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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朗格提出藝術是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

蘇珊·朗格提出藝術是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

蘇珊·朗格提出藝術是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

美國學者蘇珊.朗格從符號學美學出發,認為藝術是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藝術品是人類情感的表現形式。她認為藝術符號不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更是濃縮情感記憶的生命精神,把藝術界定為一種特殊的符號,藝術符號是對情感的表現,從其表現性上講,藝術被視為生命的形式;情感符號是由幻象構成,這是朗格藝術理論思想的主要邏輯脈絡。

蘇珊·朗格(1895-1982)美國符號論美學家,E·卡西爾的門徒,以後曾在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大學任教。在拉德克利夫學院獲得了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她畢業後留校擔任助教十五年,後赴哥倫比亞大學等高等學府任教,在康涅狄格女子學院擔任教授及研究員。她憑藉早年編寫的《符號邏輯導論》在學術圈獲得了較高地位。

美國學者蘇珊.朗格主要著作有《哲學新解》、《符號邏輯導論》、《情感與形式》、《藝術問題》、《哲學隨筆》、《心靈:論人類情感》等。她系統地發揮了卡西爾的符號論,使符號論美學自成一派。

她吸收了邏輯實證主義者I·A·瑞查茲的語言方法,進一步把符號區分為推理的符號即語言符號,和表象的符號即非語言的符號。並進一步發展了非語言的符號論,把藝術視為具有表象形式的獨立符號,即表現情感意義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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