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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悽慘 荷蘭人佔領臺灣後對原住民的血腥殺戮

太悽慘 荷蘭人佔領臺灣後對原住民的血腥殺戮

按照西方學者杜丁里斯的說法:“荷蘭人屢次要求與這個臨近種族(臺灣百姓)和睦相處,併為他防衛一切敵人而使他能安樂的生活。”

太悽慘 荷蘭人佔領臺灣後對原住民的血腥殺戮

表面看來,這句話有一部分不是胡扯,荷蘭人統治臺灣,確實有很多“和諧”的時候,對高山族的部落,很貫徹西方人今天還說的“民族自決原則”。尊重各高山族部落的長老選舉,給予部落自治權,還親切關懷各部落長老的生產生活,經常親切的噓寒問暖,每年到贈送各種慰問品。還很關心臺灣兒童的生活狀況,尤其是教育問題,很懂“再窮不能窮教育。”首創性的在臺灣各地設立學校,等到鄭成功收復臺灣時,整個臺灣島上的荷蘭學校竟有五十多座。而且在臺灣島上普遍推行“義務教育”,家家戶戶的臺灣小孩,不但上學免費,學習好的孩子,政府還贈送衣服等禮品獎勵。更狠抓治安工作,什麼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海盜,倭寇,誰來了就揍誰,很仗義。醫療工作也搞的好,各地廣建醫院,還派醫生深入到田間地頭甚至深山老林,為看病不方便的百姓排憂解難,施藥診治。類似的記錄,不但廣泛現於歐洲的各類史料。甚至在今天港澳臺的各類資料中也有記錄。

但如果透過表面看真相,也就不難發現,所謂“和睦相處”“防衛敵人”“快樂生活”,全是胡扯。

最直接的證據,便是荷蘭人對臺灣島原住民的血腥殺戮。

在經過了早期的苦心經營後,從崇禎二年(1629年)起,荷蘭人便撕破了臉面,開始了對臺灣島上各原住民部落的武力征服:這年荷蘭人入侵麻豆社,反而遭到麻豆社的痛打,死傷五十多人。事發後荷蘭人很惱火,但麻豆社是個大社,以荷蘭人當時在臺的兵力很難一下征服,荷蘭人於是“殺雞給猴看”,沒去找麻豆社算賬,反而大舉進攻和麻豆社相鄰的家遛彎,將這個相對弱小的部落的房子全部燒燬。在欺軟怕硬的荷蘭人眼裡,麻豆社也好,家遛彎也罷,都是“土番”,殺誰都一樣。

隨著荷蘭人殖民擴張的加劇,在臺灣島的荷蘭兵人數,也直線上漲。到了到了明朝崇禎九年(1635年),荷蘭人在臺灣的兵力增加到了四百七十五人,人多了,荷蘭人也膽大了,之後,就是長達八年的對臺灣島高山族同胞的血腥征服。先是當年被荷蘭人“殺雞儆猴”的麻豆社,被荷蘭人強行燒掉了所有的房屋,大肆殺戮,外加荷蘭人帶來了當時歐洲流行的天花病,導致當地瘟疫橫行,三千多麻豆社居民,僅死於瘟疫的就有三百多人,這還是來自荷蘭人的統計,顯然是縮了水的。在荷蘭人的重壓之下,麻豆社被迫同荷蘭人簽訂契約,宣誓效忠。

比起另一個高山族部落----小琉球島的遭遇,麻豆社的同胞還算是幸福的。崇禎十年春(1636年),荷蘭人對小琉球群島發動了大規模進攻,為了繼續“殺雞給猴看”,他們居然在當地搞起了種族屠殺。1200名小琉球群島居民,死於戰火和屠殺的有四百多人,另有一百多青壯年被荷蘭人選拔出來,分批賣到東南亞做奴隸。部落的所有女人,則分配給士兵做“禮物”。整個小琉球島幾乎滅族。此舉之酷烈,甚至驚動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總部。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會經過投票發表聲名,認定這種做法“不是很妥當”。

當然,所謂“不是很妥當”,也就是隨便說說,“不妥當”的事,該做還是做。比如荷蘭人之所以對一些部落並不趕盡殺絕,而是和他們簽訂契約,建立統治,其中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方便可以強徵他們的兵馬,再去征服別的部落,既省力氣,還能挑動各部落間的仇恨,可謂一舉多得。從崇禎九年(1635年)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荷蘭人用燒燬部落糧食房屋,強迫簽訂契約等方法,陸續征服了臺南各主要高山族部落。在荷蘭人的《熱蘭遮城日誌》裡,只要涉及到高山族部落,滿篇都是“不妥當”的事,比如在記錄荷蘭人對虎尾龔社的征服時,荷蘭人用細緻的筆墨,描繪了他們三次掃蕩虎尾龔社村落的全過程,每次都是很缺德的在秋收之後動手,將該村落過冬的糧食,房屋全部燒燬,從明朝崇禎九年(1635年)至明朝崇禎十五年(1641年)連續幹了三回,要的就是讓這些村民在入冬時節吃不上飯,也沒地方住。荷蘭人在《熱蘭遮日誌》裡詳細的記錄了這些躲避殺戮的高山族同胞,在回村後面對慘景,集體失聲痛哭的景象,然而很得意洋洋的說“他們終於明白拒絕文明開化的後果。”歐洲殖民主義者的冷血心腸,在字裡行間若隱若現。

到明朝崇禎十六年(1642年),荷蘭人趕走盤踞基隆的西班牙人,從此獨霸整個臺灣後,經過八年的征服,這時期荷蘭人控制的高山族部落,已經有了219個,61696人,部落多了,管理起來卻也麻煩多。為了方便管理,荷蘭人又別出心裁,搞出了“地方集會”制度,這是崇禎十七年(1644年)擔任臺灣總督的卡隆提出來的。主要內容是每年在臺灣的重鎮赤坎城,舉行由各部落頭領參加的“地方集會”,分別是三月份舉辦的北方集會和四月舉辦的南方集會。會議的主題也只有一個——忽悠!忽悠高山族同胞們做順民。

為了把忽悠進行到底,每次開會,荷蘭人都煞費苦心,屆時荷蘭駐臺灣的所有高階長官都要參加,總督還要發表熱情洋溢的講話,很高規格。更會不辭辛苦,到高山族村落裡深入群眾,拉著老幼婦孺的手噓寒問暖。很親民。另外到會的各部落首領,還將得到由荷蘭駐臺灣總督親自頒發的銀冠權杖,確認其部落首領地位,很隆重。

這麼煞費苦心的會,自然不會只務虛,荷蘭人也有務實的,每次會議的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催繳稅款,宣傳納稅光榮,逃稅可恥,誰家欠了稅的,要一一通報批評,外帶恐嚇威脅,說點再不交稅就把你咋樣之類的話。順便也要顯擺一下,會議期間士兵荷槍實彈環列,領導視察的時候威風凜凜的跟在後面,以展示荷蘭帝國的強大。最後總結會議中心思想,大體都是荷蘭至高無上,效忠荷蘭光榮啥的,每年也都不帶重樣的。

饒是荷蘭人煞費苦心如此,可日久天長,該“忽悠大會”的尷尬事始終不斷,比如有一次舉行的基隆地區的大會,會議還沒開,負責傳達領導精神的翻譯官就讓人宰了,語言不通可是麻煩事,可荷蘭人真能湊合,領導照常講話,觀眾照常聽,兩邊鬧了個雲山霧罩。更有好幾次召開的南方集會,會議開了沒一半,就有高山族同胞試圖暗殺荷蘭長官,雖說最後未遂被逮,但煞費心機的大會也給攪了。最早的時候,臺灣總督去開會,還都是穿便裝,帶兩個衛兵在身邊,到後來,都要穿厚厚的鐵甲,身邊站一排衛兵。最讓荷蘭人尷尬的是,第一屆地方集會的時候,到會的部落有二百多家,覆蓋高山族人口高達六萬,僅僅是十年後的清朝順治十一年(1654年),荷蘭人控制下的高山族部落就銳減到了一百六十家,人口四萬人。“銳減”的原因,一是常年的反抗,造成許多地處偏僻的部落逐漸脫離了荷蘭人控制,二卻是荷蘭人對高山族同胞一次次殘暴的大屠殺。煞費苦心的“忽悠大會”背後,是荷蘭人殘暴的殖民統治。

對高山族人,荷蘭人“翻臉”比較快,而對臺灣島上屯墾的漢族人,荷蘭人“翻臉”的速度卻比較慢,畢竟荷蘭人欺軟怕硬,漢人更不像高山族原住民那樣好欺負,荷蘭人修築的赤坎,熱蘭遮等城池,也都有專門供中國人居住的華人區。經濟關係一直密切。

按照荷蘭殖民者當時的統計,當時平均每年往返於兩岸之間的船隻,多達一千多艘,在兩岸之間往返的漢族移民,總數也超過萬人。在當時的沿海老百姓看來,去臺灣墾荒,就跟農民進縣城打工一樣,分分鐘的事情。到了明朝滅亡的崇禎十七年(1644年)後,無休止的戰火,更讓大量沿海百姓拋家舍業,遠奔臺灣,在明清之交的清朝順治五年(1648年),當時荷蘭臺灣總督歐沃德估算,臺灣墾荒漢人的總數已經超過了兩萬,兩岸漢族百姓之間“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血脈,在這時期開始成形。

大量沿海漢民的進入,對臺灣島的經濟結構,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早在明朝崇禎六年(1633年)的時候,內地來臺的墾荒漢人,就把甘蔗帶到了臺灣,這個後來成為臺灣支柱產業的農作物,從此開始在寶島生根。更重要的影響就是牛耕的推廣,到了明朝崇禎十三年(1640年)的時候,整個臺灣島的耕牛總數已經超過了一千頭,大部分都是墾荒百姓用船從內地運來。晚明時期的臺灣農業,以水稻和蔗糖為主,輔以菸草,大麻,生薑,棉花等經濟作物。耕地的總田畝數也滾雪球般上升,到了鄭成功收復臺灣前夜的1660年,臺灣的耕地總量,已經超過了一萬三千公頃。昔日的蠻荒不毛之地,而今已是良田萬傾,欣欣向榮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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