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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癱外科手術適應證

腦癱外科手術適應證

腦癱是指嬰兒妊娠期、出生時、出生後4周,發育未成熟的大腦中樞神經系統受到損傷所引起的。主要表現為運動和姿勢異常,常伴有智力、行動、感覺的損害。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見到的引起腦癱的常見原因有早產、出生時低體重、出生時的窒息,及一些產後因素造成的,6個月以內是腦癱患兒黃金康復期,過了這一時期,很多醫生建議家長選擇手術治療,那麼,腦癱外科手術適應證有哪些呢?

腦癱外科手術適應證

小兒腦癱的手術適應證.不僅取決於手術的方法以及手術的療效本身.更重要的是取決於患兒的個體情況以及肢體癱瘓的情況等。由於手術方法多種多樣的每一種方法都可能有它自身的特殊適應證,因此在選擇手術治療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僅要明確哪些思者適合於手術治療,而且還安明確他們最適合於哪一種子術方法。只有這樣,才可能達到手術治療的真正目的。從現有的手方法以及多年來手術治療的經驗看,在確定外科手術適應證時,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①年齡。從外科手術治療小兒腦癱的目的看,手術主要是為小兒腦癱的運動康復訓練以及日後的功能恢復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因此,如果患兒接受於術治療的年齡過小,手術後患兒既不能進行主動的肌肉訓練,又無法配合醫務人員和家長進行康復性的功能鍛鍊,這樣會使手術治療的意義大打折扣。同時,如果手術過早,患兒年齡過小,神經系統和運動系統都處於生長髮育階段,手術後隨著身體骨骼肌肉生長髮育的影響,肢體畸形很有可能復發,需要再次或者多次手術.這樣會給患兒相家屬帶來許多不必要的痛苦和負擔。相反,如果手術時患者的年齡過大,由於思者肢體的肌肉、肌腱等組織長期處於痙攣相攣縮狀態.肢體的各個關節將出現僵硬、甚至造成癱瘓性的脫位等較為嚴重的跨形,這樣又造成了手術上的難度。有時即使是做了手術,但從康復的意義上講,已經失去了手術治療的價值。

一般來講,對於小兒腦癱的患者下肢的手術多在4歲以後進行,有時根據特殊情況也可選擇在3歲以後進行。對於患兒的上肢手術則多在7歲以後進行。因此,從年齡上來講,當患兒在三四歲之前,家屬們就應積極與醫務人員取得聯絡.諮詢有關於術治療的可能性,以免錯過手術治療的最佳時機。

②智力狀況。在小兒腦慶的患兒中,有相當一部分患者都合併存在有智力低下的情況。在有些智力低下比較嚴重的患兒中.他們既不能自己講話,又聽不懂別人的話.甚至連對周舊事物的反應能力以從大小便的白我控制能力都沒有,這就很難保證患兒在術後能夠配合醫務人員和家屬進行康復鍛鍊,並促進日後機體功能的恢復。由於手術僅僅只是為癱瘓的康復提供和創造條件,手術後尚需要許多持久的功能鍛鍊。

通過了解以上關於腦癱外科手術適應證的知識,家長朋友應該注意,早期發現孩子運動發育遲緩或雙手不能抓東西,半歲左右還不能翻身或獨坐,就要引起重視,儘早去醫院就診,以免錯過康復時期,如果發現後已經在一歲以後,就要聽取醫生的意見進行治療,以免耽誤孩子的康復。

標籤: 腦癱 外科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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