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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 一次收賄賂達4萬兩被囚冷宮

珍妃 一次收賄賂達4萬兩被囚冷宮

皇家作為天下第一家,後宮人員多,靠吃“大鍋飯”,無節制地花銷,再厚的底子也受不了,必須引入“工資”制。在清朝,那不叫工資,叫宮份。

珍妃 一次收賄賂達4萬兩被囚冷宮

宮份是多少呢?分不同等級,據檔案記載,皇太后年金二十兩、銀兩千兩,皇后年銀一千兩。除了現金,還有實物工資,比如皇后每年可得大卷江2匹、妝緞4匹、倭緞4匹等

等布料,此外還有棉花40斤、裡貂皮40張、烏拉貂皮50張等等,非常具體。最神奇的是,皇后每日發豬肉16斤、羊肉一盤、小牲口2只,連蘿蔔、白菜給多少,都有明文規定。

皇后一天能吃這麼多東西?其實不是她一個人吃,所有服侍她的人都在吃。清宮御膳房多達百餘處,各宮分頭開伙,皇后食堂每天配給的食物就這麼多,如果不夠吃,就算貴為皇后,也只能減少侍從。

皇后除了打點下人外,沒什麼花銷。

妃嬪則不同,權力不大,收入又低,不足以打點太監,不免會想些“盤外招”,比如珍妃就曾利用光緒的寵信,私下賣官鬻爵,據胡思敬《國聞備乘》記載,珍妃一次收賄賂多達4萬兩,因此被囚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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