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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護法運動的評價 拯救民主制度的一場聖戰

對護法運動的評價 拯救民主制度的一場聖戰

兩次護法運動時間先後在1917年和1921年,中間相隔4年。

對護法運動的評價 拯救民主制度的一場聖戰

在1917年,發生了許多驚天動地的大事,差點改變了中國的歷史程序。由於袁世凱的去世,北洋政府的大權落在了黎元洪和段祺瑞的手中,但是兩人在政見上有些矛盾,所以段祺瑞就召皖系軍閥的首領張勳入京,不想卻導致了張勳復辟事件。段祺瑞率領“討逆軍”,對張勳進行討伐。在擊敗了張勳之後,段祺瑞掌握了北洋政府的大權。但是段祺瑞拒絕恢復《臨時約法》,解散國會,引得孫中山南下廣州。因為孫中山認為,《臨時約法》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依據,拒絕了《約法》,實質上就是拒絕了民主。因此孫中山為了恢復《約法》,準備對北洋政府進行討伐。

1918年4月,孫中山在滇系和桂系軍閥的排擠下,被迫辭去了大總統之職,導致了護法運動的失敗。所以也就是說,第一次護法運動時間僅維持了短短的8個月。

第二次護法運動是第一次的延續,孫中山在得到了粵系軍閥的支援後,重組軍政府。1921年,粵系軍閥的陳炯明擊敗了桂系,統一了廣西省。孫中山由此決定從廣西出湖南進行北伐。但是此時,由於孫、陳二人的政見不合,導致了陳炯明的反叛。他刺殺了粵系軍閥的軍政要員,對孫中山的北伐軍造成了極大的威脅。為了處理自己的大後方,孫中山不得不帶著軍隊返回,但是卻引起了“六一六”時間,陳炯明炮轟總統府。孫中山被迫在永豐艦上避難。1922年8月,孫中山逃回上海。所以第二次護法運動的時間,也就維持了一年多。

護法運動失敗原因

護法運動失敗原因十分簡單,就是軍閥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的號令,但是其內中原因卻又是十分複雜的。

護國運動的勝利,讓各省軍閥加強了各自的軍事實力,使中國逐漸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在孫中山先生達到廣州,宣佈維護《臨時約法》時,雖然各軍閥群起響應,但實則各懷鬼胎。尤其是以桂系和滇係為首的西南軍閥,處處對孫中山進行掣肘。他們甚至還私下和直系進行議和,勾結國民黨內部人士,企圖排擠孫中山。

4月10日,滇系軍閥的首領唐繼堯通電全國宣告,表示支援馮國璋或黎元洪為大總統,而建議孫中山僅處理外交事務。5月4日,政學系和益友社聯手,在議會中強行通過了《修正軍政府組織法案》,試圖改建軍政府。

以上兩件事,實則對孫中山的打擊很大。在5月4日當天,孫中山就向軍政府提交了辭職宣告,宣佈辭去軍政府大元帥的職位。此時他對各省軍閥的真實面目,護法只是他們藉以鞏固實力的藉口。所以他指出,各省軍閥雖以護法為名,但卻都不肯服從在法律和民意之下。孫中山在心灰意冷之下認識到,依靠軍閥達到護法的目的,是不切實際的。所以他動身前往上海,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

至於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原因,同樣也和軍閥勢力有著莫大的關係。當時擁護孫中山的粵系軍閥首領陳炯明,在擊敗桂系後勢力坐大,和孫中山的政治意見發生衝突,且陳炯明對護法運動的北伐有著和孫中山不一樣的看法。最終兩人鬧翻,發生了“六一六”事件,陳炯明炮擊總統府,孫中山被迫逃亡永豐艦上避難,第二次護法運動也告失敗。

護法運動結果

1917年7月,北洋軍閥首領段祺瑞為維護北洋政府的統治,悍然廢除《中華民國臨時法約》,於是,以國父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為維護臨時約法、恢復國會,聯合西南軍閥共同進行了一場反對北洋軍閥獨裁統治的革命鬥爭,史稱“護法運動”。然而,由於西南軍閥與直係軍閥因利益而相互勾結,令孫中山遭到排擠,繼而導致護法運動結果的失敗,至此,由中國民族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宣告終結。

自1917年7月17日,孫中山親自南下揭起護法旗幟始,北洋軍閥內部就因各自的利益而發出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在對西南用兵的問題上,直系與皖系表現出了截然不同的態度。

以馮國璋為首的直係軍閥為了達到牽制皖系力量的目的,高喊“和平統一”口號,竭力要求保持西南各省勢力均衡,逼得段祺瑞終於在11月16日這天宣佈辭職,至此,段祺瑞政府垮臺。

馮國璋目的達到後,轉而說服西南軍閥放棄武力,“和平解決”當前爭議。此提議正中下懷,居心叵測的西南軍閥本就不是真心護法,如今自己的地盤和勢力得到了鞏固,哪裡還管什麼臨時法約,乾脆與直係軍閥勾結起來,一方面破壞護法運動,另一方面加緊了對孫中山的排擠。

1918年5月4日,飽受軍閥打壓的孫中山憤而辭職,一場轟轟烈烈的護法運動結果以失敗而告終。

“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護法運動結果之所以慘淡收場,其內因正如孫中山所總結的那樣,是因為各派軍閥互相傾軋暗算,皆不肯以國家民族利益為先之故。

護法運動評價

護法運動又稱“護法戰爭”,是指1917年7月至1918年5月間,孫中山領導的一場資產階級革命運動,其主旨在於反對以段祺瑞為首的北洋軍閥的獨裁統治,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一場轟轟烈烈的護法運動最終在西南軍閥與直係軍閥的各懷鬼胎中宣告破產,然而後人對護法運動評價依然非常高,稱它為中國近代“拯救民主制度的一場聖戰”。

有關護法運動的評價,其實還有不少,那究竟有哪些護法運動評價呢?

首先,歷史將護法運動評價為近代中國史上的一場以資產階級民主力量對抗封建軍閥獨裁統治的革命運動。

1917年7月,孫中山南下廣州親自領導護法運動。在廣東各界歡迎會上,孫中山指出“假共和之禍尤甚於真復辟”,只有打倒假共和,才能“得真共和之建設”。孫中山的倡議得到了在場許多民主人士的響應,也就是從這一階段開始,北洋政府以“共和”為名,行“復辟”為實的行徑,才昭然於天下,因而護法運動對北洋政府帝國主義的本質進行了深刻的揭露,這是人們對護法運動的評價之一。

其次,護法運動是近代中國民族資產階級力量聯合軍閥勢力進行革命運動的一次大膽嘗試。

雖然,護法運動最終沒有成功,但通過這次嘗試也從中總結出了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僅僅依靠民族資產階級的力量無法與強大的國內軍閥勢力對抗,因而想要拯救積貧積弱的近代中國,還需要探索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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