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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起,婆婆竟跟兒子同床三年 新婚之夜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

新婚之夜起,婆婆竟跟兒子同床三年 新婚之夜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

現在這個社會,閃婚閃離屢見不鮮,現在的人們到底是怎麼了?其實,往往導火索多為小事,然而積小成多,積累起來一旦爆發,也夠嗆啊。希望大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尋找更好的婚姻經營之道,既然兩個人當初克服種種困難,選擇在一起,男的就要有擔當,撐起這個家。

新婚之夜起,婆婆竟跟兒子同床三年 新婚之夜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

哈爾濱的趙雷和李丹將校園戀情修成正果,本是人人豔羨的一對兒,不想今年5月,結婚五年的二人卻牽手走進了離婚登記處。見狀,離婚調解員上前勸說,才得知小兩口離婚的原由。

趙雷國中時父親去世,母親一人將其撫養長大。而李丹年幼時,父母離異、跟隨奶奶長大。相近的成長經歷,讓同在異鄉上大學的兩人走到了一起。畢業後,兩人先後在哈爾濱找到了工作,並在婚前購買了一間一居室。很快二人回趙雷老家辦了婚禮,婚後趙雷媽媽便跟隨小兩口到了哈爾濱生活

“我們沒有父母的經濟支援,在哈爾濱勉強買了一居室,可婆婆非要過來和我們一起住,在臥室添置了一張單人床,旁邊就是我們的雙人床。新婚之夜開始,婆婆就穿著睡衣躺到我們的雙人床上睡著了,這一睡直到三年後我們換兩居室。”李丹說。

“我只有這一個媽,她來投靠我,我不能讓她出去住,房子再小,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是能讓母親依靠的家。”趙雷說。

新婚之夜起,婆婆竟跟兒子同床三年 新婚之夜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 第2張

哈爾濱市南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離婚調解員單獨問趙雷:“婚後,您和妻子的夫妻生活怎麼辦?有沒有想過這樣委屈了妻子?”

“我們的新婚之夜是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此後和老人住在一起也不方便,就基本沒有了,所以一直也沒有孩子。我覺得挺虧欠妻子的,所以後來我們又貸款買了兩居室。”趙雷說。

原以為“彆扭”的生活會隨著兩居室的購入有所改善,不想卻成了離婚的導火索。

“婆婆再婚,和叔叔蜜月遊後就住進了我們的兩居室。日常不方便也就算了,婆婆還經常不敲門就進入我們的臥室,找東西、送水果、問手機平板怎麼用……總之是各種藉口,生活是無邊的黑暗,彷彿時時刻刻被人監視。”李丹說。

“我也沒辦法,無論我媳婦如何忍讓、討好我媽,我媽都沒說過她一句好話,還跟我說不讓我們要孩子,怕將來離婚麻煩,她還得帶孩子。我們的婚後生活就是一場折磨,我們只能協商離婚,看我媽啥時候能醒悟!”趙雷哭訴道。

雖然感受得到小兩口還有感情,離婚也有賭氣的成分,但離婚調解員也很無奈,只得尊重他們的決定。(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還有感情,離了確實可惜!

但姑娘也太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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