蔚然成風,女有“閨中膩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還有條法令規定,“優伶的子孫,以至於受逼為奸的男子,不許應科舉考試。”這條規定間接說明,當時同性戀的風氣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戀親密關係,應該是全世界的同性戀的楷模,他們在肉體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貞不渝,在經濟上甚至連契弟“後日生計及娶妻諸費”都要承擔起來。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盜出入如麻,船上忌諱有婦人同船,所以同性戀由此產生。這個說法在現在看來有點而牽強,就是發生同性性行為,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為!福建人互稱契哥契弟,京師稱之為“小唱”。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過馬昂見到了長得英俊威武、肌肉發達、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愛,何況江彬口才不錯,武宗更是痴迷,當夜就留宿。後來江彬還帶著武宗到處尋找美色,荒廢朝政。帝王如此淫亂,但老百姓的同性愛倒是愛得可歌可泣,在《耳談》裡面就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平常百姓家裡的男兒喜歡當兵的,又沒有地方做愛。當兵的有天晚上在倉庫值班,出入的人必須登記。那個男兒冒名頂替來到倉庫見當兵的,兩人就在倉庫裡做愛,大戰三個會合,百姓男兒還意猶未盡。剛好遇見有個美男出來賞月,百姓男兒就去調戲美男,美男大怒,叱罵,百姓男兒仗著有當兵的撐腰,就把美男打死了。當兵的說,“君為我至,義不可忘,我當代勞。”死囚兩年,兩年間,百姓男兒竟然給當兵的送飯這樣的事情都堅持不下去,士兵於是看透男兒的薄情,就揭發;男兒入獄。在男兒行刑前,當兵的又說,“渠雖負義,非我初心,我終不令渠獨死!”於是,“亦觸木死屍旁”。

一個士兵居然可以為了這個男人打死了人,願意用命去承擔責任,這如果不是愛情又是什麼?不過可惜的是那個男人不過是一個無賴之徒,出了事反而沒有一點擔當,也不怪那個士兵如此怨憤;不過在那個男人死了之後,他自己也不願獨活,最後也一起跟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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