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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凌晨裸奔事件 為找刺激凌晨裸奔

少女凌晨裸奔事件 為找刺激凌晨裸奔

少女為找刺激凌晨裸奔引熱議,該少女凌晨發生如此奇怪舉動,是否有精神異常?離奇的是,這位昨夜凌晨3點多孤身在杭城“裸奔”,並闖進西湖邊一大酒店的女子,少女自稱凌晨裸奔目的是為了尋求刺激。

少女凌晨裸奔事件 為找刺激凌晨裸奔


  少女為找刺激凌晨裸奔到底什麼情況?少女為找刺激凌晨裸奔“凌晨3點多,一名年輕女子一絲不掛,裸身闖進西湖邊杭城慶春路上的海華大酒店。”並自稱“裸奔”目的是為了尋求刺激。

  女子會不會存在精神問題?或者是受了什麼刺激,才做出如此出格舉止?不過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專家說,從目前的溝通情況判斷,該女子沒有精神異常。

  年輕女子西湖邊大酒店“裸奔”

  從海華大酒店顯示的監控錄影看,凌晨3點多,一名長髮飄飄的女子,一絲不掛出現在酒店門口,酒店保安試圖攔住她。女子站了一會兒,趁著保安離開叫人之際,從邊門進入酒店。隨後,女子在酒店大堂內的一張靠背椅上坐定。稍後,竟然旁若無人地翻看起酒店提供給客人的報紙。在酒店方面的聯絡下,110民警隨後趕到酒店大堂。但面對裸女,幾個大男人一籌莫展。不久,一位女民警趕來幫忙;120救護車也隨後到達。

  周師傅,從120救護車上跳下來。作為目擊者和處理“裸女”的當事人之一,周師傅講述了整件事情經過——4點(昨天凌晨)左右,我們的救護車抵達酒店。我一下車,看見酒店大堂的靠背椅上,坐著這麼一個光溜溜的女人,嚇了一跳。

  女子大約30歲左右,頭髮又長又幹淨,染了淡淡的黃色,五官長得也很不錯,身材嬌小勻稱。從外表看起來,是好人家的姑娘。面對我們這麼一堆大男人,她既不害羞,也不迴避,抬頭看了我們一下,仍然安安靜靜地低頭翻看報紙。

  我們當中有人問她,你為啥要光著身子跑到酒店裡來?女子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來找老公。讓這個全裸女人長時間坐在酒店裡,不是辦法。大家決定送她去杭州市第七醫院。但女人拒絕,她說:我要等我老公。女人不肯上車,大家只好強行把她送去。開頭,大家先用一塊紅色窗簾,試圖把她包牢抱上救護車。女人一見這個架勢,馬上往樓梯裡跑去。一直跑到了酒店二樓。110民警和酒店的保安,把全裸女人拉到酒店一樓大廳。大家又拿出一塊酒店房間裡用的白色床單,披在她身上。最後,強行把她放到擔架車上,並用紅色窗簾布撕成碎條,綁住女人的手腳,送往杭州市七醫院。在送往市七院的過程中,我跟她攀談了幾句,大致也就是問她哪裡人,為什麼不穿衣服出來“逛”?這個女人說,我是貴州的……是他們叫我不要穿的。我又問,“他們”是誰?女人沒有回答。我又問她:你在杭州總有家的吧?女人就不講話了。

  說實話,我跟她一番對話後覺得,除了光著身子,這個女人的腦子蠻靈清的,說話也很清晰有條理。身上頭髮也煞煞乾淨,看不到一點汙泥,氣質也不錯,應當原先生活得不錯的。

  裸身女子自稱為了尋求刺激。到底這個女子,腦子有沒有問題

  昨天中午11點不到,“裸奔”女子被派出所民警送進杭州市第七醫院。醫院幫她做了心電圖、血常規等常規檢查,結果顯示正常後,又派出包括醫務科科長湯劍平在內的三位精神科專家,希望通過精神方面的檢查來判定該女子是否存在精神異常。“當我們走進辦公室的時候,她安安靜靜地坐著,身材嬌小、穿著乾淨、長相清爽,給人第一感覺不像是個精神異常的人。”湯科長說。

  在隨後的個把小時裡,女子一直靜靜地坐著,對於醫生們提出的問題應答自如。有時問到一些個人資訊時,她還會斷然拒絕,說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隱私。

  在醫生和她的對話中,她首先承認了自己脫光衣服在酒店裡“裸奔”的荒唐行為,也認為這樣的行為在一般人看來有些難以理解和接受。

  而她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尋求刺激。

  她跟醫生說,她是貴州人,這次來杭州,是為了找朋友。前天晚上10點多的時候,她坐火車到達杭州,下車後就叫了輛計程車到西湖邊遊玩,隨後就發生了在酒店“裸奔”的事情。至於她為何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尋求刺激,她始終拒絕回答。

  醫院:初步判定女子無精神異常

  湯科長說:“從當面的對話中來看,該女子條理清晰、意識清楚,初步可以判定是沒有精神異常。但當我們建議她住院做進一步觀察時,她一口回絕,說自己之前沒有精神病史,現在也沒什麼問題。所以經過商量後,最後只能讓民警先把人帶回派出所再做打算。”

  昨天下午,記者在武林派出所內的一棵大桂花樹下,看見了坐在花壇旁的女子。此時,女子已經穿上了一件明顯偏大的灰色運動衣褲,腳上拖著一雙藍色的男款塑料拖鞋,翹著二郎腿,默默地坐在桂花樹下的花壇旁。

  記者試圖與她聊天,但女子抬起頭看了一下我們,一言不發,仍然安靜地坐著一動不動。整整半個多小時,女子始終不發一言,偶爾兩手交叉著,手指之間反覆搓揉。

  據警方介紹,女子自稱姓陳,在酒店發生“裸奔”事件後,他們將女子安頓好後送去杭州市七醫院作精神鑑定。目前,精神鑑定書尚未出具。對於該女子,他們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後續處理。截至昨晚8時,女子的家人仍未聯絡上。

  延伸閱讀:六類人容易出現異常舉動

  在杭州市七醫院心理專家施劍飛主任醫師看來,一個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如此異常舉動的人,一般或多或少存在些精神異常或性格缺陷,要麼就是受到了什麼事情的刺激,只是她現在還不願意將刺激她的事情說出來而已。

  施主任說,他曾經也碰到過不少有些異常舉動的患者,其中有一名跟這名“裸奔”女子非常相似。那是一名20多歲的女孩,大學畢業後找了份銷售的工作,但工作後不久,領導對她的評價是太害羞。

  於是,為了克服交往恐懼,她想出了非常極端的一招。在當地一個熱鬧街口,她不停地做些挑逗動作,同時身邊還豎了塊牌子,上面寫著“誰吻我一下,我就吻他兩下”。不過站了整整兩個多小時,沒有一個人去吻她。隨後,被巡邏的警察看到覺得影響市容將她帶走。

  “像這種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偶爾又會冒出一些異常舉動的人,我們在臨床中也都會碰到。”施主任將容易做出極端舉止的人分為六類:

  一是有癔症個性的人。這種人只有在大庭廣眾之下,有很多雙眼睛盯著他們時會做出異常舉動。

  二是天生具有表演性格的人。這些人做出異常舉動往往是出於某些目的的,就像那位為了克服交往恐懼在大街上當眾求吻的女孩一樣。

  三是譁眾取寵、吸引眼球的人。

  四是遭受某種刺激,以報復的心態做出異常舉動的人。施主任猜測“裸奔”女子很可能就屬於這一類。

  五是興奮到極點的人。比如體育比賽中,有些勝利的運動員會脫掉上衣狂奔之類的。

  六是與搖頭丸、興奮劑等藥品或毒品有關。

標籤: 裸奔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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